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來了。
橋還是那座橋,鐵鏽斑駁的欄杆在夜風中發出細微的呻吟,像誰在低語,又像誰在哭。雨水順著我的發梢滑落,滴進衣領,冷得像蛇的吻。淩晨一點十七分,分針與秒針重疊的刹那,b17公交車緩緩從濃霧中浮現,車燈昏黃,像一雙疲憊的眼睛,穿透雨幕,直直地望向我。
我站在橋頭,心跳如鼓。上一次,我逃了。逃得狼狽,逃得心虛,逃得連自己的影子都追不上。可今夜,我不能逃。我知道,他們等我很久了。
車門“吱呀”一聲打開,像老屋腐朽的門軸,又像某種古老的召喚。我邁步走上車,每一步都像踩在記憶的刀尖上。車廂裡靜得可怕,沒有呼吸聲,沒有低語,隻有濕漉漉的鞋底在地板上留下的水痕,像一條蜿蜒的血路。亡魂們坐在各自的座位上,麵容模糊,卻都朝我望來。那目光不是怨毒,不是憤怒,而是一種深不見底的等待,像井底的水,黑得能吞下整個月亮。
林小雨坐在倒數第二排,穿的還是那件藍白相間的校服,裙角微微卷起,像是剛從雨中跑進來。她抬起頭,嘴角輕輕揚起,聲音輕得像風拂過紙前:“你來了。”
我喉嚨發緊,點了點頭。
“這次,你是司機。”她說。
我怔住。駕駛座?那個位置……不是一直空著的嗎?我一直以為,那輛車本就沒有司機,是某種執念在驅動它前行。可現在,她卻說——我是司機。
我一步步走向前,腳底像踩在棉花上,又像踩在冰麵上。駕駛座的皮椅早已裂開,露出裡麵發黑的海綿,方向盤冰冷如鐵,一碰,寒意便順著指尖爬進骨頭。我坐了上去,雙手搭在上麵,仿佛握住的不是方向盤,而是一具屍體的脊椎。
突然,引擎自動啟動。沒有鑰匙,沒有點火,隻有一聲低沉的轟鳴,像是從地底傳來。車輛緩緩前行,輪胎碾過濕漉漉的橋麵,發出“沙沙”的聲響,像是無數細小的手在抓撓地麵。廣播響起,那聲音熟悉得讓我渾身發抖:“終點站:輪回。”
輪回?我猛地抬頭,前方橋麵一片漆黑,濃霧如牆,根本看不到儘頭。可我知道,那儘頭是什麼——是審判,是清算,是我一直逃避的真相。
車速漸漸加快,風從縫隙中灌進來,帶著腐葉與河水的腥氣。我看見後視鏡裡,亡魂們的臉開始扭曲,眼眶凹陷,嘴唇無聲開合,像是在控訴,又像是在哀求。林小雨依舊坐著,目光平靜,卻像一把刀,插進我的心裡。
我想逃。我想跳車。我想大喊“這不是我乾的”。
可就在這時,我看見了——後視鏡深處,閃過一張臉。那不是亡魂,那是我自己,三年前的我。那天也是這樣的雨夜,我喝得半醉,握著方向盤,車速飆到八十。我看見那群學生從橋下跑出來,笑聲清脆,像風鈴。我本可以刹車,本可以避開。可我沒有。我踩了油門,像一頭失控的野獸,衝進了那片笑聲裡。
b17,不是公交車。那是我撞毀的那輛校車。而他們,從來就不是乘客——他們是死在我車輪下的靈魂。
“啊——!”我猛地踩下刹車,整個人幾乎撲向前擋。輪胎在濕滑的橋麵劃出長長的痕跡,像一道無法愈合的傷疤。車停了。廣播的“輪回”二字戛然而止,像被刀割斷的喉嚨。
車廂裡死寂。
我喘著粗氣,冷汗浸透後背。然後,我聽見自己開口,聲音嘶啞,卻清晰得連我自己都嚇了一跳:“我不逃了!我認罪!我該死!”
話音落下,車廂裡開始發生變化。亡魂們的身體像煙霧般緩緩升騰,麵容從扭曲的怨恨,一點點變得柔和。有人閉上了眼,有人輕輕點頭,有人嘴角微揚,仿佛終於等到了那句遲來太久的道歉。他們不再看我,而是望向車外,仿佛看見了什麼我看不到的東西。
林小雨站起身,朝我走來。她的腳步沒有聲音,像一片落葉飄過。她在駕駛座旁停下,低頭看著我,眼裡沒有恨,隻有一種近乎慈悲的平靜。
“謝謝你,”她說,聲音輕得像夢,“承認了。”
我抬頭看她,喉嚨像被什麼堵住,一個字也說不出來。三年來,我每天都在夢裡看見她。她站在雨裡,校服濕透,手裡還攥著那本沒寫完的日記。她問我:“叔叔,你會為我們寫一篇報道嗎?我們不想就這樣被忘記。”而我,隻是冷漠地搖頭,轉身離開。因為我知道,一旦報道出去,我的酒駕醜聞就會曝光,我的事業、我的家庭、我的一切,都會毀於一旦。
所以我選擇了沉默。用沉默,埋葬了七條年輕的生命。
車窗外,橋下的霧氣開始散開。那霧原本厚重如鉛,壓得人喘不過氣,可此刻,竟像被某種無形的力量推開。一縷微光從河麵升起,不是太陽,也不是月光,而是一種溫潤的、帶著暖意的光,像是從地底滲出的記憶。
我忽然明白——這不是懲罰的終點,而是救贖的開始。
亡魂們一個接一個消散,化作點點熒光,飄向橋下。他們的身影越來越淡,最後融入那片光中,像歸巢的鳥,像落葉歸根。林小雨最後一個轉身,她回頭看了我一眼,嘴角輕輕一彎,然後,也化作一縷輕煙,消失在光裡。
車裡空了。
隻有我,還坐在駕駛座上,手仍搭在冰冷的方向盤上。廣播再次響起,這次的聲音不同了,溫柔得像母親的低語:“司機已歸位,輪回重啟。”
我閉上眼,淚水終於落下。
我知道,我不會被原諒。但至少,我終於說出了那句話。至少,他們可以安息了。
雨停了。
橋上隻剩下我一個人,和一輛空蕩蕩的b17。遠處,天邊泛起一絲灰白,像是黑夜終於鬆開了它的手。我推開車門,走下車,站在橋中央,望著腳下緩緩流淌的河水。水麵上,倒映著天空,也倒映著我蒼白的臉。
我掏出手機,撥通了警局的號碼。
“喂,我要自首。”我說,“三年前的校車事故,是我撞的。我酒駕,我逃逸,我……我害死了七個人。”
掛斷電話,我蹲下身,從口袋裡掏出林小雨的日記本——我一直帶著它,卻從未翻開。今天,我第一次打開它。泛黃的紙頁上,是她清秀的字跡:
“今天,我們班去郊外寫生。老師說,要記錄下最美的瞬間。我想,最美的瞬間,是大家笑著跑過雨中的樣子。如果有一天我走了,請記得我笑過。”
我的眼淚滴在紙上,暈開了墨跡。
天,快亮了。
而我,終於可以麵對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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