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可憐?嗬嗬,但凡你去她的學校,以及她以前的鄰居那裡打聽打聽,就不會這麼覺得了。
還有,她親爹不管這話更是個笑話。她親爹叫林滿倉,親哥叫林愛民,她叫林春暖。
原本住在鋼鐵廠的一個普通民房裡,十來個平方住著三口人。
自從我親媽劉小紅在我爸死後不到一個月,改嫁了林滿倉後,他們三口人就住到我爸留給我的房子裡。
這一住就是整整九年,這九年裡我過的是什麼日子,李同誌有去那邊打聽過嗎?
你說你和林春暖是校友,可知我和林春暖也是同班同學?這麼說,我們也是校友了,可是李同誌,你記得我是誰嗎?”
“這……”李洪遠皺眉,“我,好像沒在學校見過你。”
陳曦笑了,“你看,你一個學長,能看到林春暖,也能記住林春暖,卻記不住我。
而我,和林春暖可是天天住在一個家裡,每天一起上學,一起放學的啊。
是什麼讓你認為,林春暖是家裡的小可憐,而我卻是欺負她的人呢?
李同誌,林春暖不會還跟你說,是我搶了她紡織廠的工作吧?”
“沒,沒這麼說過。”李洪遠再次心虛,是沒直說,可也有暗示。
現在想起來確實有點兒怪,他為什麼會那麼相信林春暖說的話?
他心裡歪了的天平竟然又恢複了原樣,也是難能可貴了。
要是陳曦知道的話,肯定會說不愧是考上大學的人,腦子還是能轉的。
陳曦又道:“我說的那些都是真的。我媽劉小紅她,對我如對著仇人一樣,我呢,從八歲起就給他們一家人洗衣裳。”
說著還伸出了雙手,“這是我養了一個多月的手,你看看。你見過林春暖的手吧?一個在家裡遭到區彆對待的人的手是什麼樣子的,你能分得出來吧?”
陳曦的手很瘦了,手上有著凍瘡留下的痕跡,皮膚很難看。
還有厚厚的繭子和裂口,無一不在說著這雙手到底經曆了些什麼。
很粗糙的一雙手,這還是陳曦養過一個多月的手呢。
“我,我沒想到會是這樣。”李洪遠這會兒終於覺得自己不是個東西了。
陳曦再次扯了扯嘴角,“沒關係,我已經習慣了。畢竟九年來,我每一天都生活在他們的壓迫下。
跟林春暖認識的人也都跟你一樣,認為這是我咎由自取,都是我的錯。
畢竟,林春暖那麼善良的人怎麼會錯呢?都是我這個不知好歹地惹你們的暖暖生氣了,不該反抗,不該抱怨的。
一切都是為了我好,她才象征性地教訓我一下的。
所以,李同誌,你想把我怎樣?是想讓我丟了這份工作嗎?
可我什麼也沒做呀?要不,我再給你看看林春暖和她哥林愛民,還有我那親媽劉小紅謀害我的證據?”
說著,陳曦又把自己頭上的傷口露出了來,她不怕自曝。
這傷口很深,現在結痂了,也是猙獰恐怖的,還帶著新長出來的肉,很難看。
“對,對不起!”李洪遠看到後來了這麼一句,轉身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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