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飛來到了臨時布置的簡易賽後發布會現場。
李飛剛剛入座。
各種鎂光燈哢哢哢的差點把李飛閃瞎。
前排的一位記者馬上拋出準備已久的問題:“李,大學生涯的首秀你就因為打架而被驅逐,讓所有人都記住了你,你現在有什麼想說的?”
李飛聳了聳肩:“我希望大家記住我,是因為我的表現,我的得分籃板和封蓋,而不是打架。”
有一說一。
上場18分鐘,狂砍25分16籃板9蓋帽。
這表現屬實是夠頂。
不過嘛。
記者和球迷們隻會記得那個ko效率100,死亡飛躍梅開二度的天朝長臂拳王!
&34;你在天朝是不是學習過功夫?”
又一個問題拋出,米國本地記者乾脆不演了,直接熱聊打架:“畢竟你一拳就把格倫·羅賓遜給打趴下了。”
“而這場比賽是你有記錄以來的首秀!”
“哈哈哈。”
李飛聞言直接笑了:“第一,我沒有學過任何武術。”
&34;第二,能夠把格倫打趴下,完全是因為他自己太拉閘了。”
“我沒見過誰就那麼一丁點戰鬥力,還主動衝上來送人頭的。”
嘶……
記者聞言,不禁抽了口涼氣。
就那點戰鬥力。
什麼叫殺人誅心?
這就叫殺人誅心!
&34;李,你怎麼評價你的對手格倫?今天你們雖然隻出戰了不到20分鐘,但你們兩人之間的故事讓人印象深刻。我們都知道是他先動的手,但畢竟也正是他,激發出了全盛狀態的下的你。”
&34;你居然覺得那是全盛狀態的我?”
李飛有些納悶:“這根本不是我的全盛狀態,甚至沒有達到我的一半。”
&34;沒錯,我說的不隻是打架,還有打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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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我該如何評價他……”
李飛摸著下巴,思考了一下:&34;他是一個很有個性的家夥。”
&34;他喜歡犬吠,喜歡咬人,就是戰鬥力有些拉閘。”
&34;所以,我覺得這家夥就是一隻bigdog!”
「bigdog」!
大狗!
記者眼睛一亮。
於是乎。
這位名叫格倫·羅賓遜的狀元級新秀。
就這麼擁有了籃球生涯的第一個綽號。
大狗!
……
另一邊。
腦袋上罩著白布,已經確診腦震蕩的「大狗」躺在醫院的病床上,看著電視裡李飛的采訪,原本沉重的腦袋都被氣得清明了許多。
“媽的法克!”
&34;什麼綽號不好,居然是狗,這是綽號嗎?這分明就是恥辱的標誌!”
擁有綽號雖然是球員的理想。
但大狗這個綽號充滿了恥辱。
&34;哪怕是一頭狼也行啊……”
大狗看著電視機裡李飛的那張帥臉,恨不得直接衝進電視機裡,朝他的臉上啃幾口,再抬腿往臉上尿一泡。
他想要複仇。
不過他身處的聯盟是big10聯盟,唯一再有可能相遇的機會就隻有錦標賽,也就是瘋狂三月。
&34;瘋狂三月,彆讓我遇到你!”
大狗捏緊拳頭,下定決心:“否則我讓你看看什麼叫做非洲斑鬣狗!”
&34;本大狗,要把你的肛給統統掏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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