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基金會的行動是秘密進行的。
協同白臉貓辦這件案子的是張角的侍衛長劉歡。
白臉貓知道張角對其本人是非常的信任,讓他協同自已辦案,是張角不放心自已,所以不敢藏一點私。
很快查明,這些基金會全國共有一千二百二十一家。
每家基金會的規模大的幾十億,少的也有數億。
百分之九十都是打著慈善的名義,剩下的百分之十用來推動社會的進步所設立的。
很快,這些基金會的銀行帳號便被全都鎖定,基金後麵的法人聽到這個消息後,全都慌了。
紛紛打電話給銀行抗議,但當聽說這是張角的意思後,瞬間沒有了脾氣。
張角隨後簽署了皇帝令,取締一切基金會,所有基金會的資金全部沒收上繳國庫。
專款專用,用來改善欠發達地區的民生,用完為止。
消息傳出後,老百姓沒有什麼反應,那些高官們全懵了。
他們費儘心機,躲避監管,給自己和家裡攢的小金庫一夜之間全都沒有了。
要說他們不心痛是假的。
有些氣極的高官開始組織手下的人鬨事,有的在報紙上暗戳戳的譏諷這個政策野蠻的。
有的鼓動上街抗議的。
張角的原則是你怎麼折騰的不管,但彆違法。
很快,配套的新治安管理條例出台。
這個條例很細,對暴力做了明確的劃分。
如果損害彆人財物的,除了按照原價的兩倍賠償外,嚴重的要判刑三月到三年。
如果雙方發生鬥毆,先動手一方,造不造成傷害都要先賠償一萬塊。
若是在危及生命的情況下,動手反抗的話可以判為正當防衛。
但若是未危及生命,若是動手,可以判為互毆。
造成一方傷殘的,出具鑒定報告,動手一方不但要承擔相應的賠償,還要刑事負責任。
對未造成傷害,可以事先協商解決。
基本上造成的傷害越嚴重,罰的越狠。
總之,新的治安法就強調一個字,你錢多那就動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