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算拿到了版權,林楓的神經終於放鬆了下來。
來到好萊塢才兩三周的時間,林楓卻忙得跟頭驢似的,中間還去參加了《臥虎藏龍》的北美首映,認識了李按這個有些儒雅的華人導演。
好在最困難的兩件事基本都被林楓擺平。
而caa也傳來好消息,德國的一家名為dfs的私人電影投資基金有意向投資。
德國電影基金投資好萊塢的曆史甚至可以追溯到好萊塢剛成立時,而在九十年代迅速擴大。
有數據顯示,自1997年以來,德國電影投資基金約80的資金流向了好萊塢,德國投資者已花費超過100億美元為好萊塢電影融資,約占美國電影製作資金的15。
那時的德國,幾乎是好萊塢最大的外國投資商。這也造成了得多電影資金的外流,致使德國本體電影工業發展緩慢。
最後連德國政府都看不下去了,在2007年成立了德國聯邦電影基金dfff),用於德國本土電影製片商的融資,改善德國電影的工業結構,維持和提升德國電影工業的國際競爭力。
那麼快就有金主上門,一方麵是有caa和環球的側麵背書,另一方麵當然就是林楓在歐洲電影圈也小有名氣。
畢竟林楓可是在歐洲三大,連續破紀錄的存在。
最年輕的短片金棕櫚,最年輕的短片金熊,最年輕的戛納最佳導演......
可以說,在歐洲,林楓的名氣比在好萊塢大多了。
既然有金主上門了,自然需要林楓親自出馬。
談判進展很快,畢竟在好萊塢,對外國人開放的項目中,這個項目屬於相對優質的項目了。
有全球最著名的打包服務,全球最大的發行商之一環球發行,知名導演兼編劇主控,甚至林楓還承諾會邀請好萊塢知名影星參演,這樣的條件對於外國電影基金來說是非常有誘惑力的。
最後,nt與德國dfs達成協議。
電影總成本為5000萬美元,其中製片成本為3000萬,宣發成本為2000萬美元,當然,這筆錢都是分批到賬的。
由於林楓先期投入的200萬美元屬於電影的“天使輪”,可享受溢價占股,獲得電影10的份額,後期繼續投入的500萬美元也占有10份額。
也就是說,nt共出資700萬美元,占股20,德國dfs出資4300萬美元,占股80。
dfs不占版權,但可享受電影全渠道利潤分成,但時間為5年。
也就是說電影上映5年後,電影的所有版權和利潤,全部歸nt所有。
不過dfs作為投資基金,也不可能那麼傻。他們提出了,如果項目虧損,虧損部分由林楓投入的700萬美元優先扣除。
也就是說,如果電影虧損500萬美元,林楓隻能收回200萬美元,而dfs不會虧損。
除非電影虧損超過700萬美元,dfs才會虧損。
雖然林楓可以肯定這700萬虧不了,即使虧了也不會對林楓傷筋動骨,林楓之前股票賬戶裡就躺著1500萬美元現金。
可是做戲必須做全套。
林楓伸了他們一晚,第二天就答應了。
畢竟林楓的真實成本可比5000萬美元小得多。
電影的實際製片成本為1500萬美元,宣發成本為1300萬美元,合計約2800萬美元。
至於多出來的資金,絕大部分又會以各種方式回流至nt或者林楓的口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