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慈炅頗為意外的打開厚重的紅紙,小眼睛頓時一亮。
奉天承運皇帝,製賜曰:
普天之下,莫非皇土,奉土之賓,莫非皇民。大明皇帝陛下與大明皇民製契約如下:
明皇重啟玄字第玖佰陸拾叁號
領契人:應天府江寧縣雲台鄉十一裡耕民,汪阿壽,同妻陳氏。
賜田:計官畝二十四畝,其中水田十六畝,旱田七畝,坡地一畝。
東至花溪、西至汪阿勝家田、南至山腳、北至官道為界,計水田十畝。
東至曹家田,西至汪小狗家田,南至灌溪,北至燒火坊田埂,計水田六畝。
東至曹家田,西至汪小狗家田,南至官道,北至原坡,計旱田七畝。
另有汪阿壽宅後竹林坡地,計坡地一畝。
其田四至分明,立石為界,鄰裡勿擾。
契約:一、以上諸田骨皆為大明皇帝所有,禁絕買賣,涉及此田所有交易皆為非法。
二、以上田稅,永定為十稅二,夏、秋兩稅分收,永世不增。領地皇民自領地之日起,即兼有依法納稅之責。
三、領地皇民自領地之日起,子女皆有為國服兵役之責。年十五至十八,役期三年。
四、此田畝可繼承,變更田主須至鄉縣戶科申領。
五、此田若未來大明朝廷須收作他用,須持聖旨,兼有倍於時價之補償,並皇民生計安排。非如此,則不易。
大明皇帝敬天勤民之寶。
製契:大明翰林院天工院,倪元璐印。監印:大明司禮監,王坤印,東輯事廠,孫進印。
奉契:大明應天府江寧縣印,呂大器印。
宣契監:雲台鄉十一裡裡長,汪成(簽字),雲台鄉宣令使,魏藻德印。
受契人:汪阿壽(指印)同妻:陳氏(畫十字)
立契時間:大明天啟八年九月十三日。
此契一式四份,存檔大內、戶部、江寧縣並受契人。
朱慈炅對這份田契有點愛不釋手,朱由梁湊到他身邊也伸頭觀看。
“由梁叔看得懂嗎?”
朱由梁搖搖頭,又一臉不服氣,小手指著上麵文字。
“我認識大明皇帝,還有好多字。”
朱慈炅樂了,輕輕撞了朱由梁一下。
他看到上麵還有王坤,不動聲色的抬頭看了他一眼,他兼的司禮監秉筆已經被拿下。
然後他又驚奇的看到了一個宣令官的名字,這個魏藻德不會是未來考上狀元那個魏藻德吧?他多大了,也在南直,現在是舉人還是秀才?
他有些不解的看向劉一燝。
“劉先生,這田契有什麼問題嗎?”
劉一燝嘴角抽搐,什麼問題,大問題,你的敬天勤民之寶用在這地方嗎?
“皇上這田怎麼來的?”
朱慈炅隨口回答。
“魏國公送給朕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