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陳瑞去了美食街上的悅茶。
林宛清今天有事,沒來做兼職。
程誌斌坐在收銀台後,身邊站了個紮著丸子頭,長相嬌俏可愛的女生。
陳瑞走過去打了個招呼:“吃飯了沒有,沒吃的話我叫個外賣。”
“吃了,剛吃完。”程誌斌轉頭看向女生,介紹道:“這是沈曉曉,我的朋……不對,是我的女朋友。”
他介紹到一半,看著女生不善的眼神,立馬改了口。
女生這才露出了滿意的表情。
陳瑞笑著跟她握了握手,介紹了一下自己。
他心裡很為程誌斌高興,這姑娘一看就是可愛粘人型的,有這樣的女朋友,大學生活肯定要快樂很多。
“你小子可以啊,不聲不響就找到了女朋友,跟我說說,怎麼上手的?”
陳瑞把程誌斌拉到一邊的座位上,八卦起了兩人認識的過程。
“咳,都是緣分,緣分……”
原來沈曉曉是張瑩的室友,兩人的關係還很不錯。
程誌斌從開學後,隔三差五地去給張瑩送水果,送早餐,送夜宵。
有時候張瑩不在,就轉交給沈曉曉。
這一來二去的,他們就熟了。
後來張瑩談了戀愛,不怎麼搭理程誌斌,連東西都不收了。
沈曉曉覺得他這個人不錯,就主動出擊,約了幾次圖書館,食堂,操場……
兩人就慢慢地走到了一起。
“多好的事啊,早該這樣了。”
陳瑞笑了起來,這是一段很常見也很美好的大學戀情。
程誌斌扭扭捏捏地說:“她昨天給我發短信了,說約我今天吃晚飯?”
“張瑩?”
“嗯。”
“你他麼腦子有坑吧?”陳瑞拍了他一把:“不許去聽見沒有?你現在都有女朋友了,還去給人當舔狗,賤不賤啊?”
“她說這些時間吃了我很多水果,覺得心裡過意不去。現在天快變冷了,她親手為我織了條圍巾,想趁著吃飯的時候送給我。”
程誌斌的聲音很小,生怕被沈曉曉聽見了。
陳瑞哼了一聲,這是標準的綠茶做法。眼見舔狗要跑了,就拋出根骨頭吊一下。
他甚至都能肯定,張瑩準備的圍巾就是那種十來塊錢一條,滿大街都是的工業貨。
“就是冷死你你也彆去!還給你織圍巾,我看你是想屁吃!”
程誌斌小心地看了一眼沈曉曉,低聲說:“我……我去見一下也沒什麼,大不了不吃飯,我跟她把話說清楚就走人。”
“能說得清楚就有鬼了!”
陳瑞白了他一眼,問道:“如果她說她還喜歡你,想跟你在一起,你怎麼辦?”
“不可能,她都已經跟彆人談戀愛了,怎麼可能……”
“你彆管可不可能。”陳瑞打斷他,說道:“我就問你,她要是這樣說了,你怎麼辦?”
程誌斌猶猶豫豫地說:“那我……那我就跟她說,我有女朋友了,我馬上就走。”
“她要是一邊說一邊哭,還拉著你的手,不讓你走呢?”
“那我就給她室友打電話,她幾個室友我都認識。”
“唉……”
陳瑞歎了口氣,一臉無奈地盯著他。
程誌斌問道:“你這樣看著我乾嘛?”
陳瑞冷笑一聲:“我想給大英博物館打電話。”
“有病吧,好端端地給大英博物館打什麼電話,你知道電話號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