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
“林老師呢?”
直到合同簽好,秦可馨都沒有見到林一凡出現。
她以為林一凡肯定會出現,跟她商量新歌的事情。
“他還沒起床。”
蘇懷明的話,怨念滿滿。
林一凡的日子實在太舒坦了。
每天睡到自然醒,早的時候八九點到公司,晚的時候,下午兩三點才姍姍來遲。
在辦公室裡待個兩三小時,就到了晚飯的點,跑他辦公室蹭飯吃,吃飽喝足回家繼續睡覺。
蘇懷明倒不是眼紅林一凡如此空閒,他主要是擔心林一凡變成個廢人。
誰有權有錢的,天天窩家裡當宅男?
蘇懷明不奢求林一凡努力工作,至少吃喝玩樂走起啊。
潛規則個女明星啥的也不是不能接受。
至少還能讓人感覺到,林一凡是一個有七情六欲的人。
若不是知道林一凡對男人沒興趣,蘇懷明早坐著火箭跑路了。
“林老師不知道今天我要來簽約嗎?”秦可馨裝作不經意的問道。
蘇懷明眉毛挑了挑:“他知道,隻是簽約一個歌手而已,還不需要他親自出麵。”
秦可馨的手不自覺抖了一下,剛簽約的喜意,被蘇懷明的話衝的一乾二淨。
蘇懷明見到秦可馨的神色,知道她誤會了,笑吟吟的說道:“你放心,一凡沒有針對你的意思,他純粹是昨晚遊戲打的太晚了,起不來。”
秦可馨更鬱悶了。
打遊戲有比她簽約這位新晉人氣歌手重要?
遊戲打的再好,能賺多少錢?
她這位選秀節目冠軍,能給星光娛樂賺的錢,是以億為單位!
“另外,你也不用擔心我們會給你安排太多行程。”
“你自己願意多接就多接,滿足最低的營業額要求就可以了。”
蘇懷明給秦可馨吃了一顆定心丸。
歌手到達一線的層次後,經紀公司對歌手的控製力直線下降。
很多時候不是公司給歌手安排行程,是歌手自己挑行程。
公司也不敢逼迫過甚,不然歌手消極怠工,歌手不賺錢,公司也得虧錢啊!
所以一般在合同裡,會規定一個最低營業額的要求,達到後,歌手想怎麼樣,自便。
要休息可以,要繼續跑通告賺錢當然是最好。
秦可馨聽到蘇懷明的承諾,心裡舒了口氣,沒打算把她當永動機用就好。
“蘇總,我沒事的,我也想多賺點錢,行程方麵,我會儘量配合公司安排。”
跑行程的目的,除了賺錢外,維持人氣也是重要目的之一。
秦可馨是真的想在兩年內成為天後,所以儘可能維持住自己的人氣,穩中有升,也是她必須要做到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