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幫你打聽,看看那些作曲工作室的頂級作曲人,有沒有時間給你寫歌。”
經紀人最終還是被陳怡萱倔強的眼神打敗了,隻能無奈放棄勸說的打算。
身為經紀人,她也隻剩一條路,配合陳怡萱。
但她真的很不看好陳怡萱自己發專輯。
其它娛樂公司的頂級作曲人,不可能會幫星光娛樂的歌手寫歌。
想外購歌曲,隻能去找獨立作曲人。
獨立作曲人什麼都好,隻有一個缺點,貴!
他們因為沒有簽約娛樂公司,所以少了一項公司盈利分紅的收入,自然而然就要把因為沒有簽約娛樂公司而少賺的錢,攤在找他們寫歌的歌手身上。
那價格,天王天後看了都牙疼。
陳怡萱出道才半年多,雖然她出道的第一天,出場費就已經空降到一線頂尖歌手的檔位,但時間還是太短了,家底很薄。
想找獨立作曲人買足夠多的歌充實專輯,錢絕對不夠。
沒有公司支持,自己出專輯真的太難了。
“不用打聽,我不打算外購歌曲。”陳怡萱說道。
經紀人麵色凝重:“你該不會打算用公司作曲部那些家夥寫的歌吧?”
“他們寫的歌,拿個月榜第一還行,季榜第一也可以想想,但你的目標可是專輯銷量年榜第一,你敢下訂單,他們還不一定敢接!”
陳怡萱悶悶道:“我打算用自己寫的歌。”
經紀人歪頭看了眼陳怡萱,臉頰肌肉跳動,鼻子一抽一抽的,嘴唇緊閉。
陳怡萱自己寫歌?
她竟然要自己寫歌出專輯!
經紀人直覺自己體內有一股洪荒之力快要爆發,幾乎要笑出聲來。
在她的極力控製下,總算是壓抑住了笑意,沉聲道:“萱萱,錢方麵我們另外想辦法,但收錄進專輯裡的歌,可不能亂來。”
陳怡萱的目的,如果隻是發一張專輯,充實充實自己的歌曲存量,好開演唱會的話,用自己寫的歌也並無不可。
歌手是音樂產業的最終體現,當然不可能不會作曲。
寫歌對他們來說,並不是一件困難的事情,但寫出一首讓自己滿意的好歌,就不是輕而易舉的事了。
絕大多數歌手寫出的歌,隻能用一坨來形容。
能寫出好歌的歌手極其稀少。
經紀人相信陳怡萱會寫歌,而且還寫了不少。
但要說陳怡萱寫的歌,能夠達到通俗意義上的,大眾認為的高質量,經紀人是萬萬不信。
她隻能認為陳怡萱是知道自己沒有足夠的資源發專輯,想破罐子破摔,用自己的歌拚一拚。
敢拚是好事,盲目的拚就是傻了。
陳怡萱看到經紀人一臉憋不住笑的表情,麵露不爽道:“我寫的歌很好聽的!不比林總寫的歌差!”
“我本來就打算明年發專輯,在專輯裡放幾首我的歌。”
“沒想到會碰到現在的情況,既然這樣,乾脆都用我寫的歌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