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初遇在書店_我的鬼馬少女是小作家_线上阅读小说网 

第二章 初遇在書店(1 / 1)

周六下午的陽光帶著點慵懶的暖意,林希在衣櫃前磨蹭了快半小時,把所有衣服翻得像剛經曆過一場“魔法混戰”。王編輯那句“穿正式點”像道魔咒,讓她對著一堆T恤牛仔褲唉聲歎氣。西裝套裝?像偷穿了大人衣服的小孩;連衣裙?要麼太仙像要去參加舞會,要麼太素像要去開家長會。

最後,她的目光落在了衣櫃最底層那件壓箱底的印花連衣裙上。天藍色的底色上印著歪歪扭扭的魔法陣、舉著棒棒糖的小精靈,還有幾行潦草的手寫體——“靈感跑了就去追呀”,是她去年生日時自己畫上去的。裙擺寬鬆得能裝下兩個她,袖子是泡泡袖,袖口還縫著兩個毛茸茸的小球,完全不符合“正式”的定義,卻像長在了她身上一樣舒服。

“就它了!”林希拍板,套上裙子對著鏡子轉了個圈,裙擺散開像朵不規則的雲。她把及肩的頭發隨意抓成一個低馬尾,碎發不聽話地垂在臉頰兩側,順手揪了根皮筋把劉海彆到頭頂,露出光潔的額頭。最後,她從零食罐裡摸出一根橘子味棒棒糖,剝開糖紙叼在嘴裡,對著鏡子裡那個有點俏皮又有點隨性的自己眨了眨眼:“出發,去見大神咯!”

靜語書店藏在一條爬滿爬山虎的老街上,青石板路被來往的腳步磨得發亮。書店的木門是複古的雕花樣式,推開時發出“吱呀”一聲輕響,像在說“歡迎光臨”。門口的兩個陶盆裡種著薄荷和迷迭香,風一吹就送來清清涼涼的香氣,混著書店裡特有的舊紙張味道,讓人瞬間靜下來。

林希踮腳往裡探了探,發現書店比她想象的大得多。挑高的天花板上掛著幾盞銅製吊燈,暖黃的光透過磨砂玻璃灑下來,在書架上投下斑駁的光影。書架是深棕色的實木材質,從地麵一直頂到天花板,擺滿了包著書皮的舊書和嶄新的暢銷書,書脊上的文字像一串串密碼,等著人去解讀。靠窗的位置擺著幾張藤編沙發,鋪著格子布墊,幾個早到的人正坐在那裡小聲聊天,手裡捧著咖啡杯,氤氳的熱氣模糊了側臉。

活動區域設在書店中央,用矮書架隔出一塊小空間,擺著十幾把折疊椅,前麵有個小小的木質講台。林希掃了一眼,來的人大多穿著襯衫西褲,手裡拿著筆記本,眼神裡帶著點嚴肅的期待,隻有她叼著棒棒糖,穿著印滿塗鴉的裙子,像個誤闖成人世界的小孩。

她趕緊溜到最角落的椅子上坐下,把帆布包往旁邊一扔,掏出手機假裝刷消息,眼角卻忍不住偷偷打量四周。有個戴眼鏡的大叔正在筆記本上寫著什麼,字跡工整得像打印的;兩個穿職業裝的姐姐在討論最近的暢銷書榜單,聲音壓得很低;還有個學生模樣的小姑娘,手裡攥著一本《星塵低語》,緊張地搓著手,看起來是來等簽名的。

就在這時,門口的風鈴又響了。林希下意識抬頭,心臟像是被什麼東西輕輕撞了一下。

走進來的男人穿著一件簡單的白色襯衫,袖口隨意地卷到小臂,露出線條清晰的手腕。黑色西褲包裹著修長的腿,沒有係皮帶,隻在腰間鬆鬆地打了個結,帶著點漫不經心的優雅。他比周圍的人都高出大半個頭,肩膀挺得筆直,走路時步伐不快,卻有種莫名的氣場,讓周圍的低聲交談都不自覺地輕了幾分。

林希的目光像被磁石吸住了似的,從他挺直的鼻梁滑到線條柔和的嘴唇,最後落在他的眼睛上。那是雙很深的眼睛,瞳仁是純粹的黑,像盛著一汪安靜的湖水,看人時帶著點淡淡的專注,仿佛能看透人心底的想法。他的頭發是自然的黑色,額前的碎發剛好遮住一點眉毛,側臉的輪廓在燈光下像被精心雕刻過,連下頜線的弧度都恰到好處。

“哇哦……”林希嘴裡的棒棒糖差點掉下來,下意識地坐直了身體。作為一個靠想象力吃飯的作家,她的大腦已經開始高速運轉:這張臉太適合當小說男主了!可以設定成隱居在人間的龍族後裔,表麵上是溫文爾雅的書店老板,實際上能呼風喚雨;或者是穿越到現代的古代世子,穿著襯衫西褲卻自帶矜貴氣質,對手機支付一臉茫然……她甚至已經構思出第一個情節:女主(當然是她自己)不小心把咖啡灑在他襯衫上,他低頭看了看汙漬,沒生氣,反而輕聲問“需要我幫你擦擦嗎”,聲音像大提琴的低音弦……

“咳咳。”男人似乎感覺到了她過於熱烈的目光,轉過頭朝她的方向看了一眼。他的視線在她臉上停頓了半秒,目光掃過她叼著的棒棒糖,又落回她亮晶晶的眼睛上,眼神裡帶著點不易察覺的笑意。

林希像被抓包的小偷,猛地低下頭,假裝盯著手機屏幕,耳朵卻“唰”地紅了。屏幕上的內容一個字也看不進去,心臟“咚咚咚”地跳得飛快,像有隻小兔子在胸腔裡蹦躂。她偷偷用餘光瞥過去,發現他已經走到講台旁邊,和工作人員說了幾句話,然後選了個靠窗的位置坐下,正好在她斜前方,隔著兩排椅子。

接下來的十幾分鐘,林希過得像坐過山車。她一會兒假裝刷手機,一會兒假裝看書架,餘光卻總忍不住往那個方向瞟。看他抬手翻書時露出的手腕,看他側耳聽彆人說話時微微偏頭的樣子,看陽光落在他發梢上,鍍上一層淡淡的金邊……每次不小心和他的目光對上,都像觸電似的趕緊躲開,然後在心裡懊惱:剛才是不是太明顯了?他會不會覺得我是花癡?

“各位老師,各位讀者,活動馬上開始了。”主持人走上講台,清了清嗓子,“今天我們邀請到了幾位在網文領域很有影響力的作者,一起聊聊創作那些事……”

林希這才回過神,緊張地攥緊了衣角。輪到她上台時,她深吸了三口氣,感覺腿有點發軟,走到講台中央時,差點被電線絆了一下。台下傳來幾聲低低的笑,她索性破罐子破摔,抬手把嘴裡的棒棒糖拿下來,塞進兜裡,對著話筒咧開嘴笑:“大家好,我是林希。”

她的聲音有點發緊,帶著點沒睡醒似的慵懶,和台下那些字正腔圓的自我介紹完全不同。

“其實我這人沒什麼文化,”她撓了撓頭,眼神坦誠得像個孩子,“就是喜歡瞎寫。有時候半夜突然想到個情節,能從床上蹦起來開電腦,寫到天亮;有時候對著屏幕坐一天,一個字也寫不出來,就啃棒棒糖發呆。”

台下又笑了起來,這次的笑聲裡帶著暖意。

“我寫小說沒什麼技巧,”林希繼續說,眼睛亮晶晶的,“就覺得像做夢。在夢裡,我可以是會飛的精靈,是能打怪的勇士,是穿越時空的旅人。那些在現實裡不敢想、做不到的事,都能在故事裡實現。”她頓了頓,看向台下,語氣認真了些,“我寫的時候特彆開心,就希望看到故事的人,也能跟著笑一笑,暫時忘了生活裡的煩心事。這就是我寫作的全部意義啦。”

說完,她對著台下深深鞠了一躬,轉身就跑,像隻被驚動的小兔子。回到座位時,後背已經沁出了薄汗。她剛坐穩,就感覺有目光落在自己身上,抬頭一看,正好對上那個男人的視線。

他沒有移開目光,反而對著她微微揚了揚嘴角,露出一個很淺的笑。那笑容像投入湖心的石子,在她心裡漾開一圈圈漣漪。林希的心跳又開始不受控製,她趕緊低下頭,假裝整理裙擺,嘴角卻忍不住偷偷往上翹——原來,被自己構思的“男主”注意到,是這種感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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