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論八格_命理探源【譯注】_线上阅读小说网 

第131章 論八格(1 / 2)

一、格局總論

原文:

官財印綬分偏正,兼論貪傷格局定。

自形象方局之外,而格為最。格之真者,月支之神透於天乾也。以散亂之天乾,而尋其得所附於提綱者,非格也。

自偏正官、財、食、傷、印格外,若曲直等格,皆為格,而以方局形象定者,不可言格也。飛天合祿等雖為格,而以刑衝破害論者,亦不可言格也。

譯文:

格局以正官、偏財、正印等十神分偏正,兼看食神傷官定局。

除方局如寅卯辰東方木局)、形象如曲直仁壽格)外,真格需月支藏乾透於天乾。

若天乾雜亂無歸,僅依附提綱者,非真格。

除傳統八格外,曲直、稼穡等亦為格,但方局形象不可稱格。

飛天合祿等雖名格,若遇刑衝破害則不成立。

注解:

1.十神格局:正官、七殺、正財、偏財、正印、偏印、食神、傷官、比肩、劫財。

2.方局形象:方局為地支三會如寅卯辰),形象為五行純粹如曲直格)。

3.飛天合祿:如丙午日主見子多,衝午中丁火,為虛格,需配合刑衝。

《三命通會》佐證:

"格者,局也。有正有從,有類有化,各有所宜"

二、雜氣與虛格

原文:

影響遙係既為虛,雜氣財官不可拘。

飛天合祿之類,固為影響遙係,而非格矣。如四季月生人,隻當取土為格,不可言雜氣財官。戊己日生於四季,當看人元透出天乾者取格,不可概以雜氣論之。

至於建祿陽刃,亦當看月令透於天乾者取格。若不合形象方局,又無格可言,隻取用神。用神又無取,隻得輕輕泛泛,看其大勢,以皮麵上斷其窮通,不可執其格也。

譯文:

飛天合祿等虛格僅為遙應,非真格。

四季月辰戌醜未)生人,當取土為格,不可統稱雜氣財官。

戊己日生四季月,若人元如辰中乙戊癸)透乾則取相應十神為格。

建祿如甲日寅月)、陽刃如甲日卯月)亦需月令透乾定格。

若無形象方局且無格,取用神;用神不顯則觀大勢,不可拘泥成格。

注解:

1.雜氣財官:四庫辰戌醜未)中藏多乾,需透出天乾方為格。

2.人元透出:如辰月透戊為比肩格,透乙為劫財格。

3.用神:八字中起關鍵作用的十神,《滴天髓》"何知其人貴?官星有理會"。

《淵海子平》佐證:

"雜氣財官,要財星透出,方為貴格"

三、官殺混雜辨

原文:

官殺相混來問我,有可有不可。

殺,即官也。同流同止,可混也。官,非殺也。各立門庭,不可混也。殺重矣,官從之,非混也。官輕矣,殺助之,即混也。劫財與比肩雙至者,殺可使官混也。一殺而遇食傷者,官助之,非混殺也。

勢在於官,官有根,殺之情依乎官。依官之殺,歲助之而混官,不可也。勢在於殺,殺有根,官之情依乎殺。依殺之官,歲扶之而混殺,不可也。藏官露殺,乾神助官,合官留殺,皆成殺氣,不可使官混也。藏殺露官,乾神助官,合殺留官,皆成官象,不可使殺混也。

譯文:

官殺混雜需分情況:殺重官輕可混,官重殺輕不可混。

劫財、比肩同現,殺可混官。

單殺遇食傷,官助殺非混。

若官有根而殺依附,歲運助殺則混官;若殺有根而官依附,歲運助官則混殺。

藏官露殺而助官,或合官留殺,仍屬殺局;藏殺露官而助官,或合殺留官,仍屬官局。

注解:

1.官殺混雜:正官與七殺同現,需看力量對比。

2.歲運影響:流年大運助官或殺,可能改變格局純粹性。

3.合官留殺:如丙火日主,見辛金正官與庚金七殺,丙辛合去官,留殺為用。

《神峰通考》佐證:

"官殺混雜,身強可任,身弱難擔"

四、傷官見官辨

原文:

傷官見官果難辨,可見不可見。

身弱而傷官旺者,見印而可見官,官以生印,印以扶身也。身旺而傷官旺者,見財而可見官,以財生官,且以財泄傷也。傷官旺,財神輕,有比劫而可見官。

日主旺,傷官輕,無印綬而可見官。傷官旺而無財,一遇官而有禍。傷官旺而身弱,一見官而有禍。傷官弱而見印,一見官而有禍。大抵傷官有財,皆可見官。

傷官無財,皆不可見官。又要看身強身弱,不必分金木水火土也。又曰:傷官用印無財,不宜見財。傷官用財無印,不宜見印。須辨之。

譯文:

傷官見官需分情況:

身弱傷官旺:見印可通關,官生印扶身。

身旺傷官旺:見財可泄傷生官。

傷官旺財神輕:有比劫製傷,可容官。

日主旺傷官輕:無印可直接見官。

傷官旺無財:見官必禍。

這章沒有結束,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最新小说: 讓他生!讓他生! 直播買股:給五個大佬當金絲雀 冰封末世:我打造完美領地 在遠古和大虎一起長大 誤圓房後,冷麵軍官寵她入骨 神奇留子在紐約擺攤算命[千禧年] 全民樹屋求生:開局匹配青梅竹馬 不可名狀的路人甲 我能穿梭末日兩界 踹掉渣男穿古代,婆家吃糠我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