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長春不知道。
至少,在目前沒抓到任何一人的情況下,警方沒任何一人知道其信息!
“遲則生變。”
“儘快將雙方抓捕歸案!”
陳長春收斂起雜亂的思緒,深吸一口氣,神情十分嚴肅。
“陳華目前在什麼地方?”
劉金搖搖頭。
“不知道,四年前對方隻是留下陳家村當年的地址便將屍體領走。”
“同時,對方在拆遷後並未購置房屋,也沒更新過身份證件。”
這年頭沒攝像頭,手機也沒幾個人有。
如果找不到目標身邊人的話...想找個人出來,無異於大海撈針!
但......
“有人知道。”
徐良意有所指的說了一句。
有人知道?
誰?
不等眾人詢問,徐良扭頭,看向殯儀館另一處。
那裡,是藏死者陳偉的冰櫃!
“陳偉知道!”
陳偉知道?
他怎麼可能知道?
再者,人都死了,即便是知道,也不可能告訴警方......
眾人眉頭皺起,不斷思索。
直到...陳長春忽的愣住,眼前一亮。
“你意思是......”
徐良點了點頭。
劉金見此,錯愕後忽的明朗起來,瞬間理解。
直到最後剩下王超,他臉色憋了半晌。
最終道:
“啥意思?”
......
......
陳偉知道凶手目前住在哪。
如何知道的?
二次返回現場!
凶殺者在殺害陳偉後,曾二次返回過現場!
這能看出什麼?
看出對方在殺害陳偉時,心中曾十分恐慌,於是逃跑,而二次返回現場,這恐慌之情就散了許多。
那麼問題來了,什麼地方能散掉恐慌的情緒?
能讓自己帶來安全感,與恐慌對衝的地方!
舉個例子。
小時候所有人打架哭後,所哭喊的都是‘媽媽’,父母一來便安心。
同理,意外殺人後,絕大多數人在慌亂中,也是急速的往家趕,回到家便會稍稍安心。
案子也是如此!
死者死亡時間與凶手返回現場,兩者間僅隔著一個小時!
也就是說,凶手在殺完人回家,又來到案發現場僅用了這些時間。
案發周圍沒有車轍,純靠雙腳...一小時能走多遠?
“陳華的居住地址,如果沒猜錯的話.....”
“就在案發地點,半徑七公裡以內!”
“排查直徑十四公裡,這不是個小工程,但案發現場同樣是個信息。”
“案發現場位於垃圾巷,雙方發生矛盾時所處於垃圾桶的位置。”
“而凶手又非刻意埋伏,那來這能做什麼?”
垃圾桶隻會發生兩件事。
丟垃圾,以及撿垃圾。
撿垃圾同樣又有兩種人,一種是環衛工人,第二種便是......
拾荒者!
而現場,恰恰有垃圾桶被翻找過的痕跡!
“如此,信息被壓縮在半徑七公裡的拾荒者,這依舊很難查。”
“不過,但凡是撿垃圾的拾荒者,都繞不開一個地方。”
“那便是...廢品回收站!”
六月四日,早上八點。
徐良等人來到洪福街道,一家小型垃圾回收站前。
這是個小平房,收來的廢品被有分類的擺放在地麵,塑料皮和鐵片子堆積如山。
看起來十分邋遢,但這玩意卻十分賺錢。
是的,收廢品隻是不好聽,可不代表不賺!
但眼下陳長春也顧不得賺不賺了,他沉了沉心,上前一步扣響大門。
“篤篤篤~!”
鐵皮門被敲響,隨著門縫打開,屋內緩緩浮出一個人來。
對方看到站著一堆警察,整個人頓時懵住,隨即小心翼翼的開口。
“恁找誰?”
廢品站老板皮膚黝黑,身體較瘦,身穿汗衫,大概四十歲。
陳長春深吸一口氣,緩聲道:
“彆緊張,警方來找你打聽個人。”
“這人可能來你這賣過廢品,叫陳華,有個叫陳東的兒子。”
說著,他用手筆畫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