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姐皺了下眉頭,不過沒說什麼,默默把MP3接過來,然後拿出了合同和一張銀行卡:“這是歌曲授權的合同,總共有兩份,簽完之後我們雙方一人拿一份。
這張銀行卡裡麵是30萬元整,密碼是6個1,隔壁就是銀行,如果擔心的話也可以去確認一下。”
到了這李景坤才覺得有點不對勁,因為聽著比之前大恬恬說的更不舒服。
什麼叫擔心的話可以去隔壁確認一下?大姐,是伱家大明星一定要給我這個價格的,我還硬生生準備砍掉15萬呢。
結果怎麼樣?現在在我麵前又反悔了?覺得30萬太貴了?
李景坤沒拿那張卡,拿了那兩份合同翻了翻,還挺多的,估計至少有十幾頁。
他倒是不怕裡麵有什麼陷阱,畢竟最多就是一次性買斷。他現在算是沒什麼名氣的創作人,即使是買斷,30萬也算挺高價的了。
但還是那句話,又不是他一定要賣的。而且他真要靠歌曲賺錢的話,他自己演唱的話,其實能賺到的不止一個30萬,而是很多個30萬。
“現在我沒耐心看這個,合同我先拿回去看看,研究完了再拿給你行吧?”
張姐又顯得有點不耐煩,她不想這麼麻煩的,這合同有什麼好看的,他們又不會因為這點錢去坑人。
再說了,就算有坑又怎麼樣了?拿了30萬還不夠嗎?
“你可以慢慢看,我不著急的。或者你不懂的話也可以叫律師幫忙看看。如果你沒有熟悉的律師事務所,我也可以給你介紹一個。”
嗬嗬,嚇唬誰呢。
李景坤不想惹事,所以感覺有點麻煩的人都想躲著。但不意味著彆人故意惹事他就得慣著。他說:“你不會是覺得這首歌賣30萬太貴了吧?”
張姐說:“什麼意思?”
“我是想問你是什麼意思。”李景坤說,“30萬塊的大事,我總得好好研究下合同,慢慢考慮一下吧?”
張姐說:“你當然可以看合同,我也說了,你請律師看都可以。”
“行了,那就這樣吧。”
李景坤懶得跟她廢話,起身就準備走,而且這次連合同也不準備帶走了。
張姐趕緊站了起來:“喂,你什麼意思?現在我們歌曲都錄製好了,你不會還要漲價什麼的吧?
恬恬比較單純,她答應你30萬就30萬,雖然我們覺得貴,但也不是給不起。你不要以為哄騙得了恬恬就可以坐地起價,有些人你根本惹不起。”
李景坤沒理她,頭也不回地地走了。
張姐氣得直跺腳,那邊服務員怕出事已經過來了。
不過她看都沒看她,收拾好東西就準備走人。最後還把剛才的耳機線扔給服務員,說:“這條耳機線臟了,幫我扔了。”
·····
晚上李景坤在家裡複習筆記的時候,趙恬恬估計是有時間了,還發信息問他:“怎麼樣?歌聽到了嗎?還可以吧?”
李景坤看了一眼就放下了。
過了一會趙恬恬直接打電話過來,但被他拒絕了。
“怎麼了?在忙嗎?”趙恬恬又發信息過來。
什麼意思?裝傻嗎?
李景坤不清楚她知不知道今天沒簽約的事,還是其實張經紀傳達的就是她的意思?實際情況就是她自己有點後悔,覺得貴?但是在他麵前裝好人?
李景坤決定攤開來講,沒必要因為這點事耽誤太多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