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劉姝讓她的遠房親戚劉三才把孩子處理掉,但是劉三才卻把孩子賣了。
一是不忍心下手,二是男孩子值錢,可以再賺上一筆。
收養的那對夫婦用錢把孩子買斷了,這正合劉三才的心意。
沒想到那對夫婦在收養孩子不久,多年不孕的妻子忽然懷孕了,這就注定了買來的孩子以後日子不會好過。
因為疏於照顧,孩子在五歲那年溺水而亡。
當時的警方介入調查之後,以失足落水結案。
後來,蘇小小在當地派出所查看當時的卷宗時,發現了一個疑點,這個孩子極有可能是死於謀殺。
因為涉及到莊家的事情,而他們當時又查出了死者安琪並不是胡丹丹,於是把相關的資料移交給了沉橋刑偵隊處理。
當時他們以為溫儀的死跟莊家沒有關係。
現在關於溫儀,目前查到的線索都已經排除了,那麼倒回頭來看,凶手可能並不是因為安琪是溫儀而殺的她,凶手殺的可能還是胡丹丹,他並不知道安琪的殼子下麵已經換人了。
楊大為這個名字,蘇小小在孩子失足落水案子裡見過。
那對夫婦丈夫姓唐,他們買孩子時是把他當成寶貝的,所以,胡丹丹孩子的名字叫唐寶。
楊大為就是唐寶家的鄰居,住在他們家樓下。
孩子失足落水之後,周邊的鄰居都去做了筆錄。
蘇小小就是在筆錄裡看到過楊大為的名字。
楊大為那兩天剛好不在,對於當晚發生的事一無所知。
雖然名字相同,但蘇小小並不確定,這個楊大為是不是蘇暮他們查到的這個楊大為,畢竟這是個很普通的名字。
看到蘇小小關注這個叫做楊大為的人,蘇暮搖頭,“不會是他。”
“為什麼?”
“因為排查的時候我見過他,他是個殘疾人,一條腿是瘸的,行動不便。”
竟然是個殘疾人,這讓蘇小小有點意外。
殘疾人行動不便,想要殺人確實比一般人困難一點。
但蘇小小覺得,還是應該查一查,如果這個楊大為跟唐寶的鄰居楊大為不是同一個人,就算了。
如果是同一個人,那就有點過於巧合了,需要好好查一下。
一般殘疾人做不到,但不代表所有的殘疾人都做不到。
蘇小小當時留了那個老警察的電話,現在正好派上了用場。
她一個電話撥了過去。
老警察還記得她,接到她的電話很高興。
他把他知道的情況都跟蘇小小說了,然後又把楊大為的身份信息發了過來。
楊大為並不是本地人,房子也不是他自己的,是租的。
不過,他在那個地方住了有好幾年。
“他的腿有殘疾嗎?”
“沒錯,他的腿確實有殘疾。”老警察回憶,“唐寶死的時候,他已經在那住了有兩年多了吧,好像原本是來找親戚的,但是親戚搬走了,他覺得那個地方不錯,就留了下來。
平時擺攤做點小生意,賣點炸串什麼的,唐寶挺喜歡他的。
他家大人不管孩子,唐寶就喜歡粘著他,有時候還幫著他賣串,搞不清楚情況的人,還以為他們是父子。”
唉,老警察說到這裡歎了口氣,如果他們是父子就好了,孩子也不會大晚上的沒人管,自己一個人在水塘邊玩。
“你說他們像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