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雨停了,山溝的水流漲了一大截。
幸好有山洞,不然昨晚非得感冒發燒。
一大早,三人定了計劃:第一,抓魚,肚子不能餓;第二,把洞口封嚴實,堆點乾草擋風。
這地方野獸多,萬一喬天誌不在,獅子老虎摸進來,那就是團滅。
可能真被老天聽見了——洞口積了水,形成個小池子,裡麵密密麻麻全是魚!個頭比昨兒大一圈,粗粗一數,三十多條,夠吃一周!
喬天誌隨手拿樹枝一攔,魚全關裡頭了,成他專屬“魚塘”。
他又到處扒拉乾草,鋪了一地,軟綿綿的,像鋪了層棉墊。
女人皮膚嫩,睡上去舒服。
忙完這些,天快黑了。
外頭又是低吼,又是爪子撓地,聲音聽著瘮人。
喬天誌烤了三條魚,沒鹽沒料,香得卻讓人想哭。
“我叫喬天誌,以前打電競的。”他開口,頓了頓,“這位是陳珊,我朋友。”
“不是對象?”薛如雲挑眉。
“不是。”他搖頭,“就是一起出來旅遊,說走就走,沒想到被扔這兒了。
挺遺憾的。”
“我叫薛如雲。”她輕聲說,“以前管幾百人,現在管不了自己。”
她頓了頓,聲音輕得像風:“你覺得……我們真能離開嗎?這島,壓根不像有人來過。”
“能。”喬天誌抬頭看天,“一定。”
吃的夠了,接下來他想把整個島轉一遍——找食物、看地形,最重要的是,找有沒有船,有沒有信號,有沒有能帶他們回家的東西。
這島離美國,至少五百公裡。
也許更遠。
說不定,就是太平洋裡的一粒沙。
夜裡,喬天誌躺下,卻睡不著。
黑暗裡,他想起父母,想起隊友,想起那個總等他吃晚飯的姑娘。
他閉上眼,咬了咬牙。
彆認命。
明天,繼續找路。
而且身邊躺著兩個姑娘,要說喬天誌心裡沒點彆的想法,誰信啊?
可最後,他還是咬牙壓住了。
第二天醒過來,太陽都快曬屁股了。
不是他懶,是真累。
昨晚折騰到後半夜,精神和身體一塊兒透支了。
緩了會兒,他隨便扒拉了兩口吃的,拎起包就往山裡走——他得看看這鬼地方到底長啥樣。
三四個鐘頭猛走,平地早翻四十裡了,可這密林裡,坑坑窪窪、藤蔓絆腳,真真兒隻推進了十幾公裡。
爬到一棵最高的老樹頂上,往四下裡一望:這島也就巴掌大,最長撐死三十公裡。
他們擱在東頭,離岸邊才兩公裡,連個漁船影兒都沒瞧見。
他在樹頂乾等倆鐘頭,啥也沒有。
說實話,這地方野得跟原始社會一樣,喬天誌壓根沒指望能碰上船。
但他不信命。
他信自己。
於是他回了山洞。
路上還順手摘了點香蕉——這玩意兒比魚強一萬倍。
天天啃魚乾,嘴巴都淡出鳥來。
等他回來,天都黑透了。
腿像灌了鉛,要不是平時練出來的底子,早癱在半道了。
薛如雲和陳珊也沒閒著。
飯早弄好了,還把洞裡收拾得像模像樣,鋪了乾草,掛了藤蔓,連牆上都貼了獸皮當裝飾,整個一原始風情民宿。
回程路上,喬天誌踩著一堆骨頭,心下一沉:這兒有大東西,熊,十有八九。
他眼神一亮——獵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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