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比第二名第三名的歌曲播放量總和高,就得去看看自己的祖墳是不是冒青煙了。
比第二名到第五名的歌曲播放量總和高,近十年有這麼吊的歌和歌手嗎?
秦可馨的要求,幾乎可以說是不可能達成。
“最大的問題還不是這個。”
蘇懷明繼續說道:“她要求兩年內,她沒有成為天後,簽約她的經紀公司,要給她1.5億違約金。”
“我靠!”
林一凡震驚道:“如果她故意消極怠工,豈不是穩賺1.5億了?”
這算盤打的,太過精明了!
如果成了,僅用兩年時間成為天後,而且還是以一首超級大爆曲成為天後,人氣會一躍成為天後裡的頂尖層級,成為天後中的天後。
即使隻要了4成的收入分成,依靠超高的人氣,她賺的依然比通過三年連續拿到爆曲的普通天後多。
沒有成功,她也能拿到1.5億的違約金,兩年時間賺至少1.5億,不比一些人氣普通的天後賺的少。
橫豎不虧,都是大賺。
而簽她的娛樂公司就難辦了。
兩年內把她捧成天後,難度實在太高了,即使秦可馨的人氣和實力都是頂尖,把握也沒大到讓人安心的程度。
沒捧成功,就要白白付出1.5億,還有投入的那些天量資源,也得打了水漂。
損失會非常的大,大到圈內巨頭都猶豫不決。
但如果成功,收益也非常大。
一個隻要4成收入分成的頂尖天後,經紀公司從她身上拿到的收益,至少頂的上2個普通天後。
秦可馨願意簽五年,也就是說捧成功後,簽約秦可馨的經紀公司,最少能從一位頂尖天後身上,連續三年賺到遠高於其她歌後收益的錢。
這是一場豪賭。
賭輸了,大虧特虧,賭贏了,大賺特賺。
放棄又不甘心,接受又風險太大。
“你有沒有把握?”
蘇懷明見林一凡清楚了情況,開口問道。
林一凡沒好氣的回道:“一首播放量超過年榜第二名到第五名播放量總和的歌曲,我去哪弄?”
“你當我是誰?是神嗎?”
“不是嗎?”
林一凡愣了一下,靠,蘇懷明這是在用激將法啊!
“你想簽就把她簽下來,不用給我灌迷魂湯,我儘力而為。”林一凡看出來了,蘇懷明想試一試。
秦可馨給出的誘惑確實夠大,有一拚的價值。
成功後,秦可馨賺的更多,不太可能為了1.5億,而消極怠工。
“小忠,聯係秦可馨的經紀人,星光娛樂接受她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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