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發前,有三十個薩拉城士兵願意和林辰走,他們都沒有家人,死於戰亂中了,也剛好到了輪換的時間,所以在經過雷克斯、王子薩和林辰的同意後,加入了林辰的隊伍中。
隊伍出發的第三天清晨,林辰正啃著最後一塊壓縮餅乾,突然被一陣“哢噠”聲吵得牙酸。他抬頭看見那三十個薩拉城士兵正圍著係統士兵的鎧甲打轉,有個年輕士兵用手指摳著銀甲上的紋路,被趙虎冷冷一瞥,嚇得手都僵在半空。
“行了行了,彆跟沒見過世麵似的。”林辰把餅乾渣拍掉,“這鎧甲也就比你們的皮甲硬點,真遇上炮彈照樣得碎——就像你們總覺得老板的豪車防彈,其實追尾照樣得修。”
薩拉城士兵們麵麵相覷,顯然沒聽懂炮彈和豪車是啥,但看係統士兵們紋絲不動的樣子,也訕訕地收回了手。帶頭的老兵張叔搓著手笑道:“林辰大人,不是俺們沒見識,實在是這鎧甲……嘖嘖,比王都禁衛的裝備都亮堂。”
“亮堂有啥用?能吃嗎?”林辰翻了個白眼,心裡卻挺受用。他上輩子連共享單車都舍不得買,現在卻能指揮一百個穿銀甲的士兵,這落差比從實習生直接升CEO還離譜。
隊伍行進到一處叫“野狼穀”的隘口,兩側山壁陡峭,穀底隻有丈許寬。林辰突然想起《三國演義》裡的空城計,總覺得這地形太適合打埋伏,就讓趙虎派兩個士兵去前麵探路。
“指揮官是擔心有埋伏?”趙虎問道,鐵麵罩下的聲音聽不出情緒。
“不是擔心,是肯定有。”林辰蹲下來查看地麵,發現幾處新鮮的爪印,“這腳印比普通狼大兩倍,看著像……哈士奇成精了?”
正說著,頭頂傳來毛骨悚然的低嚎。三十多雙綠油油的眼睛從岩壁的陰影裡冒出來,灰黑色的皮毛在斑駁的陽光下泛著冷光,最顯眼的是它們嘴邊那兩排匕首似的獠牙。
“是風狼!青銅境的!”張叔臉色驟變,抽出腰間的彎刀,“它們皮糙肉厚,普通刀劍捅不穿!”
林辰數了數,大概有七八頭,體型跟小牛犢似的。他突然想起動物園裡的狼,跟這些比起來簡直是寵物狗。“趙虎,給他們露一手,讓這幫土包子見識下什麼叫專業團隊。”
“收到。”趙虎一聲令下,一百名係統士兵瞬間組成環形盾陣。盾牌“哐當”扣在一起,形成密不透風的金屬牆,矛尖從盾縫裡斜指天空,反射的陽光在穀中織成一片光網。
風狼們顯然沒見過這種陣仗,領頭的那頭猶豫了下,突然仰頭嚎了一聲,帶頭撲了下來。它在空中劃出灰黑色的弧線,利爪帶著腥風拍向盾牆。
“鐺!”一聲脆響,風狼被彈得倒飛回去,爪子在盾牌上留下三道白痕。還沒等它落地,三支長矛已經從不同角度刺來,精準地穿透了它的腹部。
“我靠,這比NBA球星的配合還默契。”林辰看得直咂舌。上輩子公司籃球賽,他們部門連個像樣的擋拆都打不出來,跟這群係統士兵比簡直是業餘中的業餘。
剩下的風狼見狀暴怒,一窩蜂地衝上來。有的用頭撞,有的用牙啃,還有的想從盾陣縫隙鑽進去。但白銀士兵的盾陣就像生根的礁石,任它們怎麼折騰都紋絲不動,反而被矛尖不斷挑飛。
有頭風狼繞到陣後,盯上了沒被護住的薩拉城士兵。張叔等人嚇得臉色發白,舉著刀卻不敢上前。眼看風狼的利爪就要拍到一個年輕士兵的臉上,一支長矛突然像毒蛇般從斜刺裡鑽出,精準地釘穿了風狼的眼睛。
“愣著乾啥?撿便宜啊!”林辰對著薩拉城士兵喊:“現在有現成的經驗不學?”
張叔這才反應過來,帶著士兵們小心翼翼地補刀。等最後一頭風狼倒在血泊裡,他們看著係統士兵們連粗氣都沒喘一口,再看看自己抖得像篩糠的腿,臉上火辣辣的。
“林辰大人,您這護衛……是從哪兒招來的?”張叔咽了口唾沫,“比黃金騎士的親衛還厲害。”
“保密。”林辰故意賣關子,心裡卻在想,這要是能直播,估計能上熱搜——#震驚!某公司員工穿越後竟帶出特種部隊#。
清理戰場時,林辰讓士兵把風狼的皮毛剝下來。“這玩意兒能做皮夾克,比海寧皮革城的真皮還地道。”他掂量著一張狼皮,突然發現趙虎正用布擦拭長矛上的血漬,動作仔細得像在擦新買的手機。
“不用這麼講究吧?”林辰笑道,“反正還得沾血。”
“武器是士兵的第二生命。”趙虎的回答一本正經。
“行吧,你們贏了。”林辰聳聳肩,這群木頭兵也挺可愛的,至少比公司裡那些摸魚劃水的同事靠譜,嗯,用著挺放心。
傍晚在山坳裡紮營時,負責警戒的士兵回來報告,說發現前麵有火光。林辰讓係統士兵護住營地,自己帶著張叔和兩個係統士兵摸過去查看。
山坳深處藏著二十多個流民,男女老少都有,圍著一堆篝火縮成一團。他們穿的衣服破爛得看不出原色,有的人還裹著草席,臉上沾著泥灰,隻有眼睛裡偶爾閃過的光證明他們還活著。
“是逃難的吧?”張叔歎氣道,“這年月,兵荒馬亂的,能活下來就不錯了。”
林辰注意到篝火邊有個穿粗布裙的少女,正背對著他們給一個老漢處理傷口。她的動作很利落,先用布蘸著什麼液體清洗傷口,然後掏出塊黑乎乎的藥膏敷上,最後用撕成條的裙子纏緊。
最讓林辰驚訝的是,她用的“鑷子”居然是半截磨尖的斷箭,夾起嵌在肉裡的碎石時穩得像手術鉗。
“喂,你們是哪兒來的?”林辰出聲問道。
流民們嚇得瞬間安靜,紛紛抬頭看來,眼神裡滿是警惕和恐懼。少女也猛地回頭,手裡的斷箭下意識地橫在胸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