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公安局是一個雙重領導部門。
既受地方人民政府的領導,也受上一級公安機關的領導,就是俗稱的‘條塊結合’。
拿太和縣公安局來說,其公安局長的人事任免權肯定是在縣裡,而市公安局擁有的隻是業務指導權。
正因如此,程學斌才會對市公安局表態反對程大海擔任縣公安局長一事勃然大怒,甚至在電話裡,和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秦治文發生了言語衝突。
程學斌明明白白地告訴秦治文,市公安局沒有資格對縣委縣政府的決定指手劃腳;
而秦治文則是冷笑提醒著程學斌多讀書,哦,準確地說,是趕快學習一下去年十一月十三日公布的,並於今年一月一日正式施行的《公安機關組織管理條例》。
程學斌放下電話,立刻就讓縣委辦主任趙顯找到了這個條例,通過仔細翻閱,很快就查到條例的第十七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正職領導職務的提名,應當事先征得上一級公安機關的同意’。
何存遠和趙顯兩人的臉色很難看,程學斌的臉色更難看。
他們忽然想到了一件事,那就是梁惟石運作陸明宜去市公安局任副局長,其實隻是組合拳中的一記左直拳。
現在讓市公安局表態反對關於程大海的提名,則是一記更為打臉的右勾拳。
通過這左一拳右一拳,左右開弓,成功地把自己這邊的臉抽的啪啪作響。
估計用不了幾天,這件事就得在縣委大院傳開。
到時其他常委會怎麼看?政府班子會怎麼看?人大和政協的人又會怎麼看?
不管怎麼看,程學斌都是丟光了顏麵!
“他們不同意又怎麼樣?咱們就直接提交縣人大提名,按程序表決通過!”趙顯咬著牙說道。
他與何存遠都是外來戶,並且在來太和縣之前,就已經決定緊緊跟隨程書記的腳步。
所謂一榮俱榮,一損俱損。
他們自然要堅定地站在程書記的一邊,出謀劃策,用心服務,共同對付外部的敵人。
“條例隻說了應當征得上級公安機關的同意,並沒說上級公安機關不同意的情況該如何處理。還有,咱們可以說程大海是上個月提名的,那時條例還沒有生效,所以不和市公安局商量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何存遠不但表示了對趙顯意見的支持,而且腦筋一轉,還想到了用時間差來鑽條例的漏洞。
程學斌頗有些意動,有道是‘人爭一口氣,佛爭一柱香’,正如趙顯與何存遠所說,我就不搭理你們市公安局,你們又能奈我何?
“我先與秦治文交涉,他能同意最好,如果還是堅持不同意……哼,我就到市領導那裡和他理論!”
經過慎重考慮,程學斌決定還是先穩一手,畢竟明天就是蔡永豐書記上任的好日子。
隻要蔡書記一上任,他在市裡真正有了靠山,梁惟石以後再想通過沈晴嵐壓製他,就沒那麼容易了!
甚至反過來,他還可以讓梁惟石嘗嘗被上邊碾壓的滋味。
正這樣想著,忽然聽見手機鈴聲響了起來。
他看了一眼屏幕,麵色不禁一喜,連忙伸手接起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