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槽?”
黃毅跑的不見蹤影後,林一凡好奇問道:“什麼跳槽?”
“那個一線歌手江華,曾經是我手下的藝人,我把他捧出點名氣後,他撕毀合約,跳槽到了橙華娛樂。”
“他都跳槽了,為什麼要來挖我?”
林一凡一臉不解:“就這麼見不得你好?”
蘇懷明也想不明白:“這也是我疑惑的地方,我沒有任何地方對不起他,這些年也沒找過他麻煩。”
“他到底吃錯什麼藥了,非要做的這麼絕。”
“不說這個晦氣玩意,咱倆聊一下公司的發展計劃。”
蘇懷明找了塊磚頭放到林一凡的躺椅旁邊,坐了上去。
“對公司的發展,你有什麼想法?”蘇懷明問道。
林一凡翻了個白眼,道:“你是總經理,這不是你該考慮的嗎?”
“嘿嘿。”
蘇懷明笑道:“我準備開始招收練習生,自主培養,不再收大公司淘汰下來的了。”
自己培養的練習生,可以簽更嚴格的藝人合同,賺的更多。
更重要的是有更嚴格的合同條款限製,跳槽的可能性也小很多。
大公司因為各種原因,淘汰下來的實力強的練習生,太多小公司搶了,競爭激烈,合同簽不了太嚴格的。
火了後跳不跳槽,幾乎隻能看藝人有沒有良心。
那點違約金,藝人咬咬牙把家裡房子抵押了,找親戚朋友借一圈就能湊夠,約束力太小了。
江華的悲劇,蘇懷明打死都不想再來一次。
“公司的錢夠用?”
從零開始培訓練習生的花銷可不小。
首先培訓老師肯定都要從原來的兼職變成專職。
想讓人家專職,那錢就得給夠。
單是這些培訓老師的工資,一個月估計就得花出去二三十萬。
再加上場地,購買各種培訓設備。
林一凡覺得,起步資金估計就得幾百萬。
現在星光娛樂有錢?
還是蘇懷明準備再抵押一套房子?
他好像隻有一套。
“文希這不是去賺了嘛。”
蘇懷明的笑容有些靦腆。
股份轉讓好後,郭文希就自覺的重新簽了一份藝人合同。
合同期限為20年,分成從原來他拿6成,修改為五五分成。
並且,除了基本工資外,其它收入轉為年底一次性結清,可視需要延長期限。
這一條可太重要了。
讓星光娛樂在年底清賬前,有更多資金可用。
相當於是用郭文希的錢,辦公司的事情。
當然,郭文希有星光娛樂百分之10的股份,公司發展的更好,他得到的利益也更大,沒什麼誰虧誰不虧的。
“我不懂公司運營,也不懂怎麼培訓練習生,你來跟我商量啥?”
林一凡不太明白蘇懷明的來意。
“培訓練習生不用你管,但招收練習生,你必須在場,並決定是否招收。”
蘇懷明解釋道:“你是公司的專屬作曲人,以後公司的歌手出道,回歸需要的歌曲,基本都會用你寫的歌。”
“隻有你才最了解你寫的歌,需要什麼樣的歌手。”
蘇懷明在和林一凡簽歌曲授權合同後,拿著合同去版權局查過《不怕不怕》和《等一分鐘》的版權注冊時間。
發現這兩首歌,早在四年前就注冊版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