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稅與貨物進出口政策作為貫穿人類文明史的重要經濟製度,自絲綢之路駝鈴悠揚的商貿往來起,便以獨特的經濟杠杆屬性深刻影響著世界格局的演變。從秦漢時期"開關梁,弛山澤之禁"的通商政策,到威尼斯共和國憑借海上關稅體係崛起為地中海貿易霸主;從明代隆慶開關掀起的白銀貨幣化浪潮,到1840年鴉片戰爭背後的貿易壁壘衝突,這些政策始終在曆史舞台上扮演著關鍵角色。在全球化進程加速的當代,關稅協定談判桌前的博弈、自貿區政策的創新實踐,更成為各國經濟實力角逐的重要戰場。
這一領域交織著複雜的經濟邏輯與鮮活的曆史故事,既孕育出改變世界經濟版圖的經典案例,也催生過令人啼笑皆非的荒誕事件。東印度公司憑借壟斷性貿易特權建立的殖民經濟體係,北美十三州因《糖稅法》引發的獨立戰爭,以及近代中國被迫簽訂的"協定關稅"不平等條約,這些曆史事件不僅推動了經濟理論的迭代發展,更成為塑造現代國際關係的重要注腳。而某些國家在特殊時期實施的奇葩關稅政策,如中世紀歐洲對胡須征稅,也是成為一大特色亮點。
至於古今中外的著名教育家和思想領域大師,正如亞當·斯密在《國富論》中強調的"自由放任、取消貿易限製",以及李斯特在《政治經濟學的國民體係》中提出的"保護性關稅是培育民族工業的重要手段"這些經典論述一般,他們對關稅與進出口政策的探討從未停歇。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在《理想國》中,便從城邦治理角度思考貿易管控對社會穩定的意義;中國古代管仲提出"關市譏而不征"的寬鬆政策,主張通過輕稅促進商品流通以實現富國強兵;重商主義學者托馬斯·孟則係統論證了貿易順差與關稅保護的關聯性,為早期殖民國家的貿易政策提供理論支撐。
近代以來,大衛·李嘉圖以"比較優勢理論"為自由貿易提供理論基石,凱恩斯則在經濟大蕭條背景下,重新審視關稅作為宏觀調控工具的必要性;馬克思在《資本論》中深刻剖析了關稅在資本積累和殖民擴張中的作用;而當代經濟學家斯蒂格利茨從發展經濟學視角,探討了關稅政策對新興經濟體的保護意義。這些思想者從哲學思辨、經濟規律、社會倫理等不同維度切入,既有對市場機製的深刻洞察,也包含對國家利益、民生福祉的現實考量,其觀點的碰撞與融合,構成了理解貿易政策演變的思想圖譜,至今仍為全球化時代的政策製定者提供重要啟示。
與此同時,無論是從古希臘學者色諾芬論述的"商業稅收理論",到亞當·斯密在《國富論》中倡導的自由貿易學說;從管仲"通貨積財,富國強兵"的治國理念,到凱恩斯主義對關稅保護政策的辯證思考,不同時代的思想巨匠都在這一領域留下了深刻的理論印記。正如李斯特在《政治經濟學的國民體係》中所言:"關稅是一國工業的保姆",這些跨越時空的思想交鋒,不僅構建起完備的經濟理論體係,更為當代貿易政策製定提供著持續的智慧啟迪。在數字貿易重塑全球經濟格局的今天,關稅政策的理論探討與實踐創新仍在持續演進,不斷續寫著新的曆史篇章。
關稅和貨物進出口政策,從概念定義上來講,是國家基於主權對進出關境的貨物和物品所征收的流轉稅,以及為調節貿易活動而製定的一係列行政性規範。在國際通行準則中,關稅被明確界定為“海關根據國家製訂公布的海關稅則,對進出其關境的物品所征收的稅”,而進出口政策則涵蓋了從關稅稅率設定、貿易配額管理到海關監管措施等係統性規則。這些看似清晰的條文,構成了國際貿易秩序的基本框架,是國家實施宏觀經濟調控、維護產業安全的重要工具。
然而,當我們嘗試從深層次領域研究分析,同時從不同角度著手探究其深層關鍵內涵價值,我們便會發現,這些政策絕非簡單的經濟工具。在經濟學維度,它們是調節供需平衡的杠杆,通過關稅壁壘或優惠稅率影響商品價格,進而重塑全球產業鏈布局;在政治學層麵,關稅與進出口政策是國家主權的具象化表達,承載著維護國家安全、保障戰略資源供應的重要使命,甚至成為外交博弈的有力籌碼;從社會學視角審視,這些政策直接關聯民生福祉,既能通過保護政策維係傳統產業就業,也可能因貿易摩擦引發物價波動,影響社會穩定。更值得關注的是,在數字經濟浪潮衝擊下,關稅的征收對象正從實體貨物向數據跨境流動延伸,進出口政策的內涵也在全球價值鏈重構中不斷迭代,其背後折射出的技術革命與製度創新的碰撞,正推動著世界貿易規則體係的深刻變革。
這種變革在全球治理體係的重構中顯得尤為突出。世界貿易組織to)框架下的多邊關稅談判曾是全球貿易自由化的重要基石,然而近年來,區域全麵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全麵與進步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cptpp)等新型自貿協定的興起,正重塑著關稅減讓的路徑與規則。這些協定不僅在傳統貨物貿易關稅議題上尋求突破,更將知識產權保護、電子商務、綠色貿易等新興領域納入政策協調範疇,形成了“邊境後規則”的全新競爭維度。例如,cptpp中的“負麵清單”管理模式,倒逼成員國在投資準入、監管政策等方麵進行係統性改革,關稅政策已不再是孤立的經濟條款,而是成為國家製度型開放的試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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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氣候變化與地緣政治衝突的雙重壓力下,關稅政策還衍生出了新的戰略功能。歐盟推行的“碳邊境調節機製”c)將碳排放納入關稅征收考量,表麵是環境治理手段,實則構建起綠色貿易壁壘,試圖通過碳關稅規則掌握全球氣候經濟話語權;而美國對高科技產品實施的出口管製政策,本質上是以技術安全之名行貿易保護之實,將關稅工具與產業政策深度捆綁,形成技術封鎖的“政策組合拳”。這些新動向表明,關稅與進出口政策正從單純的貿易調控工具,演變為服務國家戰略、參與規則製定的複合型政策體係。
展望未來,隨著元宇宙、人工智能等前沿技術加速滲透,全球貿易形態將進一步向數字化、智能化轉型。虛擬商品的跨境交易如何征稅、數據要素的流動如何監管、ai生成內容的知識產權歸屬如何界定,這些全新課題對現有關稅與進出口政策體係提出了根本性挑戰。國際社會需要在效率與公平、開放與安全之間尋求新的平衡,在技術創新與製度創新的協同演進中,共同探索適應數字時代的貿易治理新範式,而這也將成為關稅與進出口政策書寫新篇章的重要方向。
當我們回望人類社會漫長發展演進史,在中國、歐洲各國,乃至世界各國各民族各文明,在關稅和貨物進出口方麵,其實在全球商品貿易和文化交流交融史中都占有很大的比重與很高的地位。同時,關稅政策的每一次調整都如同曆史長河中的漣漪,折射出不同時代的政治博弈、經濟格局與文化碰撞。從古代中國絲綢之路的“關市之征”,到威尼斯商人跨越地中海時繳納的過境稅;從大航海時代各國為爭奪貿易霸權設立的保護性關稅,到近代以來因工業革命催生的自由貿易協定,關稅始終是國家利益與全球協作的平衡點。它不僅是國家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更是文明對話的隱形紐帶——茶葉、絲綢、香料等商品的流通,伴隨著生產技術、藝術風格、宗教信仰的傳播,在收稅與通關的流程中,不同地域的智慧與創造力得以交彙,最終塑造出今日多元共生的世界文明圖景。而在數字經濟蓬勃發展的當下,關稅製度正麵臨新的挑戰與機遇,跨境電商、虛擬商品的興起,迫使各國重新審視傳統規則,這或許將開啟全球貿易與文化交流的全新篇章。
早在新石器時代晚期與原始部落社會,人類就已出現了簡單的物品交換與“關稅”雛形。當不同部落帶著陶器、獸皮、穀物等特色物產進行交易時,某些占據交通要道的部落便會收取一定比例的實物作為“通行費”或“保護費”,這可以看作是關稅的原始形態。這些早期的“關稅”雖然沒有成文規定,卻在無形中規範著部落間的經濟往來,保障著交易秩序。
與此同時,在中國廣袤大地上孕育的裴李崗文化、磁山文化、仰韶文化、河姆渡文化、大汶口文化、龍山文化、良渚文化、紅山文化,以及同時期世界各國各文明的代表性文化遺址的洞穴岩壁畫、石製玉製乃至早期青銅金屬工具器皿,還有其他手工藝品中,對於關稅與貨物貿易進出口領域的認識,我們也會發現,這些古老文明早已通過器物特征暗示著貿易的存在。良渚文化出土的精美玉器,其材質多非本地所產,證明了跨地域資源交換的頻繁;紅山文化遺址中出現的海貝,更指向了與沿海部落的物物交易。這些文化遺存中,部分器物的形製、紋飾在不同地域呈現相似性,如仰韶彩陶與西亞彩陶的螺旋紋圖案,不僅反映出文化傳播路徑,也暗示著貿易路線上可能存在的“稅收節點”——掌握稀有資源或先進工藝的部落,或許通過控製貿易通道獲取額外物資,以維持其在區域交換網絡中的優勢地位。而古埃及陶罐上的運輸船隊浮雕、蘇美爾楔形文字泥板中記載的商隊貨物清單,則以更具象的方式揭示:早在文字成熟初期,人類就開始用符號記錄交易規則與物資分配,這些原始的“關稅檔案”,為後世理解早期文明的經濟秩序提供了珍貴線索。
緊接著,伴隨著生產力進一步發展,生產關係進一步優化,生產工具性能的進一步提升,當人類社會逐漸脫離野蠻時代,逐步朝奴隸社會與封建社會發展演進時,在中國、歐洲各國,乃至世界各國各民族各文明,對於關稅貿易和貨物進出口方麵的認識,相比於先前,也是隨之產生了“質”的飛躍。
與此同時,在雨後春筍一樣規模龐大且數量眾多的專業領域著作典籍和文學藝術作品創作的時代浪潮下,對於特定曆史時期認知內容的“再現”與“重現”,以及探討其背後的“人文內涵”和金融貿易專業領域“理論原則”及“方式策略方法”,也無不生動的展現出來。
並且,無論是從過去曆史借鑒分析,還是當下具體的現實條件來分析製定相應的關稅和貨物貿易進出口等政策,也是出現了近乎專業化的“雛形”,並在後來不斷朝著體係化、多元化、完善化,以及成熟化和縱深化,還有大眾化和靈活化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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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早在夏商周時期,“關市之征”已從原始的實物交換規則演變為國家治理的重要製度。《周禮·地官》詳細記載了司關、司市等官職的設立,專門負責檢查貨物、征收關稅,其中“國凶劄,則無關門之征”的規定,更體現出關稅政策與社會治理的聯動性。西周時期,設於交通要道的“津關”不僅對往來貨物征稅,還承擔著查驗違禁品、保障國家安全的職能,玉璧、青銅器等貴重物品的流通,必須持有官府頒發的“節傳”方可通關。與此同時,青銅銘文如《兮甲盤》記載了周王對南淮夷地區的貿易指令,要求其定期進貢布帛、糧食,並規範了關市稅率,這些文字成為研究早期關稅製度的珍貴實證。
春秋戰國時期,諸侯爭霸與經濟變革的浪潮,將關稅製度推向了新的發展階段。各諸侯國為增強國力、擴充財源,紛紛重視關市稅收,關稅政策開始與軍事、外交戰略緊密交織。齊國在管仲的改革下,推行“關市幾而不征”的政策,降低關稅壁壘,吸引各國商賈彙聚臨淄,使齊國憑借商業繁榮成為春秋首霸;而秦國商鞅變法時,通過“重關市之賦”抑製商業發展,將資源集中於農業與軍事,為秦國崛起奠定經濟基礎。《管子·海王》中提出“官山海”理論,主張國家控製鹽鐵等重要物資的進出口,以關稅調節資源分配,這種宏觀調控思想影響深遠。
此時的關稅征收體係更趨精細,《禮記·王製》記載“關執禁以譏,禁異服,識異言”,除經濟職能外,關稅關卡還承擔著文化審查與邊境管控功能。鄭國商人弦高以牛犒勞秦軍的典故,側麵反映出商人在國家外交中的特殊作用,也凸顯出關稅在保障戰略物資流通方麵的重要性。此外,《商君書》《韓非子》等著作中關於“利出於一孔”“重農抑商”的論述,從理論層麵探討了關稅對經濟結構的影響,而《史記·貨殖列傳》中記載的呂不韋等大商人的跨國貿易活動,則生動展現了當時關稅製度下的商業生態。這些理論與實踐的結合,讓關稅製度在春秋戰國時期成為諸侯博弈的重要籌碼,也為後世封建王朝的經濟治理提供了豐富經驗。
秦兩漢時期,大一統王朝的建立促使關稅製度迎來規範化與規模化的革新。秦朝統一六國後,憑借“車同軌,書同文”的政策,將分散的關隘整合為覆蓋全國的貿易網絡,在函穀關、武關等戰略要地設關征稅,以“關市律”明確稅率與通關流程,嚴厲打擊走私行為。出土的雲夢秦簡中,詳細記載了對私運鹽鐵、皮革等物資的懲處條例,體現出秦朝通過關稅強化中央集權的決心。
漢朝在承襲秦製的基礎上,進一步拓展關稅的功能與影響力。漢武帝時期,為籌措對匈奴作戰的軍費,推行“算緡”“告緡”政策,對商人的貨物、車船等征稅,同時壟斷鹽鐵專賣,將關稅與專營製度結合。張騫鑿空西域後,絲綢之路的開辟讓關稅成為中外交流的重要樞紐,敦煌懸泉置遺址出土的簡牘,記錄了西域商隊攜帶香料、皮毛通關納稅的詳細信息;而長安、洛陽等城市設立的“市令”機構,不僅管理國內貿易,還對胡商貨物征收“市租”,促進了東西方文化、技術的交融。
在理論層麵,董仲舒提出的“罷黜百家,獨尊儒術”雖強調重農,但桑弘羊主持的鹽鐵會議中,圍繞“鹽鐵官營”“均輸平準”等政策展開的辯論,實質上探討了關稅在調控經濟、平衡區域發展中的作用。《漢書·食貨誌》係統記載了漢代的財政製度,其中關稅收入占比顯著,成為支撐帝國擴張與文化傳播的經濟支柱。無論是西域駝隊絡繹不絕的商貿往來,還是海上絲綢之路的開辟,秦漢時期的關稅製度,既保障了王朝的經濟安全,也成為中華文明輻射周邊、聯通世界的重要橋梁。
隨後,到了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政權更迭頻繁、南北分裂對峙的局勢,使關稅製度呈現出多元且靈活的特點。各政權為維持割據勢力與軍事開支,紛紛在交通要道與長江、黃河等水運樞紐設關征稅。曹魏政權在許昌、洛陽等地設立“津關都尉”,嚴格管控鹽鐵、戰馬等戰略物資的流通,對過往商隊征收實物稅,以保障軍需;孫吳憑借長江天險,在濡須塢、石頭城等沿江要塞設卡,對珍珠、香料等海外貿易貨物課以重稅,充盈的關稅收入支撐起其強大的水師力量。
東晉南朝時期,隨著經濟重心逐漸南移,海外貿易蓬勃發展,番禺今廣州)、建康今南京)等港口城市興起,關稅製度隨之革新。朝廷設立“市舶司”雛形機構,專門管理進出口貿易,對外國商船運來的象牙、犀角等奢侈品征收高額關稅,並實行“官市”製度,優先收購珍稀物資。《南史》記載,劉宋時期僅廣州一地的關稅收入,就足以支撐嶺南地區的軍政開支。同時,各政權為吸引流民與商客,常出台減免關稅的優惠政策,如南齊曾短暫取消部分內陸關卡征稅,促進了區域間物資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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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少數民族政權在入主中原後,積極學習漢製,將遊牧民族的貿易傳統與中原關稅製度融合。前秦苻堅統治時期,在長安設立“互市”,對西域商人攜帶的貨物征收貨幣稅,推動了絲綢之路貿易的複蘇;北魏孝文帝改革後,在洛陽設“四通市”,對南北貿易貨物征稅,促進了民族融合與經濟交流。這一時期,雖然戰亂頻繁,但關稅製度在適應複雜政治格局的過程中不斷創新,為隋唐時期關稅製度的再度整合與繁榮奠定了基礎。
而在隋唐時期,國家再次走向大一統,政治穩定與經濟繁榮促使關稅製度迎來全麵革新與鼎盛發展。隋朝結束南北分裂後,隋文帝楊堅下令減免關市之稅,“除入市之稅,罷酒坊,通鹽池鹽井與百姓共之”,極大刺激了商業活力,使洛陽、長安等都市迅速成為國際商貿中心。隋煬帝時期,隨著京杭大運河的貫通,水路關稅成為新的增長點,在運河沿線的汴州、揚州等城市設立關卡,對漕運貨物按品類分級征稅,形成了貫通南北的水上貿易稅收網絡。
唐朝建立後,關稅製度進一步完善,形成了“關市令”的成文法典,詳細規定了關稅征收標準、違禁物品清單及通關流程。在陸上,唐朝控製絲綢之路東段,於敦煌、龜茲等地設關,對往來商隊征收“過所稅”,並發放“過所”通行證)保障貿易安全;在海上,武則天時期正式設立市舶司於廣州,專職管理海外貿易,對阿拉伯、波斯商船運來的香料、珠寶等貨物,按“舶腳”入口稅)、“抽分”實物稅)、“收市”官營優先采購)三重體係征稅。《唐六典》記載,廣州一地市舶收入每年可達數百萬貫,支撐起唐朝的海上霸權與文化輻射力。
這一時期,關稅不僅是財政支柱,更成為文化交融的催化劑。長安西市作為國際貿易中心,彙聚了粟特、大食等各國商人,關稅政策的寬鬆吸引了大量外來文化,胡服、胡樂、佛教藝術借由商路傳入中原;而唐朝的絲綢、瓷器、造紙術也通過貿易網絡傳播至中亞、歐洲。同時,陸羽《茶經》中對茶葉貿易的記載,以及杜佑《通典》中關於“關市之稅,輕重有恒”的經濟論述,從理論與實踐層麵深化了對關稅功能的認知。隋唐關稅製度以其開放性與規範性,既鞏固了盛世根基,也成為古代中國與世界文明對話的關鍵紐帶。
到了五代十國戰火紛飛的戰亂年代,政權割據、山河破碎的局麵使得關稅製度陷入混亂與變革並存的特殊狀態。各政權為維持割據勢力和龐大的軍費開支,紛紛在轄境內外交通要道設卡征稅,關稅征收呈現出隨意性與多樣性交織的特征。後梁在汴河沿岸增設關卡,對過往商船課以重稅,甚至出現“一物過一稅”的現象,以填補連年征戰帶來的財政缺口;南唐則憑借長江天險,在金陵、揚州等商貿重鎮設立“都商稅務司”,對絲綢、茶葉等出口商品征收高額關稅,同時對進口的海外香料、珠寶實行“博買”製度,由官府壟斷經營,將關稅與專營收益合二為一,支撐起南唐相對繁榮的文化藝術。
由於政權更迭頻繁,關稅政策朝令夕改。前蜀王建為吸引商賈,曾短暫推行輕稅政策,降低川蜀地區關卡稅率,使成都成為西南地區商貿中心;而後蜀孟昶時期,為應對後周軍事威脅,大幅提高過境稅,甚至對民間日用品也征稅,導致商路阻滯、民生凋敝。在北方,契丹政權控製燕雲十六州後,在邊境設立“榷場”,與中原政權開展互市貿易,對輸出的馬匹、皮革和輸入的茶葉、布帛分彆征稅,這種特殊的關稅模式既滿足了契丹對中原物資的需求,也成為其滲透中原經濟的手段。
儘管時局動蕩,關稅製度仍在夾縫中發展。部分政權開始嘗試規範稅收流程,如吳越國製定《市舶條法》,對海外貿易貨物的征稅標準、檢驗程序作出明確規定,保障了杭州、明州等港口的貿易秩序。文學作品中也不乏對關稅亂象的反映,韋莊在詩作中描述商賈因高額關稅被迫改道的困境,而陶嶽《荊湖近事》則記載了湖南馬氏政權利用湘江水運關稅富國強兵的舉措。這些實踐與記錄表明,五代十國時期的關稅製度雖受戰亂衝擊,卻在混亂中孕育著新的變革因子,為宋代關稅體係的成熟積累了經驗。
緊接著,在遼宋夏金元時期,多元政權的並立與疆域的空前拓展,促使關稅製度在碰撞與融合中實現重大突破。北宋建立後,為解決“三冗”問題,將關稅視為財政收入的核心支柱,不僅在汴河、運河沿線密集設置稅務機構,對國內商品流通實施“住稅”交易稅)與“過稅”流通稅)雙重征收,還進一步完善市舶司製度。廣州、泉州、明州等港口的市舶司下設“抽解”“博買”“禁榷”等細則,對進口貨物按種類分級征稅,香料、象牙等奢侈品稅率高達十分之一,同時官府優先收購貴重物資,市舶收入一度占朝廷財政的20。《宋會要輯稿》詳細記載了市舶司對外國商船的勘驗、抽稅流程,體現出宋代關稅管理的精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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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北宋對峙的遼、西夏政權,同樣構建起特色鮮明的關稅體係。遼朝在邊境設立“榷場”,與宋、西夏開展官方貿易,對輸出的羊馬、皮毛征收實物稅,輸入的茶葉、絲綢則以銅錢計稅,形成以物易物與貨幣征稅並行的模式;西夏憑借絲綢之路靈州段的控製權,對往來商隊征收“過路費”,並在與宋的互市中對青鹽出口實行專營,以關稅強化經濟獨立性。金朝占據中原後,繼承宋遼製度,在黃河、淮河沿線設關,對南北物資流通課稅,同時在山東半島設立市舶司,恢複海上貿易征稅,《金史·食貨誌》記載其關稅收入支撐起龐大的官僚體係與軍事開支。
元朝實現大一統後,推行“重商”政策,關稅製度呈現國際化特征。元世祖忽必烈在泉州、慶元等港口實施“官本船”製度,官府出資造船並提供資本,與商人按比例分利,同時降低市舶稅率至十五分之一,吸引阿拉伯、歐洲商船紛至遝來。陸上絲綢之路方麵,元朝在驛站體係基礎上設卡征稅,對歐亞商隊實行“三十稅一”的輕稅政策,馬可·波羅遊記中記載的元大都繁華市集,正是低關稅政策下東西方貿易繁榮的寫照。此外,元朝首次將紙幣“交鈔”用於關稅結算,推動了金融與貿易的深度融合,為後世關稅貨幣化提供了範例。這一時期,各政權通過關稅製度的創新,既滿足了財政需求,也促進了農耕文明、遊牧文明與海洋文明的深度交融。
不久之後,到了明清時期,隨著商品經濟的高度發展與全球貿易格局的劇變,中國關稅製度在傳統框架下經曆深刻變革,並在近代化浪潮中遭遇前所未有的挑戰。明朝建立初期,朱元璋推行“厚往薄來”的朝貢貿易政策,將市舶司納入禮部管轄,以“懷柔遠人”為宗旨,對朝貢使團攜帶貨物給予免稅優待,甚至以高於市價回賜,實則將關稅作為政治外交的工具。但民間走私貿易屢禁不止,促使隆慶年間開放海禁,在月港設立督餉館,實行“引稅”商船許可證費)、“水餉”按船型征稅)、“陸餉”按貨物征稅)、“加增餉”對日本貿易附加稅)的複合稅製,標誌著官方開始承認並規範私人海外貿易。
清朝前期,康熙年間解除海禁後,在廣州、漳州、寧波、雲台山設立海關,取代市舶司職能,對進出口貨物製定詳細稅則。但1757年乾隆實施“一口通商”政策,僅留廣州十三行壟斷對外貿易,形成“保商製度”——由行商擔保外商繳納關稅並管理其行為,關稅收入雖穩卻限製了貿易活力。此時,西方殖民勢力已叩開中國大門,英國東印度公司通過鴉片走私扭轉貿易逆差,鴉片戰爭後,《南京條約》迫使中國簽訂第一個不平等條約,規定“協定關稅”條款,海關自主權喪失,進口稅率被固定在5左右,遠低於西方各國。赫德任海關總稅務司期間,引入近代海關管理製度,雖提升了關稅效率,卻使海關淪為列強經濟侵略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