總不能沿著街道一個一個錄像找過去。
兩個櫃台警察也是暗中冷笑,心裡嘲笑著對方多管閒事。
糾結許久,馮警察決定道:“我今天也得閒,你們帶我原路返回,我們找找沿街的攝像機,看看是不是有人拿走了。”
本想著自己拿出時間和精力去抓小偷對方應該會欣然應允,但沒想到程吏卻隻是平靜地搖了搖頭:“我們是來這玩的,人生地不熟,拐進去過很多小巷子,也不知道有沒有攝像頭。而且路也很遠,一個個找錄像太麻煩了。”
馮警察有些困惑:“那你們來派出所是想......”
“我們是想做個尋物啟事,如果可以的話看能不能幫我們把尋物啟事的信息通知給這附近的居民,我那把傘是紅的,特彆好認。”
馮警察遲疑道:“我們有專門的平台......不過那上麵關注的人不多,效果可能不是很好,你要是在街上貼尋物啟事的話也是違規的。”
“那我們不貼牆上,就貼在我們自己的電瓶車上,這應該不違規吧?”
“這個不違規。”
“那行。”程吏鬆了一口氣,“那平台暫時就不發了,你們這邊應該有失物招領處吧,要是接收到了我的傘,能不能通知我呢?它很紅,很好認。”
“嘶——這個沒問題,隻是現在的警察局跟你們想的可能有點不太一樣。”馮警察看起來有些為難。
“什麼不一樣?”程吏疑惑道。
馮警察在心裡措詞了一會,說道:“現在不是二三十年前,更不是舊時代。舊時代是因為沒有異能,二三十年前又是比較亂,所以以前的警察確實是幫市民解決各種治安問題。隻不過現在你也知道,有執行者。雖然咱們說是執行者處理異能相關的案件,但很多時候他們也無法判斷哪些是異能者做的,哪些不是,所以更多的時候他們都會一視同仁地解決,並且解決地更快更高效。現在社會秩序步入正軌,執行局也不是特彆忙,我們警察局的大部分職能都被他們替代了,而且市民們也都更願意相信有異能的執行者,所以一來二去,我們這邊來的人基本沒有幾個,你等我們這裡接收失物,要做好沒有消息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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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吏大體明白了對方的意思。
不過這些他之前就了解一些,他來這的目的又不是真的尋找失物。
所以在假裝思考一會後他還是繼續堅持。
“行,你留個聯係方式吧。”馮警察說道。
隨後,程吏給了一個號碼。
這個號碼是樂雨桐做假證的配套服務,打過去會一直提示你所撥打的用戶已關機。
“好了,”記下號碼的馮警察挪步到櫃台前,一邊操作著電腦一邊說,,“我幫你們打印一份尋物啟事吧,你們把那把傘的具體特征告訴我,最好是有照片。”
程吏搖搖頭說:“沒有照片,特征就是一把紅傘,而且你們應該見過的。”
馮警察聽後正準備讓兩人再回想些更具體的特征信息,直到意識到程吏後半句話的內容時頓住了。
“我們見過?什麼意思?”
程吏神色認真,講道:“那把傘其實就是我三年前在這派出所的門口撿的,當時我看到一個女生拿著那把紅傘跑出了派出所,剛跑出門口就丟掉了這把傘。我本來撿了是想還給她,但她一眨眼就不見了。這次來西郊旅遊,我本想順道把這把傘還回去,沒想到還丟了。馮警官,你剛剛不是說沒什麼人來派出所嗎,那是不是還記得三年前的這個女生,要是不記得那把傘的樣子你們也可以把那個女生的名字和聯絡方式告訴我,我得給她賠錢。”
三年前?
程吏話中的邏輯馮警察還沒來得及細細思考,大腦暫時被程吏的問題所糾纏住。
他倒不記得三年前有什麼拿著紅傘的女生來過派出所。
三年前的時間點太多了,而且他並不是一直在櫃台這邊坐著。
想到櫃台,馮警察下意識地往旁邊的兩個警察看,他們一般都會坐在這裡。
而隻是這一個下意識的轉頭動作,讓他看到了精瘦警察也轉頭看向他,四目相對,對方的表情帶著一些惶恐。
“怎麼了?”馮警察訝異地問。
“老馮......”精瘦警察驚恐地說,“我對那個拿著紅傘的女孩有點印象。”
“真有這個人來過?那她怎麼把傘扔在派出所門口?她來報什麼案?”
精瘦警察咬緊牙齒,咽了咽口水,然後吐出兩個字——
“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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