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店。
楚幼榕把一份電子合約發給了張賢。
“你看一下,沒問題就簽個字。”
張賢點開合約,查看具體條款,竟然有足足29條。
1,此協議為保密合約,乙方不得對任何第三方透露,否則視為違約,賠償甲方損失一億元。
第一條就是王炸,張賢一旦違約竟然要賠償一個小目標!
不過保密這種事對於張賢來說倒是也不算難,他嘴向來很嚴的。
接下來的條款都是雙方需要履行的職責與義務。
張賢最主要的職責就是配合楚幼榕演戲,扮演好老公(男朋友、未婚夫)的角色。
還有一條比較關鍵的是,張賢在未經楚幼榕允許的情況之下,不能有任何親密舉動,兩人也不會有夫妻之實。
對於這一條張賢是有些異議的,不過轉念一想,自己是賺錢的那個,也就忍了。
“你有什麼不明白,或許需要補充的條款也可以提出來。”
等張賢看了一會兒,楚幼榕又開口說道。
“加一條吧,未經我允許,你也不能有任何親密舉動,違規一次,罰款十萬!”
張賢一臉認真的說道。
還是那句話,男孩子也要保護好自己。
雖然楚幼榕看起來人畜無害的樣子,萬一私底下是個“女銀魔”可怎麼辦!
“嘁!”
“多此一舉!”
楚幼榕不屑的撇了撇嘴:“要不是必要的情況,我碰都不會碰你一下!”
她嘴上這麼說著,但還是加上了張賢所說的這一條,協議也就變成了30條。
雙方在協議上簽字,隨後楚幼榕直接給張賢轉了50萬首期款,根據合同約定,第二個月開始的時候會轉第二個50萬。
“一會兒配合我拍幾張相片,然後我會發在社交媒體,讓身邊人都知道我要結婚了!”
“不過,你放心,我會把你的臉打碼,不會對你的生活造成影響!”
轉完賬之後,楚幼榕拿出手機,準備開始情侶自拍。
“OK!”
50萬到手,張賢美滋滋的配合著楚幼榕拍了幾張親密合影,甚至還有一張是親嘴的,不過是借位拍攝。
“你可以走,有事我會給你打電話。”
“對了,你留的那個地址能找到人吧?”
“我們畢竟是要結婚的,不能連你的住址都找不到。”
拍完照之後,楚幼榕一邊修圖一邊說道。
“能的,我最近除了釣魚,幾乎都在家裡。”
“好,那如果家裡找不到,我就去河邊找你!”
楚幼榕頭也沒抬的回了一句,頗有一種睡完就不認賬的渣女作風。
對此,張賢完全無所謂,反正錢已經到手了。
離開咖啡店,時間還早。
而且雨已經停了,心有不甘的張賢又去了河邊。
三個小時後。
再次空軍的張賢騎著小電驢罵罵咧咧的回了家。
“賢哥,這麼晚才回來。”
“怎麼樣,今天有收獲嗎?”
吃過晚飯的劉東旭正在門口乘涼,看到張賢,他立刻迎了上來。
“釣了幾條未成年的小魚,放生了。”
張賢隨口敷衍,空軍這種事是打死都不能承認的。
“賢哥就是有格局。”
劉東旭假模假式的豎了豎大拇指,然後又笑嗬嗬的說道:“賢哥,有件事想請你幫忙。”
“嗯,什麼事?”
“我下個月結婚,你能給我當伴郎嗎?”
“下個月結婚??”
張賢大驚:“和王佳佳?”
“是啊!”
劉東旭點點頭,美滋滋的說道:“我和佳佳簡直就是相見恨晚,今天我們雙方的家長初步溝通了一下,一致認為結婚這種事宜早不宜晚!”
“成家立業,先成家,後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