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命中!
【骷髏:90/95】
“?”
“什麼魔鬼血量?!”
陳宇大驚。
可還是保持著按動“F1”的頻率。
“呼——砰!”
【7】
“呼——砰!”
【4】
“呼……”
顯然。
相比起“洞蛆”,這種名為“骷髏”的怪物,移動速度與那些低級怪毫無差彆。
雖然血量高、體型壯,看起來攻擊力也不低,屬於一棒子就可能錘死脆皮法師的存在。
但隻要拉開距離,就遠比“洞蛆”好對付的多的多。
很快。
不過三分鐘。
“骷髏”嚎叫一聲,不甘倒地。
散成亂麻七糟的碎骨。
爆出了一小堆閃閃發光的金幣。
【已獲得85經驗值】
“很可以!”
掃了眼右下角的魔法值示意圖,確認還有十幾點的殘餘魔法,陳宇繼續向四外發射了五枚火球術。
確認中遠距離內沒有任何一隻怪物,便立刻上前,踩住金幣。
【278金幣已發現】
“?”
“什麼神仙爆率?!”
來不及激動,撿起金幣的他立馬往回跑。
直到第三次逃出洞穴、出現在洞外,才從電腦桌前起身,興奮的搓了搓手。
“通關!!”
“大仇得報!”
“而且這裡的怪物有點東西啊。”
“經驗厚。”
“掉落的金幣也厚。”
“比縮在森林裡打半獸人強太多了。”
陳宇慶幸自己當初選擇的是法師職業。
道士不清楚。
但如果那時候選擇的是戰士,血高防高,初期開荒確實有優勢。
卻肯定無法像現在這樣,能無傷的殺超越自身等級的高級怪。
更無法放風箏!
“而且這火球術,當真神技啊……”
將有限的金幣提前購入火球術技能,是他這輩子第二正確的選擇。
第一正確的,是七歲時學會了提肛運動。
亢奮過後。
陳宇冷靜下來,坐回電腦桌前,開始在腦海裡瘋狂計算。
“以‘骷髏’為例。”
“一個‘骷髏’怪八十五點經驗值,十個就是八百五。”
“而每一個,需要消耗起碼三分之二的魔法值……就算它耗沒所有魔法值好了。”
“躲到洞外自動恢複,五分鐘左右能回滿魔法值,那也就是說五分鐘等於八十五點經驗。”
“十分鐘就是八百五十點啊!”
“二十分鐘就能升級了!”
“……”
“好像不對。”
“五分鐘八十五點,十分鐘應該是一百九十點。一百分鐘就是一千九百點!兩小時就是……”
他拿出手機,打開計算機運算。
半晌,驚喜抬頭!
“兩小時就是三千八百點經驗值!直接升到十級了!”
“我每天大概能刷十個小時。”
“那十個小時……就是三萬八除二,八除二等於四,二八一十六,四加六進一位等十,最終等於……一萬一千四百點!”
“而且‘洞穴’裡的怪物,金幣掉落數量這麼高,我也用不著節省藥水了。升級速度肯定更快。”
不受控製的又搓了搓手。
陳宇看了眼還沒回複完全的魔法值,果斷按下“2號快捷鍵”,奢侈的喝下一瓶魔法藥,再度殺入洞穴中。
火球術開路。
沒多時,便在一閃即沒的光亮中發現了第二隻骷髏。
鼠標鎖定!
火球術狂扔!
耗時三分鐘,再度控死對方。
85點經驗值到手。
並又一次的爆出一個東西!
“不是金幣。”
陳宇眼皮連跳,急忙踩了上去。
【青銅頭盔已發現】
“哇!爆率真的很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