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理約言》又說:推命以“用神”最為關鍵。探尋用神的方法,歸根結底不過是“扶持與抑製”罷了。
針對弱者:應當扶持,用來扶持的五行或十神就是“用神”。
若扶持過度如木弱用大量水來生,導致水泛木浮),則需抑製“扶持者”如水過旺則用土製水),此時“製水的土”成為新用神。
若扶持不足如水弱無法生木),則需增強“扶持者”如水弱用金生水),此時“生水的金”成為用神。
針對強者:應當抑製,用來抑製的五行或十神就是“用神”。
若抑製過度如木強用重金克,導致金多木缺),則需抑製“抑製者”如金過旺則用火克金),此時“克金的火”成為新用神。
若抑製不足如金弱無法克木),則需增強“抑製者”如金弱用土生金),此時“生金的土”成為用神。
同類五行相助如木見木),是氣的互相資助,屬於“扶持”。
生泄日主的五行如木生火),是泄耗日主旺氣;克製日主的五行如木見金),是壓製日主強勢,二者皆屬於“抑製”。
由此可見:
日主的用神:指直接扶持或抑製日主的五行如日主弱用印比扶身,強用財官抑身)。
六神的用神:指十神之間互相扶持或抑製的關係如財星被比劫克,用官殺製比劫,此時官殺是財星的用神,同時也護持日主)。
六神的用神,本質上也是為日主服務的。
原局的用神:指八字中本身存在的調和失衡的五行如原局火旺缺水,局中若有金,可泄火潤局)。
行運的用神:指大運流年中補足原局失衡的五行如原局火旺無金,行金運則為得用神)。
行運的用神,本質上是原局用神的延伸。
用神若不被破壞如用神為火,原局無亥子水衝克)則為吉,若有其他五行輔助如木生火助用神)則更吉。
用神若受損如用神為金,被火克破)則為凶,若沒有解救如無土通關火金之克)則更凶。
命局如同人的身體,用神如同身體的精神。
精神飽滿則身體強健,精神薄弱則身體衰弱。
精神長存則身體安康,精神敗壞則身體消亡。
所以看命,本質上就是看用神。
然而,取用的方法既要專一抓住核心矛盾),又要靈活變通不可拘泥教條)。
例如正官格與七殺格,有時需“製化互用”如七殺格既用食神製殺,又用印星化殺),甚至“生製參用”如正官格用印星生官,同時用財星生官)。
況且大運流年曆經數十年,不可能全是木運或金運五行必然流轉)。
常見大富貴的命局,往往不依賴單一用神,而是多種五行相互配合。
那些僅依賴單一用神的命局,多是“補偏救弊”的普通格局罷了。
更深層的道理是:先有“命局之體”,後有“用神之用”。
日主與十神原文“六神”,此處泛指十神)是“體”命局的基礎架構),扶持抑製日主的用神是“用”功能作用)。
若日主或十神出現以下情況:
強旺到無法克製如專旺格卻逆用克神)。
衰弱到無法扶持如從弱格卻強行生扶)。
五行散漫無序如乾支混戰無通關)。
十神衝戰不止如官殺混雜無製化)。
這說明“命體”本身已不成立,又何談用神的作用?
此類命局必定是下等命。
總結:本章節主要講了。
《命理探源》中的“論用神法”是八字命理分析的核心方法論,係統闡述了用神的定義、選取原則、動態調整及實踐應用,強調通過五行平衡與十神互動實現命局的辯證分析。
以下是其核心內容:
一、用神的本質與核心地位
1.用神的定義
用神是八字命局的“藥”,旨在補偏救弊、調和五行失衡。
袁樹珊繼承《滴天髓》“扶抑調候”理論,認為用神需同時解決兩個問題:一是通過生克扶抑平衡日主強弱如身弱用印比、身強用財官);二是調和寒暖燥濕的氣候偏枯如冬木用火調候、夏土用水潤局)。
2.用神的層次劃分
第一層次:兼具扶抑、調候、通關三重作用的用神如金木相克時,水既通關又調候),層次最高。
第二層次:以扶抑為主,兼調候或通關如身弱用印星,同時需火調候)。
第三層次:僅起扶抑作用如身強用官殺製比劫)。
無用神或負麵用神:命局層次較低,需依賴歲運補救。
二、用神的選取原則與方法
1.扶抑原則
身弱:優先取印星化官殺、比劫助身;次取食傷泄秀如木弱用壬水、甲木)。
身強:首取官殺製比劫、食傷泄旺身;次取財星耗身如土強用甲木、丙火)。
特殊情形:日主極旺或極弱時需從勢而斷如從財格、從殺格),忌逆勢克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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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調候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