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怎麼能算詐騙呢?我是她爹!我兒子是她親弟弟!”蔡父爭辯的說。
趙公安態度嚴肅地告訴他:“就算你們是蔡娟同誌的家人,你們以過繼孩子為名目騙取她的房子,也一樣是詐騙。”
蔡父:“公安同誌,你誤會了!”
“不是買賣孩子,也不是詐騙,那房子就是她送給她弟弟的。”
趙公安:“你的意思是蔡娟同誌無緣無故地送娘家弟弟一套房子?”
蔡父活這麼大年紀,吃這麼多年的飯,也不是白活的,白吃的,很快就想到了狡辯的理由,
“這怎麼能是無緣無故呢?我們家對她和她前夫也是不差的。”
“當年我女兒被她前公婆趕出來,無處可去,是我收留的他們。”
“所以我女兒才會把房子過繼給我兒子,這完全是她心甘情願的,我們沒有勉強,也沒有逼迫她。”
趙公安:“根據你們鄰居肖芳和王梅同誌的證詞,蔡娟同誌說要過繼蔡虎的小兒子,所以才會把房子過戶給蔡虎作為補償。”
蔡父臉色微變,“她們和我女兒關係親近,向著我女兒說話也正常。”
“但事實就是事實,房子是我女兒心甘情願過繼給我兒子的。”
趙公安:“蔡娟已經有你們之間買賣孩子的人證,如果你沒有證據證明房子是蔡娟同誌無償贈與的你們,你們這個行為就是詐騙。”
蔡父臉色沉了下來,“我們一家人都是證據!”
趙公安:“近親受益人不算證人。”
蔡父急了,“憑什麼不算?”
趙公安:“憑法律。”
“還有一點,房產地契上是邊誌文的名字,但過戶的人卻是蔡娟的名字。”
“如果邊誌文上訴,即便房子已經辦理了過戶,
他也仍然能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房屋登記部門轉讓登記的行政行為。”
實際上當時蔡娟過戶的時候,前後去了幾次,後麵還是花了好處買通辦事員才過戶成功的。
當時房屋登記處的辦事員也明確告知了蔡娟,應該由房產地契上的人去辦理房屋過戶。
但蔡娟拿了結婚證明,證明自己的身份,說邊誌文癱瘓在家,行動不方便,沒辦法親自過來辦理。
這年頭十個人裡麵九個半都是法盲。
蔡父同樣也不清楚。
他活了幾十年,頭一次知道房子過戶了還有不管用的。
這真的不是胡說八道?
蔡父臉色青紅交加,腦子不停的轉動著,
“可是他們現在已經離婚了,這套房子是分在蔡娟的名下!”
換句話說,蔡娟有權利過戶自己的房子給她親弟弟。
趙公安索性放下了筆,直接告訴他:
“蔡師傅,我直接跟你說吧,蔡娟同誌的過戶是無效的。”
“鑒於你們是父女關係,我希望你能爭取到私下調解。”
“否則按照詐騙金額來算,你會判到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蔡父臉色一陣青,一陣白,怎麼也想不通。
憑什麼房子都過戶了,還能無效?
他道:“我可以把孫子過繼給她。”
這樣就不算詐騙了。
趙公安:“按買賣兒童未遂,一年勞教,歸還房產。”
蔡父還想做最後的努力,“房子是她對親弟弟的補償,不是買賣。”
趙公安淡淡地看著他。
有些事民不舉官才會不究。
蔡父臉色難堪的垂下了頭,有氣無力地說道:
“我要私下調解。”
……
蔡娟還在觀察期,這兩天都得在醫院。
昨天蔡娟盼著邊誌文來醫院,盼到了半夜才死了心。
接受邊誌文現在一點都不在乎她的這個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