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99年,在冬天悄然到來之際,十三島嶼聯邦的王都坎特威爾城,在一些詭異的論調中開始掛起滿城藍旗,迎接新王登基。
在遍地水窪的街頭,幾名紳士站在那兒——維持著他們紳士的風度,一年四季都要在這裡吸煙、看報、談論國家大事。
這些人發表著並不會對國家產生任何影響的意見,你讚同我,我駁斥他,兩人爭執、三人議論、四人結社。
一名帶著頂高帽的紳士跺了跺腳上的皮鞋,似乎寒氣能隨著這個動作被他甩出體外。
今年的日子不太好過,即便打扮的像紳士,他依舊在還未落雪的冬天街頭穿著一雙單薄的皮鞋——這雙鞋子穿了整整一年,雖然經過精心的嗬護,但因為高強度的使用,鞋子的褶皺部分還是稍微有些爆皮。
往年的這個時候,他早就掏出了那雙柔軟的、精致的、暖和的,內裡縫著小羊絨的皮靴套在腳上了。
那樣氣派的鞋子,周圍這幾位“紳士”也是沒有的,恐怕隻有那些坐著漂亮馬車出行的高官和貴族們才穿得起。
但今年,妻子沒讓他那麼早拿出來。
“至少也得等到下大雪的時候才能穿吧。”
妻子這麼說道:“你也知道,今年城外莊子上的收成不好,你這雙鞋價格不便宜,要是穿壞了我到哪兒去再給你找一雙呢?就是修也得要不少錢呢——你就先忍一忍。”
忍一忍。
紳士啪嗒啪嗒的跺著腳,把凍得邦硬的鞋跟在青石大街的青石板上踩出響亮的馬蹄聲。
但他仍然可以忍。
因為他的日子已經算是城中過得不錯的那種了。
他仍然可以用這份餘韻悠哉悠哉的生活——不用去扛大包、拉車、種地、伺候那些臭烘烘的畜生,他的父輩給他在城外留下了幾個莊子,他靠著這筆遺產娶妻生子,在天將降雪的日子裡不用為買不起煤炭而焦慮。
能在這裡舒舒服服地抽上幾管煙,喝上一壺小酒,燙的渾身暖烘烘的,這可再舒服不過了。
那些外地來的窮漢,光交稅這件事兒就足夠讓他們腦袋疼了,更彆提他還有一雙漂亮的小羊絨皮靴擺在家裡了。
而且再怎麼說,這可是一座王國的王都!
他是王都人!
想起這些,紳士凍得瑟瑟發抖的後背也挺了起來。
“新王登基,你們說其餘的幾位王子王女會獻禮嗎?”
“其餘的幾位?哪幾位?你就單指那一位便是。”
湛藍色的煙霧中,紳士們開始他們一天的“功課”——議論國事。
“小王子西奧多年紀尚小,且被新王養在手下,自然不用談獻禮的事。”
“大王子墨提斯腦袋壞掉了——嘶,說到這兒,你們覺得他的腦袋是真壞掉了嗎?”
“我倒是真希望他壞掉了,我可聽說,他這一次可又是被人從猴群裡救出來的——我的娘啊,這位尊貴的王子這次可真要把‘猴子新娘’這個名頭給坐實了。”
“我要是再次經曆這種事兒,我寧願自己變成一個傻子!與其被救回來讓全城議論紛紛,我乾脆死在那兒!”
“嗨,誰說不是呢?”
“那就隻剩那位了……”
“那位……”
“那位……”
那似乎是一個不宜被提起的名字,在王都裡擁有著無限的魔力。
蓋烏斯殿下——哦不,該稱呼他為陛下了——蓋烏斯一世陛下十分厭惡這位遠走高飛的王女,但這個王都裡厭惡他蓋烏斯的卻也不在少數。
於是,總有人大著膽子說出她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