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淩爾越聽越覺得不對勁,這所長難道跟副所長也有關係?怎麼好像一直向著“打人者”呢?話裡話外都是讓人妥協。
“不就是小孩子之間打打鬨鬨,有什麼大不了啊!打傷打殘了,賠醫藥費唄,多大點兒事,你就直接開口,說多少錢!”
“太陽鏡女士”一副有恃無恐的樣子,語氣輕浮,絲毫沒有認錯道歉的態度!
所長“惡狠狠”的盯了她一眼,當作“警告”,隨後,就繼續在跟“黃菊“做工作。
“你!打打鬨鬨?我兒子命都快沒有了,現在還躺在醫院,這就是你說的打打鬨鬨?!想拿幾個臭錢了事!我告訴你,沒這麼容易!我男人走了,是為了國家走的!你們就這麼欺負孤兒寡母?欺負軍人遺孤的!我告訴你,我兒子還是有個好歹,我拚著我這條命不要,也要你們兒子去陪我兒子!殺一個夠本,全殺了就是掙了!”
黃菊直接瘋了一樣,拍桌而起!
這番話,直接把對麵的幾個孩子家長嚇了一跳!這時候雖然不是計劃生育了。
可生活成本高,這些家長都隻有一個孩子,而且,都養到10多歲了,要孩子真沒有了,那可不得去了半條命!
這赤裸裸的威脅,加上黃菊那凶戾的眼神,跟要吃人一樣的,嚇得她們一哆嗦。
“嚇唬誰呢!老娘可不是嚇大的!你想動我兒子,做夢!”的是“嘴賤王者”!
所長恨不得打嘴巴給她幾下!
“閉嘴吧你!少說兩句!”
所長吼道,“太陽鏡女士”才閉嘴。
他就是想著“大事化小小事化無”,這瘋女人平時潑辣慣了,直接拆台!
“黃女士,冷靜,冷靜,現在是法治社會,你要相信國家,相信法律啊!”
所長說這話,都覺得有些沒有信服力.
這就是“未經他人苦”,無法共情。
“是嗎?領導!你看看我臉上傷,你所謂的“法律”要怎麼給我“公道”呢?”
趙淩爾站起來直接打斷所長繼續去pua小男孩母親,這一群人“圍攻”人家一個,太不是東西了!
所長這才正式看向趙淩爾,說實在的,他一直沒正眼看過她,覺得不過是個普通學生罷了,也好打發。
可這時候看她,心裡卻說不出的怪異.
說話,語氣,不卑不亢,又恰到好處的狠狠“打了他的臉”!
而且,就她這個小姑娘,麵對這“場麵”,絲毫不露怯,就很奇怪!
唯一的解釋,就是個見過“世麵”的女娃,也有“底氣”。
黃女士向著趙淩爾投過去一個善意的眼神,她能感受得到趙淩爾是在幫她。
而且,她知道,是這兩個年輕人救了她兒子,醫生都說了,要是在晚些,或者,在被打得重些,就算保住小命,也會有嚴重後遺症,那,這一輩子就毀了啊!
而且,這兩個“救了她娃性命”的人,還因為她們家的事,被這群“打人者”欺負。
這是,大恩!
“小姑娘,你放心,會依法依規,給你一個交代的,隻是,事有輕重緩急,希望諒解一下,一件一件來。”
這話倒是挑不出毛病,可……很憋屈.
這些當官的,特彆是上了等級的,最是會打太極,最是“滴水不漏”,讓你一拳打到棉花上,四兩撥千斤。
這可比那些“脾氣不好”“暴力執法”的難對付100倍!因為不好抓錯處。
可,兩世為人,還是女人,想幾句話打發了她,簡直做夢!
“你們的副所長,是這位鬨得“最凶”的“打人者”指太陽鏡女士)的親戚!你們向著她也很正常,就是不要太明顯了吧!真把人當傻子了?”
混水摸魚,潑臟水唄!
黃女士好像還不知道,一聽趙淩爾這麼說,一下子,被所長壓下去一半的火氣,蹭的一下就起來了!
“好啊!怪不得你一直勸我和解啊!呸!不用你們了!我不和解,不用你們調解了!我自己打官司!我要為我兒子討回一個公道!……..”
黃女士激動的都要跳起來了!
直接拒絕溝通,氣衝衝的拍桌子要走.
這事發生的“電光火石”之間,令得“太陽鏡女士”都傻眼了,說到底她在囂張,也就是囂張,欺負了人,也不願意鬨大了。
畢竟,名聲臭了,那就是真臭了。
“黃女士,你彆激動,副所長是跟“當事人帶親”,但是,已經按規定“原則性回避”了,所以,這才是,由我來協調,調解。你放心,絕對沒有也不會存在包庇,或者偏向某一方的情況!”
所長一邊攔著黃菊,一邊解釋。
可黃菊本來就在高度敏感的狀態,加上又擔心兒子,還被“太陽鏡女士”氣得不輕。對所長的信任度幾乎歸零了。
根本不信他的鬼話。就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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