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武帝這人,那可是相當講究孝道、仁義,對人慈愛恭敬,生活還特彆節儉。他學問廣博,文章寫得好,像陰陽學、占卜、騎馬射箭、音樂律學、草書隸書、下圍棋這些,他樣樣精通。處理政務那叫一個勤快,冬天四更天結束,就起床辦公,大冷天拿著筆,手都凍裂了。從天監年間開始,他信奉佛教,長期吃素,不吃魚肉,一天就吃一頓飯,就吃點蔬菜湯和糙米飯。要是遇到事情多,太陽過了中午,就漱漱口,也算過了飯點。他平時穿的是粗布衣服,用的是木棉黑帳,一頂帽子能戴三年,一條被子能用兩年。後宮從貴妃往下,衣服都不會拖到地上。他生性不喝酒,不是宗廟祭祀、大型宴會和各種佛事活動,都不會奏樂。就算自己一個人在暗室裡,也總是穿戴整齊,大熱天哪怕稍微坐一會兒,也不會袒胸露懷。對待身邊的小太監,就跟接待重要賓客一樣有禮貌。
不過呢,他對士人的優待有點過頭了,很多地方官員就趁機搜刮老百姓,朝廷派出去的使者也經常去郡縣裡搗亂。而且他還喜歡親近信任一些小人,為人又比較苛刻挑剔。他熱衷於建造各種佛塔寺廟,搞得國家和百姓的錢財都浪費了不少。江南地區長時間太平,社會風氣變得特彆奢靡。所以賀琛才在奏疏裡提到這些問題。梁武帝討厭賀琛說的都是大實話,就生氣了。
司馬光評論說:梁武帝最後不得善終,那也是有原因的啊!當皇帝的人,聽意見和采納建議的時候,容易犯的毛病就是瑣碎;臣子給皇帝提意見,毛病就出在太繁雜。所以明智的皇帝會抓住關鍵的道理,來掌控處理各種事務的根本;忠誠的臣子會陳述大的方針,來糾正皇帝內心不對的地方。這樣一來,皇帝不用太勞累就能收獲長遠的功效,臣子話說得簡潔卻能帶來很大的益處。看看賀琛的諫言,其實也沒到特彆直率尖銳的程度,可梁武帝就已經大發雷霆了,他袒護自己的短處,還炫耀自己的長處。非要賀琛說出哪個官員貪婪殘暴,哪些地方勞民傷財,用難以回答的問題刁難他,用必須說清楚的言辭責備他。梁武帝覺得自己吃素節儉就是大德,忙到太陽偏西就是把國家治理得很好,覺得當皇帝該做的他都做到位了,沒什麼可改進的,大臣們的規勸,他都覺得不值得一聽。這樣下去,那些比賀琛說得更直率尖銳的話,誰還敢說啊!於是奸佞小人在眼前他看不見,重大決策失誤他也不知道,最後落得個名聲受損、自身危險,國家覆滅、祭祀斷絕的下場,被千古之人憐憫嘲笑,這多悲哀啊!
梁武帝特彆推崇文雅,不太重視刑法,從公卿大臣往下,都不把審理案件當回事。奸猾的官吏就趁機攬權、玩弄法律,行賄受賄成風,很多人都被冤枉。大概每年被判兩年以上刑罰的人多達五千人;被判去服勞役的,根據情況分成五種,沒有勞動能力的就戴上刑具;要是生病了,就暫時解開刑具,從這之後,囚犯受的待遇就有好有壞了。當時王侯家的子弟,大多驕橫淫逸、不守法度。梁武帝年紀大了,對各種政務有點厭煩。而且他一心專注於佛教戒律,每次判重罪,就整天不高興;要是有人謀反叛逆,事情被發現了,他也會哭著赦免人家。這樣一來,王侯們就更加橫行霸道了,有的人白天就在大街上殺人,有的人晚上公然搶劫,犯了罪逃命的人,就藏在王侯家裡,有關部門都不敢去搜捕。梁武帝心裡很清楚這些弊端,可就是因為過於慈愛,沒辦法禁止。
在北魏這邊,東陽王元榮擔任瓜州刺史,他女婿鄧彥跟他一起去上任。元榮去世後,瓜州有頭有臉的人上表請求讓元榮的兒子元康當刺史,鄧彥卻把元康殺了,自己搶了這個位置。北魏朝廷沒辦法征討他,就任命鄧彥為刺史,多次征召他,他都不來,還和南邊的吐穀渾勾結。西魏丞相宇文泰覺得瓜州離得遠,興師動眾不太方便,就想用計拿下鄧彥。他派給事黃門侍郎申徽當河西大使,秘密命令他想辦法對付鄧彥。申徽帶著五十個人出發,到了瓜州後,住在賓館裡。鄧彥看到申徽隻是個單槍匹馬的使者,沒起疑心。申徽先派人委婉地勸鄧彥回朝廷,鄧彥不聽;申徽又派人假裝支持他留下的想法,鄧彥就相信了,還來到賓館。申徽事先和瓜州主簿敦煌人令狐整等人商量好計策,在座位上就把鄧彥抓住了,還責備他,把他綁了起來。然後宣讀詔書,安撫瓜州的官吏和百姓,還說“大軍馬上就到”,城裡的人都不敢亂動,最後就把鄧彥押送到長安。宇文泰任命申徽為都官尚書。
【內核解讀】
這段史料如同一麵多棱鏡,折射出南朝梁代政治生態的複雜麵相,也為現代治理提供了深刻的曆史鏡鑒。
梁高祖蕭衍的個人形象呈現出驚人的矛盾性。他兼具儒家士大夫的修身功夫與佛教徒的禁欲特質:五更即起處理政務,寒冬握筆至手指皴裂;布衣素食三十年如一日,後宮服飾不曳地,這些自律行為足以成為道德典範。但這種近乎苦行的自我要求,卻異化為拒諫的資本——當賀琛指出吏治腐敗與奢靡之風時,他立刻以“蔬食之儉”“日昃之勤”自我辯護,將個人品行等同於治理成效,暴露了“道德完美主義”對政治理性的遮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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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治國層麵,蕭衍陷入了典型的“賢明君主陷阱”。他推崇文雅卻疏簡刑法,導致“奸吏弄法、貨賂成市”;標榜慈愛卻縱容權貴,使得王侯子弟“白晝殺人、公行剽掠”。這種“選擇性執法”形成了可怕的製度悖論:一方麵是對小民的嚴苛二歲刑以上年達五千人),另一方麵是對權貴的法外施恩謀反者竟能泣而宥之)。當法律成為可伸縮的橡皮筋,當“慈愛”異化為對特權階層的縱容,政權的根基便被悄悄蛀空。
司馬光的評論切中要害:君主聽納之失在於“叢脞”糾纏細枝末節),大臣進諫之病在於“煩碎”。蕭衍正是如此——他能精準記住自己一頂帽子戴三年,卻看不見牧守“浸漁百姓”;能嚴格遵守佛教戒律,卻對王侯藏匿罪犯視而不見。這種治理焦點的錯位,本質是將“個人道德修行”與“國家製度建設”混為一談,用自我感動式的勤政,掩蓋了結構性的製度缺陷。
對比北魏申徽智取鄧彥的事件,更能凸顯梁代治理的失序。同樣麵對地方割據,西魏用五十人便兵不血刃解決問題,靠的是精準的情報判斷與周密的計劃;而蕭衍麵對眼皮底下的權貴犯罪,卻因“溺於慈愛”而束手無策。這揭示出一個永恒的治理真理:有效的統治不在於統治者個人多麼自律,而在於能否建立起超越個人情感的製度性約束——既約束小民,更約束權貴。
從現代政治學視角看,蕭衍的失敗在於混淆了“魅力型權威”與“法理型權威”的邊界。他試圖用個人道德魅力替代製度權威,用佛教慈悲消解司法剛性,最終導致“名辱身危,覆邦絕祀”。這警示我們:任何時候,統治者的私德都不能替代公共治理的公德,個人修行的精進也無法彌補製度建設的缺失。反腐敗不能依賴統治者的道德自覺,而需要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剛性機製;社會治理不能寄望於權力者的“慈愛”,而要依靠公平正義的法治體係。
曆史總是驚人地相似。蕭衍的故事提醒我們:當權力者開始用個人品行自我標榜,當批評意見被視為“觸實”,當製度約束讓位於個人意誌,看似穩固的江山,實則已危機四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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