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垂,華燈初上,城市的脈搏在閃爍的霓虹燈下跳動,人群如織的廣場上,每一處都喧囂著生活的熱情與吵鬨,大人小孩兒在這裡遊玩,好不熱鬨。
但是在這一處熱鬨之中,有一角卻靜謐下來,所有的目光都聚集在於此。
權峰站在廣場中央噴泉水旁邊,周圍是圍成一圈的路人,他們停下腳步,屏氣凝神,此時此刻,他正在手捧插滿99朵的鮮花,右手拿著自己定製好的戒指,上麵鑲刻著鑽石,他正在和麵前的女孩表白。
這個女孩兒名叫江婉清,是權峰喜歡了整整七年的女孩兒,曾經在高三校園的時候,在高一他就一見鐘情喜歡上了這個女孩兒,但是卻不敢表白,因為當時她是學校公認的第一校花,這在氣質上就拿捏的死死的。
高中喜歡了整整三年,雙雙畢業之後,權峰努力考入江婉清喜歡的大學,繼續當著自己那可有可無的舔狗生活,大學時候又喜歡了四年,加上共七年。今天是大學畢業的第二個晚上,權峰鼓起勇氣向她表白。
其實啊!早在高三百日誓師大會的時候,權峰就已經鼓起勇氣向她表了白,而且就在校園的廣場中心,但是卻被她委婉的拒絕了,但是權峰並沒有絲毫的灰心,他相信努力一定會有結果的。
“清清!我有話想對你說,其實……...其實我一直喜歡你,整整七年了,從看到你的第一眼,我……就喜歡上了你。”權峰由於過於緊張,說的有些吞吞吐吐。
喜歡一個人是一瞬間的事,但是對於這個男孩兒卻完全不同,畢竟已經喜歡了七年,在他的意識裡,一個男孩子喜歡上一個女孩兒,就應該無權的向她無窮無儘的付出,女孩子本來就是用來寵的,平時發點小脾氣,把你呼之來呼之去,但是權峰卻沒有絲毫的怨言,反而是很開心。
男孩子喜歡一個女孩兒一瞬間,根本就不是一見鐘情,這個詞用的不對,應該是見色起意,但是權峰卻並不這麼認為。
而麵前的這個女孩兒,隻是靜靜的看著這一切,沒有絲毫的幸福與喜悅,隻是輕蔑的冷笑一聲。
權峰見對方沉默,以為她是沒有反應過來,於是再次鼓起勇氣,麵帶真誠說道“清清,我真的喜歡你,我們在一起吧!我覺得是時候了,我會好好愛你的。”
圍觀的吃瓜群眾,看到權峰真誠的笑容,也是頗為感動,既然氣氛都已經到這兒了,不做點表態都不行啊!於是都拍起雙掌,哄哄起哄“答應他,答應他…………在一起,在一起…………”
江婉清被弄得實在沒轍,雙手抱於肩垂於自己的胸間,眼神中冰冷的可怕,盯著怯弱的權峰,這使得權鋒微微的低下頭,不敢去看她的眼睛,大腿隻打哆嗦。
她終於說道“權峰,你鬨夠了沒有?在高三的時候我就已經說了,我不喜歡你,你怎麼還死皮賴臉的舔著我,你t有病吧!我原先說的還不夠明白嗎?”
“咦!這麼漂亮的小姐姐,上來就國粹……...嘖嘖嘖,真的666。”其中一個用平板打著遊戲的男孩兒,也看了過來,臉上露出鄙夷的表情,看著體型和模樣應該十歲左右。
“這要是玩個吃雞,隊友要是罵她玩的菜,她準得懟回去,估計音健都被地乾冒煙了,沒勁。”小男孩兒說著便離開了。
幸虧,權峰沒有聽到這個小男孩說的這段話,不然非得給他邦邦兩拳,敢侮辱自己的心上人,這不純找揍呢!
權峰看著她不耐煩的表情,原本緊張的心情更加緊張了,與其來說更是慌張無比,在這個愛情觀裡卑微到極點的男孩兒麵前,連大氣都不敢喘了。
“清清!我是認真的,不是開玩笑,我真的喜歡你,是真的想和你在一起。”權峰極力的解釋著。
“停,打住,”江婉清長歎一口氣,繼續說道“權峰,我們從相見的時候就注定不是一個世界的人,人要有自知之明,你也不回家照照鏡子,看看自己什麼德行,癩蛤蟆想吃天鵝肉嗎?”
江婉清說完,轉身就要離開,沒有聽見周圍人任何的一言一語,仿佛她的耳朵與世隔絕一般,當要轉頭的時候又想到了什麼,繼續說道“我已經有男朋友了,彆再糾纏我了,ok?你趕緊從我的世界裡消失,我不想再見到你,永遠。”
“記住,你隻是一個可有可無的工具,你遇到我是你的榮幸,是你上輩子積的德,以後彆再煩我了,你對我的情在我看來隻是你自己的一廂情願罷了,再見,哦不對是再也不見。”江婉清繼續說道。有病吧!權峰喜歡了你多少年,你自己心裡不知道嗎,你的良心是被狗吃了嗎?”在這個時候,人群中的一個和權峰年齡差不多的男生走了過來,臉上寫滿了憤怒。
而權峰並沒有聽見他的話,滿腦子想的都是那一句“我已經有男朋友了。”這句話在權峰的腦海中回蕩,一遍又一遍衝刷著他的腦神經,他的心感到刺痛如同尖針紮了一般,胸口感到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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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眼眶中忍不住的湧起點點淚花,她的狠心拒絕讓權峰真的破防了,這一次和校園高三時候的那一次表白完全不同,因為那一次她是委婉的,還說什麼現在她覺得學習比較重要,等到大學的時候會考慮考慮。
這是因為,高三的時候,江婉清還需要他這個免費的工具,為自己提供生活上的保障,那個時候她還不能失去,而現在可是不一樣,她是真的有了男朋友,聽說是一位公司的富豪,用自己嫵媚的身姿搭訕的,反正不是用什麼正當的手段。
這個為權峰說話的男人,名叫王浩勳,是權峰最好的兄弟,至今已經有十年了,從初中到高中到現在,還真是挺巧的,他們考入同一所高中同一所大學,是非常親的好哥們兒,好兄弟。
而江婉清並沒有理會王浩勳的一句話,一句話都沒聽進去,隻是罵了一句便轉身離開了,該說的她也給權峰說完了,這個地方也沒有什麼可留戀的,這麼多人走哄,權峰不嫌丟人,她還嫌呢!
權峰此時還在單膝跪在那裡,還沒有從剛剛的拒絕反應過來,整個身體怔在那裡一動不動。而王浩勳也是看著她的背影罵了一句,便轉頭將權峰扶了起來。
“都散了吧!散了吧。”王浩勳伸手吆喝著讓眾人散開,此事便已經告一段落,這些人中有的歎氣有的嫌棄,有的覺得權峰真的太可憐了,也有人覺得不值得,更有人覺得是他癩蛤蟆想吃天鵝肉,不撒泡尿照一照。
王浩勳沒有理會這些人的言語,他如今隻在乎權峰的心情,是個人都會明白,他此時的心情已經崩潰到深淵。而權峰也沒有理會這些人任何言語,他隻在乎江婉清的話,隻在乎她的看法。
王浩勳打掉權鋒手中緊握的鮮花,拉著他的手便離開了,權峰如同一個行屍走肉一般,沒有任何的知覺,隻是這樣被他一直拖著一直拽著。
“原來我隻是一個可有可無的工具。”權峰喃喃道,隨後自嘲的笑了笑。
權峰低著頭行走在人行道上,和王浩勳一起。
王浩勳作為他最好的兄弟,自然是了解此時權峰內心的心情,但是他是粗糙的大老爺們,又不懂得怎麼安慰人,隻是拍了拍他的肩膀,說道“權峰,振作一點,這樣的女人真的不值得你去喜歡,忘了吧!開始一段重新的生活,好麼?”
此時權峰正在回想著他與江婉清在一起的點點滴滴,回憶湧上心頭,擦於胸間,在以前的時候,權峰是她的物質工具是一件物質保障,一切東西都是他買她用。
權峰聽到他的話,終於從原來的失神回過神來,仰天長歎一口氣,“嗯,我會的,我會儘快忘記她的。”
話雖如此,但是喜歡了一個人整整七年,真的就這麼會容易忘了嗎?答案不會,江婉清現在是權峰不想忘但又不能不忘的女孩兒,他的內心彷徨迷茫,不知道此時的自己該怎麼開始新的生活,沒有她的世界仿佛真的就失去了色彩。
突然就在這時,一輛貨車司機竟然將車開到他們倆的麵前,原來,司機因為過度疲勞駕駛,竟然在車上打了一個盹兒,沒有控製好方向盤,車子便向他們斜著駛來,貨車司機雖然反應過來,拚命的旋轉著方向盤,但已經無濟於事。
“浩勳,小心!”
權峰最先發現,眼疾手快,反應極快,直接將王浩勳向裡麵狠狠推去,因為全峰走的是靠馬路的這一邊,又因為司機的及時向旁邊轉去,所以最先將權鋒撞飛了出去,車子從王浩勳的身旁快速越過,此時他睜大眼睛,完全沒搞清楚剛剛發生了什麼。
馬路上有著一灘血跡,權峰身上全都是血,衣服已經被鮮血所染濕,自己冥冥之中聽到有人在說快叫救護車!快叫救護車,趕緊救人。
————真的好討厭等待,等雨晴,等紅綠燈,等那個不確定的答案,等到心儀的那個女孩有了新歡,我們似乎也喜歡去等,等有時間等有錢,但是時間卻卻讓你來不及等,愛情跑的太快,實在是追不上他的腳步,等待是漫長歲月無窮無儘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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