咻——
一支通體漆黑的冷箭飛過,對準叢林裡倉皇奔逃的野鹿的眼睛。
鹿的屍體躺在地上,了無生息,立刻有人跑過去給鹿角拴上一根繩子,象征著這個獵物已經歸屬於射箭之人。
薛奉雪放下了手中那把半人高的紅色長弓,他坐在胯下的高頭大馬之上,一身黑色勁裝勾勒出那極具爆發力的身體。
寬肩窄腰,手臂肌肉鼓起,下頜線鋒利如刀,垂眸時神情淡漠。
追風威風凜凜地甩著鼻息,馬蹄子在原地激蕩起無數塵埃。
很顯然,這匹隨著靖王殿下征戰沙場的汗血寶馬並沒有儘興。
它需要馳騁,需要深入敵營,需要刀光劍影,僅僅是在狩獵場裡不溫不火的奔跑一個時辰,遠遠不能滿足它。
薛奉雪看出追風的焦躁,安撫地摸了摸它的馬鬃,“好了,本王還有事,讓顧七帶著你去多跑幾圈。”
追風傲嬌地扭過頭,重重噴了噴鼻子。
薛奉雪敲了下它的頭,警告道:“不許再把人從背上甩下去,否則你這幾日都彆想跑個儘興了。”
追風能夠理解主人的意思,它不情不願嘶鳴一聲,表示自己知道了。
經過這一次狩獵,雖然隻有短短的一個時辰,但他獵得的獵物已經堆成了幾個人那麼高的小山。
薛奉雪心頭積壓的陰雲終於散開了不少。
將獵物吩咐分給四周伺候的人後,薛奉雪隻帶走了一隻被射穿了耳朵,釘在地上瑟瑟發抖的兔子。
兔子的眼睛很紅,兩隻大耳朵垂著,渾身圓滾滾的像個雪團子。
他有意留這小東西一條命,所以隻紮了兔子耳朵的邊緣。
而因為他早有吩咐,所以這隻兔子的傷口在第一時間得到了包紮,已經停止流血了。
不知道為什麼,看見這隻兔子的第一眼,薛奉雪就覺得檀玉會喜歡。
他做了過分的事,把寶寶嚇哭了,所以要補償。
靖王殿下性子實在是惡劣,如果再來一次,他仍舊會選擇用那種方式懲罰檀玉。
隻不過,當看見檀玉害怕的眼淚,他完全做不到當初生氣時所說的那樣不管不顧。
薛奉雪捧著少年滿是眼淚的小臉,細細密密吻掉他的淚水。
“乖,明明沒有很討厭吧?”
少年眨巴著大眼睛,在他掌心裡搖搖頭,嘴硬道:“不喜歡……”
回答的很好,因為靖王殿下不信。
真是隻小貓啊。
連哭都這麼可愛。
薛奉雪越看越喜歡,又湊上去吻他。
總之,不管檀玉怎麼說,靖王都覺得他可愛。
那個時候,薛奉雪還有點遺憾。
為什麼寶寶的脾氣這麼好呢?
明明這麼生氣了,為什麼不乾脆扇他一巴掌?
被小貓老婆扇的時候,比起疼痛先到來的是老婆掌心的香氣。
當巴掌落在臉上,無論是輕是重,疼或不疼,都是老婆珍貴的愛撫。
兔子被裝在籠子裡,縮在角落,紅寶石似的眼睛滿是恐懼,哪怕是喂到嘴邊的蘿卜,也不敢吃。
弱小的食草動物對於野獸,總是有一種天生的畏懼。
薛奉雪知道自己不招動物喜歡,當然人也是一樣。
他本也是閒的沒事逗這隻兔子玩,這是他準備送給檀玉的禮物,作為長命鎖的回禮之一。
另外,那件價值連城的白狐狸毛披風雖然洗乾淨了,但隻要想到少年捧著件被弄臟的披風,滿臉自責的可憐樣子,薛奉雪就覺得心疼。
一件披風而已,隻要寶寶有幾件比那件還珍貴的就可以了。
這次狩獵的獵場隸屬於皇家,裡麵的獵物皆是有專人喂養的,一個個膘肥體壯。
往常靖王根本不屑於在這種沒有難度的獵場狩獵,但是沒辦法,這裡的獵物皮毛順滑,皆是上等佳品。
做成披風,亦或者墊子都是極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