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發現一件事情,歌曲的音源下載量差不多的情況下,我們這些頂級作曲人寫的歌,播放量卻比其它層級的作曲人高很多。”
“我上個月11號發布的歌曲,音源下載量差距不大的情況下,比同時間高級作曲人的歌曲,距今為止,一個月左右的時間,播放量高出了整整2倍!”
“為什麼能高出這麼多?因為我的歌比他們的好!”
“你知道播放量高出這麼多,意味著什麼嗎?”
“意味著歌迷更喜歡我們寫的歌!意味著他們也會更喜歡唱我們寫的歌的歌手,意味著歌手更容易獲得粉絲,意味著商業價值更高!”
…
胡啟明花了幾分鐘時間,才完全理解老許話裡的意思。
最終,還是要從歌手的商業價值上下手。
歌手出道後,商業價值的高峰,一般是歌曲剛發布,熱度正高的時候。
之後就會隨著熱度降低,商業價值一路滑落,演出商的報價也會越來越低。
但這個下滑的幅度,各位歌手各有不同。
演出商會收集歌手每次出活動的數據,計算能吸引到多少歌迷,能賣出多少票房。
顯然,一首歌隻聽了幾遍的歌迷和聽了幾十上百遍的歌迷,兩者為歌手付費的意願,肯定是不同的。
買一首歌的音源花不了幾個錢,歌迷試聽了歌曲後,覺得還行隨手就買了。
這是頂級作曲人和一些高級作曲人的歌曲,在發布後音源下載量差距不大的原因。
音源下載量差距不大,但之後的播放量差距,卻高達數倍,甚至是十幾倍。
如果依據音源下載量為標準,劃分作曲人的待遇和等級,對已有的頂級作曲人來說,是極其不公平的事情。
兩者能給歌手帶來的商業價值加成,完全不在一個層級上。
以前高等級的作曲人寫的歌,一般是各個固定時段的榜單第一名。
因為播放量不同造成的歌手商業價值滑落速度的快慢區彆,被第一名和第二名,第三名之間,巨大的熱度差距帶來的利益給掩蓋了,沒有人關心失敗者,大家的目光都在第一名身上。
現在沒有真正的失敗者,歌曲播放量帶來的商業價值差異,就變得顯眼許多,被苦苦思索破局之道的頂級作曲人老許發現了。
“公司不能抹殺我們帶來的這部分商業價值!”老許高聲吼道。
胡啟明也是激動的說道:“你想怎麼做,我一定支持!”
老許:“你幫我聯係其他人,所有人一起開個視頻會議。”
胡啟明:“好。”
掛斷電話,胡啟明聯係自己能聯係到的頂級作曲人開會,沒有聯係方式的,就讓其他有聯係方式的人去聯係。
反擊,要開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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