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邊的林若初回到家裡,就把東西都分給大家。
大家看到那麼多東西都驚呆了。
“初初,你怎麼買那麼多東西?”葉紅梅是十分不讚同林若初這大手大腳的花錢。
林若初卻不管,高興得嘴角上翹,變成一彎月牙兒,“媽,賺錢就是花的,不花錢哪裡來的賺錢動力?”
“你看看,我給你買了很多護膚品,很快就到秋冬季了,到時你的手就不會生凍瘡了。”
葉紅梅每到秋冬的季節,就會長凍瘡,即使不乾任何的活計也會長。
那凍瘡又痛又癢,十分折磨人。
葉紅梅聞言,嘴巴上依舊責怪她亂花錢,可眼角眉梢的笑意藏都藏不住。
林國慶卻沒有葉紅梅那麼彎彎繞繞,直接拆了一包大門前,放在鼻端一嗅,大腿一拍!
“就是這個味,都想幾年了,今天托初初的福,也總算是抽上了,哈哈。”
林向南則是看著嶄新的英雄100鋼筆,滿眼激動,“初初,這個真的是給我的?”
在這個年代讀書人都渴望有一支英雄100的鋼筆。
“當然是給你的。”林若初點頭,隨即想到什麼,從軍綠色挎包拿出了一封信,”二哥,這是給你的信。”
一旁的三人本來還在看林若初給他們買的衣服的,陡然聽到了有人給林向南送信,瞬間三顆腦袋刷一下擰了過來。
葉紅梅率先抓住林向南的手臂,激動開口,“向南,誰給你送的信?是女同誌嗎?”
“老婆子,看你說的,不是女同誌,難道還有男同誌嗎?”林國慶皺著眉頭說了葉紅梅一頓,然後眉開眼笑看著林向南,“向南,你是處對象了嗎?對方是哪裡的?我們要準備多少彩禮?訂多少酒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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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你說什麼呢,這就是一些平常信,我去上工了。”
說著,林向南就把信揣進胸口裡,扛著鋤頭就出門了。
問不到情況的兩老,把目光落在林若初的身上,林若初也推辭了過去。
畢竟李雲和二哥的情況不明朗,若說了隻會對李雲的名聲造成影響。
林向東看著林若初,用隻有兩個人聽得到的聲音道,“是李雲嗎?”
林若初點頭,”是的,大哥,你千萬彆說出去啊,不然對她名聲不好。”
“好的,我不會說的。”林向東點頭,也明白,女同誌給男同誌寫信的行為若被有心人造謠,肯定會不堪入耳。
葉紅梅見兩兄妹嘀嘀咕咕,一副很神秘的樣子。
“你們在說什麼?”
“你們是不是知道給向南寫信的人是誰?”
兩人齊刷刷搖頭。
葉紅梅:……
她直覺告訴她,他們肯定知道!
林若初又把買到的手表給了林向東。
林向東很詫異,沒想到自己能收到這麼貴重的禮物,這算起來,一家人,他的禮物最貴!
說明,初初是最愛他這個大哥!
想到這,林向東就開心的眉飛色舞,尾巴都要翹上天。
下午上工的時候,林向東在林向南麵前總是有意無意地撩起他袖子,露出他那塊泛著銀光的手表。
林向南:……
真是愛顯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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