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淩晨三點驚醒的。窗外沒有風,也沒有蟲鳴,隻有雨水從屋簷滴落的聲音,像某種緩慢敲擊的節拍,一聲聲,敲在心上。我猛地坐起,冷汗浸透了後背的睡衣,胸口劇烈起伏,仿佛剛從一場溺水的夢中掙紮而出。可我知道,那不是夢。
手機在床頭櫃上震動,像一隻蟄伏已久的毒蟲,終於等到了它獵物鬆懈的時刻。屏幕亮起,幽藍的光映在牆上,像一道割裂現實的傷口。消息隻有一行字:
“你逃不掉的。循環開始了。”
發信人:林小雨。
我盯著那三個字,喉嚨發緊,指尖發麻。林小雨……那個在b17最後一次出事當晚,坐在我副駕駛的女孩。她穿著白色連衣裙,發梢還帶著雨水的濕氣,笑著說:“老陳,你說這橋,是不是有鬼?”
那時我笑她迷信。
現在,我信了。
我衝到窗前,手指顫抖地撥開窗簾。雨還在下,密密麻麻,織成一張灰白色的網,籠罩著整座城市。遠處的橋在雨霧中若隱若現,像一條沉睡的巨蟒。就在這時,我看見了它——一輛b17公交車,正緩緩駛過橋麵。
車燈昏黃,像兩顆渾濁的眼球,在雨幕中劃出兩道慘白的光痕。車牌模糊不清,被雨水衝刷得隻剩輪廓,可我依舊一眼認出了它——車體右側,靠近後輪的位置,那道深深的凹痕,像一道陳年的傷疤,刻在記憶最深的角落。
那是我撞上的護欄留下的。
三年前,也是這樣的雨夜。我開著b17,載著七名乘客,駛過那座橋。突然,一道白影從橋邊躍下,砸在車前。我猛打方向盤,車子失控,撞向護欄,翻下橋體。等我醒來時,車上隻剩我一人。其他人……全沒了。
警方調查說,沒有墜橋的人,沒有屍體,沒有監控。他們說,是我疲勞駕駛,產生了幻覺。可我知道不是。那天晚上,林小雨就在車上。她最後對我說的話是:“老陳,你不是司機。”
我當時不懂。現在,我懂了。
我從未真正解脫。從那晚起,我就被困在了一個循環裡。每一次我以為自己逃出了噩夢,重新開始生活,可總會在某個雨夜,收到那條消息,看見那輛b17,重新駛過那座橋。我試過搬家,換工作,甚至燒掉所有與b17有關的證件。可沒用。它總會回來。
而這一次,我忽然明白了一件事——我不是在被追殺,我是在被“喚醒”。
我才是那個守門人。
在每一次循環中,真正的司機都會出現。他不坐車,也不買票,他隻是站在橋邊,穿著濕透的黑雨衣,臉藏在帽簷下,一動不動。他從不說話,可每當我經過那座橋,他總會抬起手,指向我。
而我,必須做出選擇。
上一次循環,我選擇了逃避。我停了車,逃下車,躲進山林。可三天後,我在村口看見一輛b17緩緩駛來,車上坐著七個人,全都低著頭,濕漉漉的頭發遮住臉。車門打開,空蕩蕩的駕駛座上,放著一把鑰匙,上麵刻著我的名字。
我瘋了似的跑回家,燒了鑰匙,發誓再也不碰那輛車。可第二天,我醒來時,發現自己正坐在b17的駕駛座上,雨刷器機械地擺動,後視鏡裡,倒映著七雙眼睛,靜靜地盯著我。
我這才明白——逃不掉的,不是鬼,是“責任”。
這輛b17,不是普通的公交車。它是一艘渡船,載著那些死於非命、怨念未散的靈魂,在人間與陰間之間來回穿梭。而司機,必須是那個真正造成他們死亡的人,必須是那個願意背負罪責、甘願永世輪回的人。
可問題在於——我真的是那個“造成死亡”的人嗎?
那天晚上,我確實撞了護欄,車子翻了。可在我打方向盤之前,我清楚地看見——那個從橋上跳下的白影,轉身看了我一眼。那是林小雨的臉。她對我笑了,然後張開雙臂,像飛一樣墜入黑暗。
她不是意外墜橋。她是故意的。
而她跳下的瞬間,我聽見副駕駛傳來一聲輕笑:“終於,輪到你了。”
那一刻,我才知道,我並不是第一個司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