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樂城聘請的雇傭兵和馬匪都在城外紮了營。
這支雇傭兵名叫“鮮紅守護者”,首領沒有具體的名稱,隻知道外號叫“黑手”,是一個長著一副大胡須、有些許野蠻人血統。
他提著一柄很大的斧頭,實力應該是一名二階祈求者。
而馬匪的新頭目同樣有一個霸氣的名字:血雨,他是一個身材細長的男人,是個弓箭手。
兩人為了共同的利益先在城外碰了個頭,再去見皮褲小姐。
在他們看來,掌控這座城市生死的竟然是兩個乳臭未乾的小姑娘。
那位身材很好的小姑娘負責和他們談話——她的談判技巧很拙劣,幾乎沒提到什麼重要的條件,黑手和血雨都想辦法把她糊弄過去了。
隻是小姑娘不知道跟誰討了個錦囊妙計,咬緊了牙隻是說:“我得打亂你們現有的編隊,把你們混合在一起,由我的人來指導。”
兩人各自思索了一下,都答應了。
反正結果顯而易見——即便是他們頂在前麵,隻要戰鬥一開始,不管是雇傭兵還是馬匪都會朝著不同的方向撒腿就跑,帶著從小姑娘口袋裡掏出的金幣,瀟瀟灑灑的吃喝玩樂去了。
所以現在,雇傭兵、馬匪們如梅琳娜要求的那樣打散了隊伍,混合在一起。
他們在同一個鍋灶裡麵吃飯,吃的是從城裡運出來的土豆、胡蘿卜、玉米和一些肉燉出來的糊糊。
“竟然還不錯。”
一個嘴角粘著土豆屑的年輕人說。
他的頭上戴著灰色的兜帽,身上穿著破舊的鎧甲,和周圍所有人打扮的都很相似。
他大口大口的吃著那些糊糊,吃的香甜。
“確實比我想的好一些,竟然還有肉。”
一個雇傭兵說道,用刀尖從碗裡叉出那塊肉,塞到嘴裡嚼了兩下滿臉驚奇:“唔!還是新鮮的肉!不是那種死了很久,甚至都帶著臭味兒的死豬肉!”
十三島嶼聯邦不算富裕,因為王都政權的動蕩,分治各個城市的領主想方設法的在領地內斂財致富。
百姓被壓榨得沒有活路,於是便開始落地為寇。
縱橫海上的叫海盜,騎著馬穿梭在各個城市間的叫馬匪,連馬都沒有,拿著個木棍當武器的就叫流寇了。
這樣的飯其實已經算是很好的待遇了。
更多時間裡,馬匪們會吃海帶和鹹魚——有時就連鹹魚都沒有。
至於首領?
首領是首領,首領是不會和手下們在一個桌子上吃飯的。
但長樂城安排下來的“領隊”會。
一些臉上帶著戰爭滄桑的陌生人坐在他們邊上,同樣吃著那些其實味道不錯的糊糊。
“嘿,那個人就是維裡克。”
年輕人說道:“他是長樂城的城市護衛軍首領。”
“首領也吃這個?”一個留著絡腮胡的馬匪有些意外。
“沒吃的東西,不吃這個吃什麼?彆說是城市護衛軍首領了,就是聖女也吃這個呢!”
“哼,我可不信。”
“我也不信,他們的大話說的多,說什麼……陣前斬敵一人賞50銀幣。”
“……”
馬匪和雇傭兵都眨了眨眼睛,臉色有些變了。
50銀幣?
“島嶼銀幣?”絡腮胡低聲問道。
“應該是吧?我看到那個皮衣娘們付給黑手老大的定金了——成色一流的島嶼金幣。”
“謔……”
50枚成色一流的島嶼銀幣,在黑市裡能換5000枚銅板,要是不追求成色,能換到5500枚!
現在黑麵包的價格也在漲,但這麼多錢足夠這些亡命之徒們揮霍一陣子了!
去酒館睡個小妞,或者胡吃海喝一個月!
或者像個男人一樣,把其中的一半給躲在地洞裡的糟糠之妻,讓她們給孩子們買些好吃的。
——無論如何,這都是一筆不小的錢!
“這話……當真嗎?”
“我就先把它當成真的了,反正就是跑了,黑手老大也不一定會給我50銅板——咳咳,我這話你們就當沒聽過!要不以後我還怎麼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