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旭吃完晚飯。
和父母說了一會兒話。
正想回到自己屋裡錄製下一篇科普視頻。
村長李寶全來了。
他東扯西扯半天,也沒說來乾什麼。
“三叔,無事不登三寶殿,有什麼事你就直說吧。”
李寶全在他家排行第三,同輩喊他老三,晚輩喊他三叔。
“小旭啊,三叔就是想問問你,桃園你明年還繼續種嗎?”
“當然種啊,當初和村裡簽了10年的合同,每年交2萬塊租金,這才兩年而已。”
“但是去年你種的桃樹就沒結果子,我看今年也夠嗆,三叔是怕你賠錢,你如果願意中斷合同,三叔負責說服村委其他人,不追究你的違約費。”
“嗬嗬……”
李旭無語。
他不是傻子,豈不明白村裡的打算。
“三叔,我看是村裡想違約吧?”
當初他和村裡簽訂了10年的租賃合同。
租金20萬。
每年交一次,每次交2萬元。
簽訂合同時,村裡人很高興。
因為桃山是一座荒山。
20萬相當於村裡白得的錢。
李旭從前幾天就聽說了。
市裡打算在他們這地方建一座度假村。
位置還沒有選定。
大家都傳要麼在桃山,要麼選隔壁村的杏山。
一旦選定的地方。
政府征收,就會賠付高額的補償金。
村裡想現在收回桃山的租賃權,就是想把這部分費用拿回村裡。
被拆穿之後,李寶全不羞不惱。
身為村長,臉皮早就比城牆還厚。
他笑嘻嘻的說:“哈哈,不愧是上過學的,什麼都瞞不住你。”
“沒錯,如果市裡選定桃山作為度假村選址地,定能補償很多錢。”
李旭搖搖頭:“和我有什麼關係?山是村裡的,我隻有使用權,到時候按照經濟林木補償我即可。”
李寶全歎了一口氣,終於說明來意。
原來村裡其他人得到了消息。
立刻提出,當時把桃山租給李旭太虧了。
不僅錢要少了。
而且也沒有一起給。
有人提出要以30萬租賃桃山。
且全部一次性給齊。
“當初程序上也的確有點問題,沒有召開全體村民大會。”李寶全說道。
李旭冷笑:“三叔你可彆誆我,雖然沒有召開全體村民大會,但是村委會一致同意,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白紙黑字寫著,就算到法院,也是我占理。”
李旭的父母也很生氣。
村裡有些人實在太可惡。
桃山賠錢的時候,在背後嘲笑。
現在有可能獲得賠償了,又都眼紅。
李寶全揮了揮手:“法院?不至於,不至於。既然你不同意,我到時候阻攔他們就行,村委集體作出的決定,不是想推翻就推翻的。”
“不過……”李寶全話音一轉,“我的意思是,也彆一年交一年的錢了,你想想辦法,把剩下的錢一起交上,也好堵上其他人的嘴。”
說完之後,李寶全就走了。
父親李寶勝歎了一口氣:“我想辦法,找親戚們借,總能借10多萬。”
李旭:“老爸,不用,我自己解決。”
他照料植物,能讓它們擁有特殊的屬性,隻要想,很容易就能搞到錢。
而且,他就算繼續分次給錢。
村委也說不出什麼。
畢竟合同在那裡擺著。
李寶勝也沒有多擔心,因為如果真的開發桃山。
按經濟林木補償,他們家能獲得大量的賠償金。
“老爸,彆想那麼多,我估計不可能在桃山建度假區。”
“為什麼?”
“和杏山比,桃山不僅小,而且沒有什麼特色。”
“是哦,杏山還有一個法雲寺,山上也修建了路,建休閒度假區也更快,也更容易吸引人流。”
簡單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