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清晨,《圖片報》官網,一則獨家爆料新聞被置於頭版頭條,標題簡潔:
【巨頭之戰!耐克與阿迪達斯爭奪林遠!】
報道中,記者用詳實的筆觸披露,兩大體育用品界的泰山北鬥,位於黑措根奧拉赫的雙子星,已經就林遠的個人讚助合同,展開了初步但激烈的競爭。
“消息人士透露,阿迪達斯作為德國本土品牌,希望能將這位席卷德乙的現象級球星留在三條紋陣營。而耐克方麵則展現出了更強的侵略性,他們不希望再錯過一個可能定義一個時代的亞洲體育偶像。”
報道中還引用了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內部人士的話:“林不僅僅是一個球員,他是一種現象。他背後,是整個亞洲市場,是無數渴望看到英雄的年輕球迷。錯過他,將是戰略性的失誤。”
這則新聞,瞬間引爆了整個輿論場。
如果說之前的討論還局限於足球領域,那麼兩大商業巨頭的入場,則標誌著林遠的影響力,已經正式“破圈”。
他不再僅僅是一個出色的球員,更是一個具備巨大商業潛力的品牌。
同時在中國國內的足球論壇“足球吧”上,也喧鬨起來。
樓主【留德華搬運工】第一時間翻譯並截圖了《踢球者》的報道,帖子標題充滿了驚歎號:【爆炸新聞!!!耐克阿迪開搶林遠,德乙之王,牌麵拉滿!!!】
帖子下麵,評論區已經徹底沸騰。
“臥槽!臥槽!臥槽!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遠神應得的!他現在就是德乙獨一檔的存在,商業價值肯定爆炸!”
【我是梅西c羅綜合體】:“哈哈哈!打臉!啪啪打臉!那些說林遠是曇花一現,沒有商業價值的人,臉都被打腫了吧!”
【鍵盤球王v587】:“爽!太爽了!!!我書讀得少,一句話,林遠牛批!”
【多特蒙德南看台死忠】:“耐克和阿迪搶著要,這地位,不比某些所謂的“亞洲一哥”強多了?”
【專業足球數據分析師】:“商業價值是商業價值,競技水平是競技水平。德乙聯賽的數據,在德甲並不具備說服力。而且,耐克和阿迪隻是看重他的中國市場,並非真的認可他的競技實力。”
【真相隻有一個】:“樓上的洗地狗又來了!人家的進球助攻數據都快超越德乙所有前鋒的總和了,這還叫沒實力?難道要他一個人把德甲踢穿才叫有實力?”
【鐵頭娃永不認輸】:“牛逼!這才是真正的牌麵啊!上一個能讓這兩家搶起來的中國球員是誰?姚明?現在輪到足球了!”
【老衲法號戒驕戒躁】:“鐵頭哥,林遠踢上德乙你不是要倒立洗頭的嘛,現在跳反了?”
評論區的風向,很快就從單純的震驚,演變成了“足球吧”的傳統藝能:站隊互噴。
【n信徒】:“這還用選?肯定耐克啊!看看人家的代言人陣容:c羅、伊布、德羅巴!全都是霸氣側漏的狠角色!遠的風格,跟耐克簡直是天作之合!想象一下,以後遠神穿著毒鋒或者t90,在場上大殺四方,帥爆了!”
【三條杠即是正義】:“樓上的懂個屁!阿迪達斯才是王道!足球世界的底蘊!梅西、卡卡、齊達內、貝克漢姆!哪個不是優雅與實力並存的大師?遠神的技術那麼騷,‘天外飛仙’、‘彈球助攻’,這不就是阿迪‘獵鷹’係列的最佳代言人嗎?!”
【我愛羅】:“耐克的廣告好看啊!每一部都是大片!就遠神的氣質,耐克不得給他拍個三部曲?”
【三條紋】:“耐克就是個賣鞋的,懂什麼足球文化?遠神這種技術流+力量派,就該穿獵鷹!那叫傳承!你們耐克粉除了會吹營銷,還會乾嘛?”
【拜仁南看台死忠】:“滾蛋!阿迪達斯是德國本土品牌,遠神在德國踢球,簽阿迪是情懷,是融入!懂不懂?而且阿迪給的合同肯定更有誠意!”
【隔壁老王】:“你們吵什麼?我覺得遠神應該簽特步,非一般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