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壬在做筆錄的時候,劉正值正查看監控,有抓捕現場的,也有酒店裡的。
此時,劉正值蹲在醫院停車場的牆邊,手中夾著香煙,不斷在腦海中對之前的各種信息進行整理和複盤。
酒店監控顯示,受害者是九點三十八分開的房間,然後嫌疑人是九點五十五分推著大行李箱上去的。
受害人主動開了門,所以嫌疑人並沒有在前台進行身份登記。
十一點三十一分,嫌疑人推著行李箱,和成為屍塊的受害人一起下樓。
嫌疑人從進入酒店房間到最後出來,滿打滿算是一個小時三十六分的時間。
強奸、殺人、分屍、處理現場,如此多的流程,這點時間顯然非常緊迫。
這麼看來,強奸或許要畫個問號。
因為正常來說,強來其實很費勁,這點張督軍手下的兵王德標和趙德勝,也已經驗證過了。
就算嫌疑人是個快槍手,堅持不到兩分鐘,一套程序忙活下來,也不可能就花了這麼點時間。
以前警方發現的屍體都是高度腐敗的屍塊,湊不出完整的人形,並且沒有頭顱手指等關鍵信息部位,因此也查不出被害人的身份。
顯然這是凶手後期特意丟棄的。
隻是法醫檢測出了受害人死前曾有過性行為,所以才會初步認定為強奸殺人分屍。
這一次卻是嫌疑人還沒來得及拋屍便被抓住,於是線索一下子就多了起來。
通過麵部識彆查到,受害者並非是本地人,現在懷疑是從事色情行業的高級外圍,全國可飛的那種。
這也解釋了,為什麼警方想通過查詢年輕婦女的失蹤信息來確認被害人的身份,卻根本沒有什麼頭緒。
這種特殊職業經常陪老板度假,失蹤個十天半月再正常不過,沒人會去報案。
而且本身從事違法行業,即便是長時間失聯,同行也是能不報案,就不報案。
這麼看凶手應該是正常完事之後,又殺人分屍。
其實最讓劉正值感到驚異的,是嫌疑人殺人分屍的技法。
經常殺人分屍的朋友都知道,殺人或許很容易,但是分屍卻很辛苦。
因為這是一個高水平的技術活,不是說拿著斬骨刀一通亂砍就可以分好的。
不經常下廚的人,你去剁個雞都費勁,更彆提身形巨大,體重百斤,骨頭硬了不知道多少倍的成年人類了。
經年的老殺豬匠,也得兩三個人配合,耗時十來分鐘,才能把三四百斤的適齡肉豬,整體分解成一塊塊不同的售賣部位。
但那是至少成百上千條肉豬磨煉而來的經驗,一般的殺人犯,可沒有這麼優渥的練習條件。
如果再加上宰殺活豬的時間,起碼也需要半個小時以上,要不然過年的豬也不會是四大難按之一了。
通過監控,再結合屍塊,劉正值可以推測出受害人身高大概一米七五,體重一百二十斤左右。
那麼預估凶手作案的時間,不會低於一個小時。
受害人新鮮的屍塊上,切口斷麵光滑圓潤,幾乎沒有在其他地方發現多餘的刀痕,顯然全是庖丁解牛一般,沿著骨骼的連接縫隙處下刀。
而凶器,大概是行李箱裡一柄長二十三厘米的水果刀,並非什麼斧頭電鋸斬骨刀。
由此可見,凶手不僅手腳非常麻利,而且熟悉人體結構,下刀穩準狠,心理素質更是極其強大。
這已經不是慣犯能夠解釋的通了。
特彆是對於凶案現場的處理,讓劉正值這樣的老刑警,也有些摸不到頭腦。
受害人正常進入酒店房間,然後不算正常的出來,基本能夠推斷,酒店房間便是第一案發現場。
無論是殺人還是分屍,都是發生在這個房間裡。
但是警方進入房間之後,看到的卻不是什麼鮮血淋漓的凶案現場,而是一個正常的未入住的房間。
甚至房間衛生收拾的比常規保潔還要整齊乾淨,房卡也是貼心放置在了進門的插卡取電開關上。
這樣房間到期之後,酒店服務人員一般也隻會認為房客是有急事離開,來不及退房,並不會認為房客出了什麼意外。
把現場收拾成這樣,耗費的時間恐怕半個小時也不夠。
再三確認沒有搞錯房間號之後,刑警便硬著頭皮進行了勘驗。
凶案痕跡檢驗,最關鍵自然是指紋,血液,組織,毛發,分泌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