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俊猶豫了,我說的不無道理,可他膽子小,或者說我給的利益還不夠他冒這個險。
人嘛,在選擇之前都會權衡利弊,當利益足夠大時,冒險在所不惜。
當利益不夠時,即便是舉手之勞,那也是不想乾的。
見狀,我又拿出一個較厚的紅包。
“陳主任,這個是給你們局長的紅包,還是得麻煩你幫我轉交一下。”
我將紅包推到他麵前,意味深長的笑道:“如果陳主任實在幫不了,那還得麻煩陳主任幫我引薦一下你們局長。”
聽到我要他引薦一下局長,陳俊立馬看向了另外兩名科員。
隻見那兩名科員點了點頭,隨後陳俊伸出手將紅包收入皮包之中,衝我笑著說:“林總,瞧你這說的,這點小事就沒必要麻煩我們局長了。”
“你放心,你材料整理好送過去,我馬上給你辦。”
陳俊信誓旦旦的向我保證,一改之前的猶豫不決。
我衝他拱手道謝:“那麻煩陳主任了”。
他為何改變這麼大?是我給的利益足夠?
有一定關係,但不完全是。
我給的紅包很大,不過還不至於他冒險。
而真正的殺招,是我說要他幫我引薦一下,見見他們的局長。
在他們剛來開罰單的時候,我給了他們每人一個紅包,還要陳俊代為轉交給他們局長一個。
那個紅包,以陳俊他們的行事方式,是不會的。
為啥呢?
交了,你就得說明紅包來曆,以及送紅包的是誰,那是不是意味著我的名字會出現在他們局長那?
如果次數多了,要是他們局長對我感興趣,我是不是就直接和局長牽上線了?
我和局長牽上線,那他們對我來說就失去了作用。
沒有作用,就無法從我這裡撈到好處。
這是其一,其二,他們沒給,我要是見了他們局長,說起此事,陳俊他們私吞局長的錢,會不會被局長記恨住?
因此,他們不想我和他們局長認識。
而且我要他做的,是程序合法的事,哪怕彆的領導不悅,他也有說辭,不至於被人抓住把柄。
......
陳俊將紅包收好,嘴裡笑著說道:“不麻煩,林總以後有事找我,我肯定隨叫隨到。”
“要沒其他事,我們就先走了。”
他起身準備離開,我拉住他說:“陳主任,來都來了,吃點夜宵。”
正好這時向雪端菜上來,我笑著說:“你看,菜都做好了,陳主任總得給我們向雪美女一個麵子吧。”
陳俊看了我一眼,又朝向雪看了一下,放下包笑嗬嗬的說:“既然這樣,那我就卻之不恭了。”
我們坐下,喝酒閒談,相談甚歡。
喝到後麵,我看著陳俊問道:“陳主任,就沒想過往上走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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