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沒死,但也是個窮光蛋,因為對方此時全身上下不著一縷,一眼望去,那是一點有用的東西都沒有呀。
看到這,李安建轉身就要走,自己對無故殺人沒興趣,既然沒財而發,那就留對方自生自滅好了。
可僅走出去三步,李安建又轉身的走了回來。
抬起李仙的腦袋,仔細看了幾眼,發現對方的底子還是很不錯的。
雖然現在皮包骨顯得很嚇人,但美人是要看骨相的,而李仙的骨相,不說絕世僅有,也差不了太多。
在一般人眼中的嚇人,但在會看美的人眼中,此時的李仙即便形似骷髏,那也是個美骷髏。
又看了看李仙的體型,又仔細觀察了一下李仙身上的傷勢,尤其是幾乎漏骨的十個指尖。
突然間冒出來一個想法,自己與其找個男人過提心吊膽的生活。
那不如自己撿回去一個好了。
這個人體格很大,這證明外表有威懾力,能嚇唬住人。
畢竟人的本質都是習慣性的挑軟柿子捏。
很少有人會不長眼的去欺負一個兩米高的壯漢。
而這個人身上的傷勢,又這麼重,先不說能不能養好,即便養好了那雙手大概率也廢了。
可隻要給對方遮掩一下,找個手套戴一下,彆人就不知道這是個殘廢。
而這個秘密就隻有自己知道。
如此一來,就不怕對方反客為主欺負自己,而自己又能利用對方的體格去嚇唬人。
也能讓營地裡那幫臭娘們收斂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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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求嚇唬住一世,隻求一時就行。
畢竟這世道,想太長遠的根本沒用,能過活眼前的生活就萬分不易了。
說不得哪天大潮的範圍又漲了,或者那些獨眼怪突然就打過來了,所以不用想的太遠。
李安建越想,越感覺自己這個想法靠譜。
更何況自己手中握著對方的秘密,也就不怕對方發現自己的秘密了。
畢竟兩個人朝夕生活在一起,所謂的秘密根本隱藏不住。
隻有互相掌握對方的秘密,才不會暴露。
雖說不知根知底,但從營地中選個男人,不也是如此。
慢慢了解唄,更何況看對方這個樣子,也應該是個有故事的人,但自己不好奇。
這惶惶末世,每個活人,哪個沒點故事。
自己救他命,然後養他,陪他睡,隻要能在關鍵時候給自己撐腰就行,這點要求不高。
隻要不是個狼心狗肺的,都應該能辦到。
更何況的還有大海賜給自己的福氣在,運氣一定不會太差。
畢竟一個女人,哪怕有一些身手,但獨自一人,還是太難了。
看營地中的女人,末世前哪個都有點身份,可還不是都要找個男人過活。
沒身手,又沒男人,一個女人,一到晚上門檻能讓人踏平了。
盛世和末世終究是不同的生存邏輯。
雖然對自己來說,沒有太大的區彆,自己一人以前要掙紮求活,現在依舊是。
想到這,李安建俯身背起李仙,運了三次氣,才掙紮的起身。
太重了,可既以決定要做的事,那就一定要做好。
李安建咬著牙,背著李仙,拿著桶,一步一個腳印的向前走。
可走著走著臉就越發的紅,因為自己的的腰上好像被雨傘擱著了。
可身後的李仙身無寸縷,哪來的雨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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