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一一皺了皺眉:“誰拍的電報,說什麼了?”
王淑萍將那張紙拿出來,遞給丁一一:“這不,你二叔說你哥都是第二次結婚了,沒有辦的必要,他們這些親戚來了都跟著丟人,若是結婚,就悄咪咪的結就行了,沒有必要大張旗鼓的,他還說,你姑也是這個意思。”
丁一一接過那張紙看過去,臉上的笑容消失。
王淑萍的話還委婉了一些,實際上電報的內容更加難聽。
說丁大大是丁家第一個離婚的男人,給老丁家蒙羞,若是大張旗鼓的辦,到時候他們這些親戚去了,豈不是讓人家笑話?
可是不去的話,畢竟是很近的關係,又擔心彆人說他們不認親。
丁一一沉著臉:“媽,這種人不用搭理他們,他們若是高高興興的來參加婚禮,我們自然歡迎,若是不來,婚禮也不影響,畢竟他們又不是主角。”
“哎,我就怕他們來,但是呢,又說些陰陽怪氣的話,到時候搞的大家都不愉快,畢竟是大喜的日子,對於小芳來說,一輩子可能就這一次,我不想鬨的不高興。”
“這個交給我。”
丁一一嘴角勾起一抹笑容:“我最擅長乾這事兒了,婚禮那天,誰要是敢找茬,讓我們一家人不痛快,我讓他這輩子都不痛快!”
王淑萍往屋裡看了眼,小聲開口:“畢竟是你爸的弟弟妹妹,你要是做的太狠,你爸肯定第一個反對。”
“沒事,我爸總不能因為外人跟我斷絕父女關係吧?”
“那倒不能,在你爸眼裡,當然是你最重要。”
“那就行。”丁一一拍了拍她的手:“你就把心放到肚子裡吧,不要因為這件事發愁,婚禮當天我會在一旁好好看著的,誰敢鬨事或說風涼話,我就讓人給他們叉出去。”
王淑萍是知道自家女兒性子的,從小到大沒吃過虧,所以倒是不擔心她。
何況那天女婿也會去,會保護好她,就算她對那些親戚說點什麼,那些親戚再不高興,也傷害不到她。
於是,王淑萍就真的不管這件事了,她要忙彆的了。
還有幾天就到日子了,王淑萍和丁崇舟以及丁大大率先回了省城,畢竟有很多事要操辦。
因為他們家的背景比較特殊,加上最近運動的風聲越來越盛,經過討論,他們決定在小區樓下擺幾桌,讓大家過來吃飯,熱鬨一下,讓丁大大和魏芳給大家敬個酒,就算是正式將魏芳介紹給親戚朋友認識,吃了飯,送走了親朋,婚禮也就完成了。
丁大大去省城的百貨大樓,買了手表和收音機。
城裡的家庭結婚,很多會買三大件作為彩禮。
三大件是:自行車、手表和收音機。
考慮到魏芳之後要在部隊醫院上班,那邊都是山,騎自行車不方便,所以便沒有買自行車。
丁一一和沈明征商量,畢竟是她哥結婚,可能前一天就會有親戚朋友來家裡,所以她打算提前兩天回省城,而且回去後,她想去百貨商店多買些東西,放在空間裡備著。
沈明征自然不放心,可是他這邊又走不開。
“一一,要不你再等我兩天,我們婚禮的當天淩晨開車回去,這樣不會錯過婚禮。”
丁一一搖了搖頭:“可是這樣去的太晚了,我還想在結婚前給魏芳買幾件衣服呢,畢竟她結婚總要穿的漂漂亮亮的吧。”
“我知道你忙,你可以結婚當天再回去,我和魏芳提前兩天回去,帶她買買東西,也提前熟悉一下我家。”
沈明征還是不放心:“一一,不說你的身份有多重要,就說你身為我的妻子,暗中就會有人盯著,你自己行動,我不放心。”
“那就讓張毛他們三個跟著我一起去省城,我們開車回去,剛好一輛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