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王嬸是在五年前寡居的,帶著她的唯一的女兒王櫻。
因為五年前,她的丈夫一日得了傷寒,隨之就因為延遲看大夫——畢竟貧寒農家人,家境不允許一生點病就花錢看病,——就這麼耽擱下來,一拖拖成重症,隨後就這樣要了命。
說目下。
王嬸這五年過來,也是非常的困苦,可憐如今她才三十歲,看起來就像四十多的樣子。
可見這生活的艱辛。
而就在前一段時間,有媒人過來,給她說了樁親事,那男家離得還比較遠,是在輝縣一帶。
這王嬸也不想再苦苦等了,她想嫁人,即便是熬到女兒長大成人,等到女兒嫁了人。可那又怎麼樣呢?
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這是老話。她也不可能指著女兒去過活。
至於說的招入贅的,彆開玩笑了,這個男尊女卑的世道,除非那些大戶人家,廣有資財的人家,有人願意入贅,誰願意入贅王嬸這麼個破落戶的人家?
所以,王嬸思來想去,她決定把女兒托付給一個看起來良善的人家,這是她的最優的解決辦法。
這幾天她一直在相看人家,哪曾想到,一直和她家半斤八兩的林阿大家,竟然出了個開了竅的兒子,一下子家境闊起來。
而以兩家平素來的關係,應該他們家也會妥善的照顧好自己女兒。
她托付女兒,其實也就有點賣女兒的意思,主要是想讓女兒有口飯吃,畢竟原先在家也是饑一頓飽一頓。
賣去好人家做丫頭,在她看來,女兒衣食無憂,也算是償付了自己和她的這一場母女緣分。
於是,基於這樣的想法,她跪求到了林薑氏這裡,而恰巧林阿大載著林清從書塾趕回來。
適才王嬸就跪著說出了自己想把女兒托付給林薑氏他們家,雖然沒有說賣女兒,但是話裡話外都是賣女兒的意思。
而這時林清走過來說:“你們說的,我答應。”
王嬸還帶著淚痕的臉,看著林清在攙扶著自己的女兒,要她起來,並說出這樣的話。
王嬸又有些遲疑地將眼睛看向林薑氏和林阿大,林薑氏忙說道:“小清說的,就是我們的意思,王大姐,你快起來吧。”
林阿大也在一邊說:“是啊王姐,你快起來。”
王嬸這時才站了起來,林清又說道:“娘,給王嬸二十兩銀子。”
這個世道,人家賣兒賣女,一般都是活不下去,幾兩銀子就賣,有的更可憐的,一斤小米就換一個活不下去的人。
畢竟買了人回去,要管吃管喝,這在賣方,這也是他們的訴求了。
王嬸一聽“二十兩銀子”,當即激動說道:“那你們有紙筆嗎?我現在就寫我女兒的賣身契!”
林清看著王櫻不忍心,便說道:“不用寫賣身契,就當王櫻姐姐暫時住在我家,以後你那邊要是寬裕了,還要把王櫻姐姐領回去的。”
“那怎麼行?”王嬸卻是直接嘶吼了一聲,但隨即發覺自己的反應似乎過度,便又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