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事情既然全權交給周守義處理,那操作的空間就很大了。
他並沒有準備將林福斌丟失3000元貨款的事情,在全公司通報。
隻是將林福斌事件,定性為交易過程中語言不通,導致定價失誤,造成公司虧損一千元6000元的豆子換5000元的棉花)。
對林福斌進行了200元罰款,還有兩年不能離開邊疆,不能提級的處罰。
其實這懲罰,對於林福斌來說,隻有罰款200元,比較肉疼。
而兩年不能離開邊疆和兩年不能提級,對他來說根本不是事。
因為他短時間內根本沒準備離開邊疆,再加上來這裡時才剛剛提級,兩年之內再想晉升,除非立下天大的功勞,要不然是不用想了。
而對於正常的三年一個考察期來說,對他也沒有影響。
至於其中如何操作,可以將公司的賬目填平,這對周守義來說很簡單。
那就是自己吃點虧,6000元的豆子,自己隻到手了四千公司虧了一千,兩千給林福斌填了賬)。
其實公司虧損的那1000,隻是虛賬,攤在了棉花上,隻要棉花拉回京城,加上一兩毛錢再賣,虧損便平了。
到最後一操作,成了林福斌欠周守義個人2000塊錢。
有人說,林福斌是不是傻子,一個幾百塊錢的一個正式工作,攤到他頭上變成了2000塊錢。與其這樣還不如不要這工作呢。
其實不然,在當下這個年代,個人原因給公司造成3000元以上的損失。
會被認為是重大事故,大概率會要求全額返還資金,最低也是百分之八十返還。
他不止會被開除公職,還要記過和行政處分。
而且,要麵臨長期的政治審查,更嚴重的可能會被進行勞改。
那就不是錢的事兒了,林福斌一輩子都會被毀掉。
當然,周守義也不可能實打實的讓林福斌給他還2000塊錢。
不過也不可能就這樣不要了,2000塊錢可不是個小數目。必須得讓林福斌長記性。
首先,剛和棉林村簽訂的合同,每年答應供給他們三千斤豆子,然後換來5萬斤棉花的份額。
這交易算在林福斌頭上,那獎金應該有100塊錢。
另外,周守義又以交易需要為由,找了一些空間中儲備不多的物資,加價讓他幫忙收集。
這樣一來,既能節省自己的時間,又能讓林福斌找到償還渠道。
比如收集很麻煩,隻能每家每戶的份額上扣下來的鹽。周守義就每斤給他加了3分錢。
還有一些本地特色的古董、掛毯、地毯等特色物品,他也交代給了林福斌。
至於最後林福斌能靠這些還他多少錢,那就看他自己本事了。
自己又不是他的保姆,幫他操作了這件事情,隻是起了愛才之心,又看他年輕,不想毀了他,才順手而為。
而且,就算欠些錢,也總比丟工作,被審查和去勞改要強的多。
隻要工作在,一切皆有可能。
“謝謝您!主任!我一定會儘力收集這些東西,儘快把賬平賬!絕不會再給您添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