階梯教室裡。
杜浩文正在熱情洋溢的講課,他身後的電子大屏上正投影著當堂課的ppt,幾個大字十分的顯眼:如何依法拒絕警方的違規執法!
杜浩文。
今年35歲,已經是國內知名的法學教授,在圈子裡非常的有名。
因為他專業知識過硬,名氣又大,還頗具明星體態,加上上課又幽默風趣,深受學生們的喜愛。
所以他已上課,不管是本專業的還是其他專業來旁聽的,時常教室裡都人滿為患。
這樣的場景在上滬大學,乃至全國,尤其是在十分枯燥乏味的法學專業極為罕見。
“同學們,現在的警民關係,用通俗易懂的方式來說……”
砰砰砰
楚星明象征性的在門口敲了敲,然後帶著兩個警察走了進來。
“杜浩文?”
杜浩文扶了扶眼鏡,掃了一眼楚星明,以及跟在他身後的林燚。
他保持著溫暖的微笑,淡定從容的麵對著階梯教室裡三百多學生,“同學們,真是巧,我們剛剛才講到精明關係,沒想到就來了幾位警官。大家注意一下,留意細節。”
說完,杜浩文才回答楚星明:“我是,警官你有事嗎?”
楚星明亮出警官證。
“我是長寧分局刑警隊楚星明,現在有個案子需要你配合我們調查,請跟我們回局裡一趟。”
當著那麼多學生的麵,楚星明給杜浩文留了點麵子。
一來楚星明名聲在外,其次畢竟林燚辦案很玄乎,到現在他都沒有完全回過神來,怎麼想怎麼都覺得離譜。
所以,看上去大大咧咧,實際上辦案很心細的楚星明隻是說讓杜浩文跟他回局裡配合調查。
哪知,杜浩文根本不領情,依舊是那副老師的做派。
麵不紅,心不跳。
他還反問楚星明:“楚警官,看樣子你也是經驗豐富的老警察了。難道你不知道,按照我國現行的《警例》條文第138條,第7款規定:警方在傳喚相關犯罪嫌疑人及知情者配合調查的時候,應當當麵說清楚事由以及出事《傳喚通知書》嗎?”
說話的時候,杜浩文習慣性的喜歡扶眼鏡。
“不是一個警官證就行,你沒有這麼大的權力。”
杜浩文又麵對幾百學生說:“同學們,我們用熱烈的掌聲來感謝一下這位楚警官。是他的配合,讓我今天的課程更加的生動,真實。也請大家注意,以後你們出去當了律師、法官,一定要注意這些細節。”
“警察辦案,也得按規定辦案。任何案子,都得依法辦理。”
“很多時候,我們麵對一些不法之事,總是選擇忍氣吞聲的配合。從某方麵講,我們是好市民,是配合警方辦案。可是,這在無形之中也助長了一些歪風邪氣。”
“不管是《警例》也好,還是其他法律法規也好,不管是普通百姓,還是執法者,我們都應該嚴守法律條文。同時,我們也要勇敢的對任何不法行為大聲的說不!”
“並且,用法律法規來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不被侵犯。”
“這……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
“這位楚警官隻憑一句話,一個警官證,沒有任何實質性的理由,更沒有《傳喚通知書》就要帶走我。”
“這是什麼行為?毫不誇張的說,這就是執法者的霸權行為!”
杜浩文一番慷慨激昂的教學,把學生們整得熱血沸騰。
真是個好老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