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領導當場拍板:“就這麼辦!”
時間緊迫,必須趕在毒販察覺之前動手。
隻有出其不意,才能一擊致命。
“行動方案定了!”
“沒意見的話,所有人馬上進入狀態,準備出發!”
“臨走前檢查裝備,確認人員到位。另外,消息必須封鎖,一個字都不能外傳!”
“分批次出發,一定在規定時間趕到指定地點,按計劃展開行動……”
……
市局領導環視一圈在場的隊員,沉聲說道。
“是!”
眾人齊聲回應,聲音整齊有力。
這時,他的視線落在角落裡一直沒怎麼說話的嚴旭傑身上,頓了頓,開口了。
“嚴旭傑,這次你也參與行動。”
“你跟著刑警隊一起走,武器和裝備去他們那兒領。”
“希望你發揮自己的優勢,幫隊伍早點找出那些藏起來的毒販。這次任務很關鍵,咱們要一鍋端!”
……
聽到這話,嚴旭傑立馬站起身,乾脆地回答。
“明白!一定完成任務!”
他根本沒法推辭。
領導的意思很清楚——就是要他當“探路的人”。
說白了,就是靠他那特彆靈敏的直覺,給大夥兒找方向。
畢竟之前廣場上那個帶著炸彈的毒販,就是他第一個察覺的。
他的第六感比很多刑警都準,這也是領導一直看重他的原因。
見他態度堅決,領導點了點頭,一揮手:“出發!”
嚴旭傑立刻跟上趙虎的腳步,往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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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得先去刑警隊拿裝備。
不管他能不能躲子彈,防彈衣必須穿上。更彆說,這次還能領到手槍——這對一個派出所的小民警來說,可是稀罕事。
平時他根本沒有配槍資格。
也隻有這種重大行動,才破例讓他持槍上陣。
可當他真的從趙虎手裡接過屬於自己的那把手槍時,心跳還是快了幾拍。
一旁的趙虎立刻提醒。
“用槍千萬小心,彆走火。”
“槍絕對不能丟,人到哪兒,槍就得跟到哪兒。”
“行動時注意安全,彆逞英雄。”
……
嚴旭傑鄭重地點頭。
他知道,丟槍是大事。
一旦被壞人撿去鬨出人命,責任人得背大鍋。
“趙隊放心,我有分寸。”
趙虎沒再多說。
他對嚴旭傑挺信任的。
要不然之前追捕殺手那次,也不會把整個小隊交給他指揮。
“這次終於能一起上了!”
“加油,嚴旭傑,我挺你。”
“好好乾,彆給我丟臉!”
……
趙虎其實一直期待和嚴旭傑搭檔。
他早就覺得,這小子要是來刑警隊,肯定能闖出名堂。
今天,正好看看他到底有多厲害。
很快,所有刑警集合完畢。
收走手機,確保沒泄密風險後,趙虎一聲令下,所有人上車出發。
直到車上,他才通過對講機說明任務目標。
這也是為了萬無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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