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一歲的我終於在一座小山村,找到大姐大的……墓碑。
墓碑中間刻著三個字:錢步婉。
下麵有兩句話:
一個人可以被毀滅,但絕不會被打敗。
錢多多,好好活下去。
我站在墓碑前,鼻子發酸,淚水蓄滿眼眶,模糊了視線。
【錢多多,給大姐大倒杯水。】
【錢多多,給大姐大揉揉腿。】
【錢多多,我想住大房子。】
【錢多多,今晚吃酸菜魚。】
【錢多多,教我識字好嗎?】
【錢多多……】
“啊!!!”
“啊……”
我跪在地上大聲哀嚎,恨透了這個世界,恨透了那些壞人。
如果法律保護不了大姐大,那必定也保護不了那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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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山村待了半年,調查後屠殺三十二戶人家,唯獨放過一女人,她沒有欺負過大姐大,還立了這塊碑。
從此,我居無定所。
我稱呼自己為——正義!
那些畏懼我的人,稱呼我為“殺手”。
幾年後我才明白一件事,人類好脆弱,不管對方是高高在上的千億富豪,亦是路邊撿垃圾的流浪漢,刀子刺入心臟或喉嚨,都能一擊斃命。
死亡麵前,人人平等。
搞不懂我小時候在畏懼什麼?
畏懼他們的光鮮亮麗?他們說話的語氣?他們鄙夷我的目光?
如今角色互換,該畏懼我了。
期間我遭遇過襲擊,有警方,有雇傭兵,有安保公司。
都險死還生逃走。
我不斷學習戰鬥技巧,學習槍械知識……強身健體同樣必不可少。
六十歲那年,我登上審判大陸“惡人懸賞榜”第二。
七十歲那年,我回到封王城,找不到當初的家。
我走過每一寸與大姐大走過的土地,留下一個個看不見的腳印。
我站在最貴的一棟大廈天台,站在護欄外麵,感受微風與自由。
身後,那是一群持槍的警察,下方是一群圍觀的市民。
我在想,自己一生殺人無數,死後一定會下地獄……也許吧。
但無所謂,我殺死都是壞人,是蛀蟲,是垃圾,他們不配活著。
“再見了,這個世界。”
“大姐大,我來了。”
我往前一步,身體失重,很快撞在一棵樹上,樹枝貫穿左胸。
死後我呆滯原地,看著自己的屍體被抬走,看著人群中那道熟悉的身影。
她穿著破爛的黑色布衣,長發枯黃,高高瘦瘦,朝我招手,喊道:
“錢多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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