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安氣得渾身哆嗦。
父親和母親把靜安帶出小鋪,母親也氣急了:“靜安,這回媽支持你要孩子,這孩子要是給九光,不是丟了就得出事,那就完了,孩子的一輩子都毀了。”
靜安後悔上次沒有豁出去讓冬兒出庭,把女兒的撫養權要回來。
靜安說:“媽,這回我豁出去了,一定把冬兒要回來!”
靜安連夜去了金華派出所,想要冬兒走失的證據。對方不給靜安。
沒個認識人,辦事真難呢。
靜安無奈,給老謝打電話。
已經是晚上九點多鐘,老謝接了電話,聽靜安說完,他說:“大哥這回也支持你要回孩子。這孩子給九光真就完了!這一年來的,你能堅持要孩子,你是對的!”
他又問靜安:“你在哪個派出所?”
靜安說:“金華。”
老謝說:“你等一會兒彆走,我找找認識人,看看誰認識金華派出所的所長——”
過了半天,靜安看到辦公室裡值班的警察,接了一個電話。隔著玻璃,靜安沒聽見他說什麼。
警察放下電話之後,去了辦公室,過了一會兒,拿出兩頁紙遞給靜安。
那是走失的證據,冬兒幾點被人送到派出所,又是幾點被九光接走的。靜安要的就是這個。
第二天一早,靜安騎著自行車去法院找崔書記員。
崔書記員在審理一個案件,給夫妻雙方調解。
小職員接待了靜安,她也熟悉靜安的案子,聽靜安說完,她說:“這次你的勝算大一些。”
靜安說:“我豁出去了,實在不行就讓我女兒出庭作證,她後媽打過她,昨天晚上當著我的麵,她後媽還搡打她。”
小職員說:“這都是證據。還有兩個證據證明父親失職,周九光把孩子丟在雪地裡,差點凍死,這一次,他又把孩子丟了,他照顧不好孩子……”
靜安坐在走廊外麵的椅子上,等待崔書記員。
崔書記員調解完那對夫妻之後,叫靜安進辦公室。
崔書記員看著靜安這次提供的證據材料:“萬不得已的時候,你同意孩子出庭作證?”
靜安說:“我同意,孩子要是再跟九光住下去,生命都有危險。我寧可她心裡有陰影,也不能再讓她丟了。”
崔書記員沒說話,默默地看著手裡的材料。
過了半晌,崔書記員說:“你還開小吃部呢?”
靜安點點頭:“材料裡都有。”
崔書記員說:“這次的材料很充足,也許不用你女兒出庭,也能要到女兒的撫養權。”
靜安又驚又喜,瞪大了眼睛看著崔書記員:“崔哥,真的嗎?”她的聲音都顫抖了。
想這一天想了太久,她都有點不相信自己還有機會,能要回孩子的撫養權。
崔書記員看著靜安,淡淡地說:“有的時候不需要你做什麼,隻要你等待,等到對方犯錯誤,你就有機會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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