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想著把自己摘出去。
嚴旭傑冷冷看了她一眼,搖頭。
“犯了法,就得付出代價。”
“你配合,是好事,能減刑。”
“但不是免罪金牌。”
“該走的程序,一步都不能少。”
話音未落,手銬“哢”地一聲鎖上她的手腕。
圍觀群眾齊齊叫好。
“對!就得銬她!”
“犯了事哭兩聲就想走?那還要法律乾嘛?”
“你摸摸胸口,那些孩子丟了,父母哭成啥樣?你對得起誰?”
“真夠不要臉的,我這輩子都沒見過這麼無恥的!”
“拐孩子是重罪,一個都不能放過!”
“乾得漂亮!趕緊帶走吧!”大夥兒七嘴八舌地嚷嚷起來。
這會兒就算嚴旭傑不動手,周圍的街坊也不會眼睜睜看著這三個拐孩子的家夥就這麼走了。
少說也得被群眾圍住揍一頓出出氣……
比起挨打,跟警察去派出所反而是最輕鬆的下場了。
可問題是——
那兩個男的還不死心!
他們壓根沒想到自己真會被當場控製住。
現在警方手裡隻有同夥的一麵之詞,根本拿不出鐵證。
而且剛才搶孩子沒得逞,沒造成實際後果,要是咬死不認、胡攪蠻纏,說不定還能脫身。
這麼一想,他們心裡又冒出一絲僥幸。
隻要跑掉,警察沒證據就立不了案,更沒法通緝,以後風平浪靜,照常過日子。
兩人對了個眼神,彼此都讀懂了那股想溜的念頭。
“跑!”
一聲低吼,拔腿就要開溜!
張正軍正準備給他們上銬,冷不防看見人轉身就躥。
“彆動!”
“站住!”
“你們倆老實點,彆給自己找麻煩!”
……
張正軍急得額頭冒汗!
要是嫌犯在他眼皮底下跑了,他這張警徽以後也不用戴了!
他立馬一把攥住其中一人的胳膊,死死拽著不撒手。
另一個剛邁出兩步,就被邊上圍觀的人一把推了回來。
不止如此,四周圍立馬有人擼袖子、揮拳頭。
“還想跑?你腦子進水了吧!”
“攔住他!誰讓這狗東西跑了誰負責!”
“老子恨不得往死裡揍他!”
“來啊!看我不打得你媽都不認識!”
“今天誰放他跑了,全場都得罵你孫子!”
……
人群一片怒吼,那家夥嚇得立馬縮了回去。
他真怕自己一頭紮進人堆,還沒進局子,先被群眾打得爬不起來。
那樣的話,還不如老老實實跟警察走,至少還能活著出來。
“不準動!”
“彆耍花樣!”
“不想挨打就乖乖配合!”
……
張正軍氣喘籲籲追上來,語氣又凶又煩。
說完,哢嚓一聲把銬子鎖在那人手腕上。
那人也沒再掙紮——四周全是人,插翅也難飛。
這時,嚴旭傑走了過來,開口道:
“押上車。”
張正軍應了一聲,拽著倆人就往警車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