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世瑜把名字送來的那天,墨蘇和趙錦瑟都在。
墨蘇看到這兩個字的時候,皺了皺眉頭:“難道出現了第三個人?”
木蘭卻搖頭,把紙遞給了趙錦瑟。趙錦瑟立刻明白了:“是……小丁。”
“為什麼是他?我記得他不叫這個名字……”
趙錦瑟笑了:“就是因為我們都沒見過這個名字,而小丁不是南瑟館的人。如果他是南瑟館的人,就算是乳名我都會記錄在案。”
小宋是南瑟館的人,趙錦瑟很清楚,他和“桑念”兩個字,沒有任何關係。
有了趙錦瑟的這句話,墨蘇去確認這個“桑念”身份的時候,把重心放在了小丁身上。
趙錦瑟做事紮實,墨蘇調查到的小宋的情況與南瑟館的記錄基本吻合。
小丁那邊,他跟著姬瑞璘的時候,姬瑞璘派人對他做過背調,調查結果墨蘇這裡也有存檔。
調查報告還算翔實,但名字的部分隻有原名“丁小南”。
墨蘇去細查的時候才發現,丁小南並不是小丁的原名。
小丁來自南方一個注重宗祠文化的地區。同村的人取名,第二個字通常是表示這個人所處的家族輩分的。
丁小南是“桑”字輩。
他出生的時候,母親難產去世,因此把名的第二個字取作“念”。
後來丁家修了新房,搬家收拾東西時,發現了兩份親子鑒定。
那是丁小南還沒出生的時候,他母親通過羊水穿刺做的。
而其中表明“無血緣關係”的那份,正是丁小南和他叫了十八年“爸爸”的人。
當地以男性血緣傳承,自然不可能留一個“野種”,丁小南也因此被趕出了丁家。
他拿著母親的遺物和另一份親子鑒定,來到汝城尋找親生父親。
親生父親其實也是丁家人,隻不過後來離開了故鄉,去外地打拚。但父親現在在汝城已有了家庭,也並不知道當年回家的一段露水情緣,居然有一個這麼大的“果”。
父親沒有收留丁桑念,但他還是留在了汝城,又把名字給改了。
墨蘇去查的時候,花了不少力氣才看到他的戶口本原件,發現上麵“曾用名”一欄裡,確實是“丁桑念”。
姬瑞璘的那份調查裡沒有,可能是因為小丁隻提供了身份證上的信息,而調查的人也沒有核實戶口本。
薛世瑜那邊會查到“桑念”這個名字,很可能是因為小丁是用改名前的身份去辦事的。
他改名的時候十八歲,現在不過二十三。
身份證的有效期是十年,如果他是在十六歲以後辦的身份證,那改名之後換身份證時隻要謊稱之前的身份證已經遺失,就可以不用剪身份證,同時擁有了兩個名字。
可木蘭——不止她,墨蘇和趙錦瑟也不明白,他為什麼要害姬木蘭呢?
姬木蘭沒玩過他,沒欺騙過他的感情,也沒有把他家搞得家破人亡,他有什麼害她的理由?
如果說愛可以來的莫名其妙,那恨可不能。
除非是反社會人格。
但小丁留在姬瑞璘身邊時,做過心理測試,表明他在心理上並沒有什麼重大缺陷。
如果非要說,也就是功利心重,有野心,且好吃懶做。
但這也沒什麼稀奇的。
如果不是這樣,他為什麼會選擇被富婆包養呢?總不會真覺得自己是姬瑞璘的真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