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沒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而是開車前往木棉,他提前租好了車,用的是他同事的身份證,他同事現在都不知道身份證被他拿出去過。
從他所在的城市搭車前往木棉隻需要三個小時。
也就是說,安琪被害的當晚,他就在木棉市。
他是在第二天上午回到的酒店,跟同事一起退房離開,幾乎神不知鬼不覺。
還有非常重要的一點,那就是四年前,朱哲帶著一家人去過昆城遊玩,時間也跟溫儀去昆城的時間重合,溫儀就是從昆城回來之後生病的。
種種跡象表明,朱哲有重大作案嫌疑。
朱哲被帶回了刑偵隊。
一開始他很抗拒,但是歐陽鬆拿出了手銬,“不配合,那我們隻能把你銬回去了。”
坐在審訊室裡的朱哲,很憤怒的看著他們。
“你們憑什麼抓我?我到底犯了什麼法?!”他用戴著手銬的手敲打著桌子。
“你犯了什麼法,你真不知道你犯了什麼法?!”
歐陽鬆似笑非笑。
這一次主審的是歐陽鬆和蘇暮,蘇小小在監控室裡看著,因為她還有些地方沒想明白,站在局外可以更好的觀察朱哲。
而且歐陽鬆和蘇暮都是審訊的老手,她參不參與審問都沒問題。
“我不知道,我犯了什麼法。”朱哲的嘴很硬,他也不知道警察手裡有什麼,隻能走一步看一步。
“那我問你,溫儀被害那天,你在哪裡?”
“我在出差,我的同事都可以做證。”
“你當天在出差沒錯,但是你在晚上七點多就離開了酒店,開車前往了木棉,十點多鐘你就到了木棉,在木棉待了一晚,然後第二天早上回到酒店,跟同事一起退房離開。”
朱哲張口欲否認,被歐陽鬆打斷了。
“你不用否認,沒有證據我們是不會亂說的。”
歐陽鬆說著拿出幾張監控截圖,是高速收費站監控打印出來的,能看到開車的司機。
“你提前租了車,用的是你同事的身份證,但租車行的老板那有監控,租車的人是你,而你同事根本不知道你盜用了他的身份證。”
“就算是我租車去了木棉,也不犯法吧。”朱哲看著他們,腦子裡卻在飛快轉動著,該怎麼解釋他的行為。
“去木棉當然不犯法,但是殺人就犯法了,你應該知道溫儀就是在那天晚上被殺的,而你當晚正好出現在了木棉。”
“不是吧,警察同誌,你們不會以為溫儀是我殺的吧?!我當時並不知道安琪就是溫儀,是你們找到溫儀父母,讓他們前來認屍,我們才知道她就是溫儀的,我怎麼可能跑去殺一個網紅主播。”
“你早就知道安琪就是溫儀,溫儀並沒有對你掩飾她的身份,因為你就是她肚子裡孩子的父親。”歐陽鬆很淡定。
“警察同誌,你們不能這樣血口噴人啊,如果我跟溫儀談戀愛,他們家人肯定能同意,我們完全沒有必要遮著掩著,直接告訴他們就行。”
“因為你真正的目的並不是跟溫儀談戀愛,你的目的是報複。”
“什麼意思?”朱哲瞳孔收縮。
“因為你想報複溫修文夫婦,毀了他們最心愛的女兒,就是最好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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