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抵本土之後,不但可以迅速讓法軍強大起來,等售出商品還能回籠大量資金,也好做到良性循環。
鑒於歐陸當前的嚴峻形勢,蒂雷納子爵聽說荷蘭已經與明帝國簽署和約,便希望鄭芝龍聯係普特曼斯,讓法軍艦隊與荷軍艦隊一並返航,也能起到互相幫助的作用。
法國與荷蘭目前還是盟友關係,在海上的敵人仍然是西班牙人,特彆是返回本土的航線要經過西班牙外海,這是非常危險的,多一艘友艦便多一份安全感。
不過處於自身考慮,蒂雷納子爵還不忘寫信叮囑分艦隊司令,切勿讓荷蘭人登上運輸飛艇的艦船,這是絕密武器,嚴禁己方的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泄密。
普特曼斯要是知道法軍艦隊運輸的是飛艇這種超級武器,結合此前某太子對其所說的那番話,估計心裡就要生出其他想法了……
某太子猜出蒂雷納子爵聽說荷蘭與大明簽署和約之後的心思,便決定鑒於明法友誼,與法國簽署一份待遇等同的條約。
《明法友好通商條約》隻比《明荷友好通商條約》晚了三個月簽署,從表麵上效果相差不大。
而實際上,法國海軍的規模與荷蘭海軍相差無幾,差的是商船的數量。
荷蘭在冊商船高達五千艘以上,法國僅為對方數量的三成而已。
《明法友好通商條約》的簽署,便意味著法國憑借國力的優勢,會在海上貿易領域奮起直追。
某太子在簽字時便對蒂雷納子爵說過,希望在五年之內,往來於這條航線的法國商船可以達到五百艘!
之所以給法國這麼高的待遇,一方麵是投桃報李,另一方麵則是某太子不希望荷蘭人因此坐大。
荷蘭人不會乖乖交出巽他群島,即荷屬東印度,從遠期上講,倘若荷蘭不搬到北美去,以發展那裡為主,明荷之間早晚還有一次戰爭。
法國目前在東南亞沒有任何屬地,也就不存在與大明為了爭奪東南亞與澳洲的控製權,而發生戰爭的可能。
大力扶持法國還有益於在歐洲牽製英國、荷蘭以及二哈帝國,找法國做盟友,投資周期短,且回報時間長。
黎大爺能將蒂雷納子爵從前線火速召回來,一來是看中其對法國忠心耿耿,二來則是為人處世較為妥貼,忠誠度沒問題,能力也沒問題。
這樣的人便可以授予其極大的權力了,抵達明帝國之後,不論軍事上還是外交上,甚至商業上,均有蒂雷納子爵一人做主即可。
這便是黎大爺的高明之處,一方麵收權,一方麵又授權。
法國最終能贏得三十年戰爭的勝利,成為這場戰爭的最大贏家,與黎大爺之前的布局密不可分。
路易十四與其來自奧地利的親媽安妮後來能有幾乎花不完的錢,多半得益於這位兢兢業業的大爺。
黎大爺窮其一生,其實就做了三件事。
第一,夯實王權!
第二,充盈國庫!
第三,謀劃戰爭!
前兩件事都完成了,第三件由於病逝,沒能親眼看到大獲全勝的那一天。
好在繼任者馬薩林繼續實施了黎大爺的既定戰略,讓法國最終獲勝,並在戰後實現了國力蒸蒸日上。
直至路易十四親自開瓶慶功,一次清空卡內餘額……
普特曼斯就投了五十萬,某太子便告訴了他搬家的事情。
黎大爺這下一次砸了三百萬,某太子也就不能厚此薄彼了。
從黎塞留彌留之際的症狀來看,眼疾與頭痛並發,或許是腦子裡麵長了腫瘤,進而壓迫視覺神經,或許不是。
但終究某太子沒在場,在場估計也治不了,更治不好,腦瘤算得上是絕症,不開瓢根本不可能得到根治,即便開瓢,也能因手術失敗而掛掉。
現在彌補告訴普特曼斯搬家的事情還來得及,隻要讓法國人在海上警惕荷蘭人就行了。
任何時候,盟友也要互相提防,不可能徹底放棄戒備。
某太子向蒂雷納子爵透露了三十年之後發生的事情,這也就是為啥要請他提防荷蘭人的真正原因。
現在是盟友並不意味著以後也是盟友,隻有永遠的利益,沒有永久的盟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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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起來,大明與法國在很多領域都沒有矛盾,更適合做長期的盟友。
法國若是能夠橫掃千軍進而稱霸歐陸,那麼其他幾家也就發展不起來。
換個角度說,法國杯這幾家給牽製住,自己也無力對外擴張了。
荷蘭、英國、西班牙都被法國打得搬家,那倒是有意思了。
蒂雷納子爵對法明兩國簽署軍事同盟條約非常感興趣,具體細節還需要進一步的商榷。
由於自己會帶著所部長期逗留在明帝國,所以並不急於一時,待此戰過後再行簽署即可。
蒂雷納子爵對於明帝國可以馳援萬裡之外的法國本土,並不抱多大期望。
他看重的是能通過軍事技術合作,獲得大量先進武器裝備。
待法軍完成換裝,那麼歐陸任何國家都不會是法國的對手。
蒂雷納子爵認為屆時法軍憑借一己之力,打垮對麵的聯軍也不成問題。
決定戰場勝負的隻有三個因素,第一是實力,第二是實力,第三還是實力!
在絕對的實力下,敵人沒有任何機會可言!
這是在看過地對地導彈之後,蒂雷納子爵得出的結論。
在此之前,三個因素還是實力、運氣、錯誤!
如果法軍裝備了這款堪比飛艇的超級武器,那麼配合坦克、迫擊炮、燧發槍、手榴彈、新式板甲等武器裝備。
縱使己方犯錯,且敵方運氣上佳,也不會影響到己方最終取勝,因為法軍已經擁有了一戰打崩對方的實力。
己方射程比敵方遠,己方火力比敵方猛,己方防禦力比敵方高,己方還擁有高空偵察與投彈優勢,完全沒有失敗的可能。
想到這裡,蒂雷納子爵很期待看到明軍與清軍發生大規模交戰的場麵,也要順勢學一下明軍是如何實現多兵種協同作戰的。
在沒覲見明帝國太子的時候,蒂雷納子爵要麼在各部視察訓練情況,要麼在自己的住處翻看明帝國太子所撰寫的軍事著作。
像“空地一體”、“步坦協同”等戰術,此前他是連聽都沒聽過,更不知道該如何運用,來到明帝國之後,隻能現學現賣。
隻有自己學會了,才能教會下屬,否則在明帝國作戰多年,返回本土之前,能力跟來的時候一樣,豈不是等於在原地踏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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